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知名基督徒作家唐納德·米勒(Donald Miller)坦承,他幾乎不參加教會聚會。他說,自己平日工作,比在主日敬拜時感覺與神更親近。而且唱詩歌從來都不是他與神相交的方式。對他以及許多福音派信徒來說——無論年長的還是年輕的——他們會說:「地方教會根本『無法發揮應有的功效』。」此外,他們認爲,如今沒有一個地方教會像《使徒行傳》中的那些初期教會。既然如此,爲什麼還要假裝今天的教會與第一世紀的教會有同等的價值?
對此,約翰·派博牧師給出了四個理由,說明爲什麼基督徒應該加入並委身於教會。
首先,一個定義:教會是「一群通過立約聚集的基督徒,他們定期聚會,一同敬拜神、施行聖禮、在合乎聖經資格的長老帶領下宣講神的話語,甘心順服教會紀律,同心合意地爲基督和這個世界履行傳福音的大使命。這,就是教會。」
第一,耶穌期待我們成爲教會的一員。
當一個基督徒與弟兄之間出現隔閡時,耶穌預設了有一個教會「可以去愛他、挽回他,必要時也可以施行管教」(太 18:15–17)。
第二,教會有成員制度是保羅的前設。
在保羅的神學中,世上每一個人要麼是在教會之內,要麼是在教會之外。一個人可以被加入教會,也可以被除名(林前 5:12–13)。保羅的前提是,每位基督徒都應加入某一個地方教會,並在其中生活與事奉。
第三,基督選立領袖隱含了教會成員制。
基督徒都是教會成員,他們都順服於那些合乎聖經資格的領袖的帶領,這些人要「在主裡治理你們、勸戒你們……」,「爲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帖前 5:12;來 13:17)。
第四,長老的責任要求教會成員制。
長老監督一個特定的群體(徒 20:28)。因此,「如果會眾的成員把留下或離開視爲可有可無的選擇,他們是否需要對教會負責也是可選的,那麼,長老如何對託付給他們的羊群盡好自己的職分呢?在保羅對長老職分和教會運作的整個理解架構中,都預設了這樣一個事實:信徒對教會有歸屬感——是嚴肅的歸屬。」
那如果我不喜歡主日唱讚美詩呢?
(1)在我們的人生中確實有一些季節,會讓歌唱變得困難(詩 32:3–4)。
(2)我們是否在情感上與歌唱產生共鳴,這是一個次要問題;因爲唱詩是神所聚集的子民彼此造就的方式之一(弗 5:18–19)。派博說:「如果我們不太喜歡唱詩——確實有些人天生不擅長唱歌——我認爲我們還是應當在聖靈的幫助下盡力去唱,並期待我們在音樂上的殘缺得以治癒的那一天。」
(3)我們也應當承認,之所以在唱詩中無法與所唱的建立連結,是由於我們自己內心的破碎(詩 51:10–15),而不是教會設計的缺陷。
最終,「新約聖經裡沒有任何一個基督徒不屬於某個地方教會。」那種獨來獨往、不屬任何教會的「獨行俠」式基督徒,是一種錯誤的觀念。我們既已與基督聯合,也就意味著與彼此聯合。
我們彼此相屬。我們需要彼此(林前 12:21)。能夠歸屬一間健康的地方教會,是極深的恩典與特權。「若有人問:『我必須要加入一間教會嗎?』這真叫人難過。我想,保羅可能會大大張開雙手,說,『必須?這可是世上最寶貴的禮物之一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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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4 年 2 月 27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287 問:「Giving up on Church.」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420-421 頁:「I will not leave Jesus—but I』m done with the local chu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