文化与艺术
對於父母的「孝」與「敬」
2023-05-22
—— Benny Ma

中國的傳統⽂化中相當看重「孝道」,《左轉·隱共三年》中說:「君義、⾂⾏、⽗慈、⼦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 因著中國的⽂化淵源流暢,當代⼈對於「孝」這個詞的認識,受到了各種⽂化的影響。⽐如,儒教中的順服,佛教中的輪迴,還有⺠間祖先崇拜的畏懼,等等等等。因此,我們常常可以看到「孝」和「順」在⼀起,或和死去的⼈相關,如:「事死如事⽣。」

早期⾦⽂的「孝」是⼀個會意字。描繪了⼀個⼩孩⼦——「⼦」在⽼⼈的⼿下攙扶著⽼⼈⾛路的形狀,⽤扶持⽼⼈來表達「孝」的原意。但在後期的⽂化演變中,「孝」這個字慢慢發展成了「祭祀」的概念。《史記·夏本紀》:「(禹)薄⾐⻝,致孝於⻤神。卑宮室,致費於溝渠。」 甚⾄「孝」仍保留在我們當下⽂化中,仍然有「哀悼」的意思。⽐如:守孝,喪服也稱爲孝服等。

因此,當基督教進⼊中國後,⾯對中國的傳統⽂化,最⼤的衝突莫過於對「孝⽂化」的衝擊。「百善孝爲先」,不僅要求⼦⼥凡事順服⽗⺟(⽆論年齡),也要求⼦⼥的孝道⼀直持續下去——也就是祖先崇拜。⽽基督教所宣告的卻是「除了耶和華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爲⾃⼰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爲我耶和華是忌邪的神。」 因此,基督教所宣告的是另⼀個順服和敬拜的對象,並且是第⼀優先!「百事神爲先!」

因此,18世紀基督教進⼊中國以後,看起來所帶來的是⼀場「禮儀之爭」。但本質上,是⼀場「敬拜之爭」!早期的宣教⼠,甚⾄是聖經翻譯者,格外想要消除這種表⾯上的「⽂化衝突」。極⼒的試圖解釋基督教⽂化也宣講「孝敬」⽗⺟。於是,我們就可以在⼗誡中(出埃及記20:12)看到第五誡的翻譯是:當孝敬⽗⺟。

但是,聖經的教導其實並不存在中國傳統⽂化中「孝」這個概念,這也是本文極⼒想要解釋的。原⽂的動詞,更偏向於「敬重」這個詞。同時有敬畏(reverence)和尊榮(honor)的意思。因爲孩⼦的形像從⽗⺟⽽來,彷彿⼈被造的形像是從神⽽來;孩⼦要順服⽗⺟,因爲⽗⺟的權柄是從神⽽來。因此,⼈要「敬重」⽗⺟,是因爲⽗⺟是神在地上所設⽴的⼀個職位(office)。因此,⽗⺟的權柄是從神⽽來,⽗⺟這一職位值得敬畏。

那麼問題來了:我們有必要區分⽂化中的「孝」和聖經中的「敬」嗎?

答案是肯定的,我會給出⾄少三個⽅⾯:

首先,沒有對神的敬畏,⽂化中的「孝」是假冒僞善的。⽂化中的「孝道」很容易流於表⾯,對於⽗⺟更多的是不耐煩,敷衍了事,連哄帶騙。這提醒我們,當我們與⽗⺟同住,或是假期探訪⽗⺟時,我們要有對⽗⺟的敬重。不是因爲他們本身「值得」敬重,⽽是出於敬重神所設⽴的可敬畏的職位(office)。

其次,沒有對神的敬畏,⽂化中的「孝」常常和「愛」脫節。「盡孝道」和「愛⽗⺟」哪⼀個更難呢?按照「孝道」盡諸般的義,和按照神的命令愛⽗⺟的靈魂,哪⼀個更重要呢?這提醒我們,⽆論你的⽗⺟是否歸信,你對⽗⺟的敬重,都應該包括愛他們的靈魂。因此,宣講解釋⼀個使靈魂得救的福⾳,爲⽗⺟晚年⾯對死亡的穩妥禱告,這是我們作爲⼦⼥應該做的。

最後,也是出於⼀個警告。沒有對神的敬畏,⽂化中的「孝」會滑向拜偶像。⽆論是明顯的拜偶像——祖先崇拜;還是不明顯的拜偶像——以取悅⽗⺟爲優先,都會成爲基督徒得罪神的絆腳⽯。甚⾄,我們作爲⽗⺟,沒有對神的敬畏,我們對於⾃⼰孩⼦的要求,也會滑向「取悅我們」的陷阱。

不要忘記:「孝」與「敬」是⼀場敬拜之爭!盼望我們在中國文化傳統中,有好的⽂化傳承,也有⽂化的分辨⼒!

Benny Ma(馬鹿)道學碩士畢業於美南浸信會神學院,正在牧養一間浸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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