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華盛頓特區國會山浸信會主任牧師狄馬可有很多保護自己權柄的機會,他爲自己保留了一些權柄,但他分配了更多的權柄給其他領袖,而他的權柄傳遞方式在無數方面塑造了我們教會的文化。 這裡有二十種他分配權柄的方式,以及十個隨之被塑造的教會文化。 他的一些做法只適用於牧師或者主任牧師,但很多都適用於我們所有人。
1.把教會建立在福音之上。狄馬可牧師構建了一個模式:無論教導者是誰,福音必須在教導中居首位。當人際關係和權力架構根植於福音時,人們就不會用權力彼此轄制而是彼此服事。(太20:25-28)
2.長老團隊由多位全職長老和帶職長老共同組成。在只有全職長老組成的長老團中,雖然每位長老只有一票權,但是這樣的人員結構會加強一種等級制度。但如果有帶職長老參與其中,這種等級制度就會自動瓦解。
3.限制在講台上講道的比例。狄馬可和其他長老協商一致,把他在主日早上講道的比例限定在50%到60%之間。這樣,其他講道者才有機會成長並獲得權威。而會眾也會更加仰賴神的道而非某個人。
4.創造更多的教導機會。每年,我們教會的成人主日學大約有80個課程(每個課程持續7-13週),還有52次主日晚堂講道,二十幾次週三晚上的聖經學習帶領。總計約有150個讓其他人教導會眾的機會,而這還不包括小組聚會。只要有人顯明出教導的恩賜,他的威望就會逐漸加增。
5.很少(甚至從不)在主日下午聚會上講道。狄馬可從來沒有在主日下午聚會(交通禱告會)上講道,而是由其他長老或預備長老來教導會眾。
6.允許年輕教師犯錯。雖然我們教會也曾有一兩位教師或講道人因爲說了非常不恰當的話而失去了繼續教導的機會。但一般來說,我們教會給講道枯燥或出錯的年輕教師留有很大的餘地。會眾對年輕人有很大的耐心,因爲他們更仰賴神的道而非狄馬可牧師。
7.允許別人「抄襲」自己的想法。狄馬可從不介意教會內的其他牧師改編他的事例,借用他最精彩的言辭,或者模仿他的講台信息。
8.願意接受投票失敗。我聽說一些主任牧師「從來不接受投票失敗」。作爲主任牧師,如果你也是如此,那麼你就相當於解僱了你的長老團隊,而不僅僅是削弱他們的領導力!
9.在長老會議上不急於發言,而且慎言少語。我們教會舉行的長老會議,每年有三次會對外開放,並歡迎其他教會的牧師來旁聽觀摩。來訪牧師經常會驚訝地發現狄馬可在會議上說得很少,而長老之間也很樂意相互提出異議。
10.不擔任長老會議或成員大會的主席。狄馬可把擔任主席的機會留給別人,讓他們去制定議程、主持會議,這是個很簡單易行的分散權力的方法。
11.讓其他長老在成員大會上帶領會眾處理棘手議題。在涉及教會紀律、重大財政決定或其它棘手難題時,最好讓參與最多的長老來主持帶領。
12.成立「邀請討論組」。作爲牧師,如果你經常收到本教會之外的講道或者大會邀請,你可以組建一個由全職同工和長老參與的討論組,來幫助你考慮這些邀請,並樂意採納他們的建議,甚至讓他們直接替你決定接受邀請與否。
13.只專注於一件事,對其它事情放手。狄馬可致力於講道的預備,而在其它事上管得很鬆。如果你希望教會在某方面做得更多,他會放手讓你去做。這樣,一些有領袖潛質的人就會嶄露頭角。
14.不採取微觀管理。狄馬可只在個別方面進行微觀管理,例如確保教會同工準時出席會議和主日崇拜。而在其它所有事情上,他一律放手。因爲微觀管理不僅會耗盡領袖的精力也會削弱他人的主動性。
15.評估每週的主日服事。每週固定安排一段時間來評估主日崇拜的各項服事,從而教導參與者學會評估、思考並且更愛會眾,也幫助他們學習如何做領袖。此外……
16.樂意接受批評。狄馬可給教會樹立了樂於接受批評的榜樣,這爲有潛質的領袖提供了施展才能的空間。如果你從不接受批評,就是在教導身邊的人必須要遵照你的意願,否則就會受到懲罰。然而這樣的環境無法建造領袖,而會使他們或枯竭或離開。
17.邀請帶職長老對主日的各項服事給予反饋。狄馬可沒有硬性要求他們出席每週的主日服事評估,但經常邀請他們參與並給予反饋。
18.爲其它教會和宗派禱告。公開爲其它教會和宗派禱告有助於擊碎小團體主義,使會眾聚焦於福音而非教會領袖,同時也能讓教會的新興領袖更加以福音爲中心。
19.快速地饒恕。在我所認識的人中,狄馬可是最快饒恕他人的人之一。對於愛挑刺兒的人來說,分散權力是很難的。如果你只看到別人的缺點,你不會去信任或把事情託付給他。相反,一個及時饒恕他人的人容易信任並授權給別人。
20.爲他人的成功而喜悅。你必須是做成這事的人嗎?你樂意成爲幫助者嗎?狄馬可爲別人的成功欣喜,就像爲自己一樣。如果有其他人可以做某件事,他會很樂意讓別人去做。這樣他自己就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做其它事了。
當「身居高位」的教會領袖慷慨地分散權力給帶職長老或其他人時,他是在用奇妙的方式塑造教會文化。
1.有助於福音在教會裡居首位。領袖分散權力能讓整個教會的目光聚焦於福音而非領袖自己。
2.促進真實關係的建立。在一個對權力戒備森嚴的氛圍裡,人際關係就會有帶有政治策略性。人人互相防備,不敢暴露個人的缺點和軟弱,無法透明和坦誠。然而當一個人被授予權力時,他會更願意公開坦誠。
3.防止教會落入小團體主義。一個不斷分散權力的人會在無形之中教導周圍的人,不管帶領者是誰,我們的焦點始終是興旺福音。(腓1:12)
4.激勵教會成員分享資源。當看到領袖不是爲了謀個人利益,我會更樂意去爲他人付出。
5.摧毀自然形成的社會階層。我們教會充滿了擁有「令人欽佩的」工作的人,在社會上屬於某個社會階層。然而令人吃驚地是,教會成員卻能平等交往。爲什麼?因爲教會以福音爲中心,而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另外,狄馬可不會借助自己的名望轄制他人,從而樹立了一個好榜樣。
6.培養彼此間的信任。看到領袖所做的不是爲了自己的利益,我會更容易信任他的動機,即使他要求我付代價。
7.促使會眾更願意接受教導和批評。同樣地,如果我信任一個人,就會更願意聽取他對我的批評,因爲我相信他這樣做是出於愛而並非想要高人一等。
8.促使會眾樂意饒恕他人。一個快速饒恕他人過犯的領袖更願意把權力交託給別人,同時他也能帶動別人這麼做。
9.激勵會眾更願意受訓。當會眾看到牧者不斷地門訓並授權給其他人時,就會很難不去持守並分享這個異象。他們會看到因此而結出的累累碩果。
10.有助於教會向外拓展。培養和向外差派領袖的過程能讓會眾意識到教會的目標不僅是努力把本教會建造成更好的教會,還要幫助其他教會,使之更喜樂更健康。
在如今的時代,人們可能懶於授權或者授權不當。而授權得當則需要智慧。狄馬可說過,我們就像在演奏一段交響樂,上帝已經把樂器賜給每一個人,而他的職責之一就是幫助別人找到適合自己的樂器。
歸根結底,這個問題關乎人的心態:我們會爲別人獲得權力而喜樂嗎?還是會緊緊抓住權力,唯恐他人超越自己呢?如果答案是前者,那我們目前又在做什麼來傳遞這種心態呢?
譯:Shaylene Grace;校:謝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