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美南浸信會委託第三方獨立調查機構編寫的一份長達288頁的調查報告得以公佈,該報告指出,美南浸信會內對性侵的指控被該宗派執行委員會的高級職員忽視或掩蓋了近20年。
「近二十年來,性侵受害者和其他關心此事的美南浸信會教會成員一直與南方浸信會執行委員會(『執委會』)進行聯繫,舉報在講台講道的牧師或受僱爲教會員工的兒童猥褻者和其他性犯罪者,」報告指出,該報告由受美南浸信會委託的第三方調查機構Guidepost Solutions發佈。「他們打電話、寄信、發電子郵件、出席聯會和執委會的會議、舉行抗議集會、聯繫媒體……但卻一次又一次地遭到執委會內部一些人的抵制、搪塞,甚至是直接敵視。」
美南浸信會(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SBC)這個名字既指每年舉行爲期兩天的大會(以下簡稱「大會」),也指由獨立自主的地方教會組成的去中心化組織,這些教會在州、地區和國家層面自願結盟合作,從事旨在完成大使命(馬太福音28:19-20)的宣教和事工活動。每一間美南浸信會教會都是由受洗基督徒組成的自治地方教會,自主決定自己的人員配置、預算、事工項目等。
參加了美南浸信會的地方教會每年差派代表出席大會(這些代表被稱爲「信使」),參與美南浸信會聯會主席(通常任期兩年)和其他執行人員,以及監督美南浸信會各機構和委員會的理事會。由於信使人數眾多,而且每年只開一次會,所以美南浸信會的日常運作由執行委員會管理,該委員會接受由86名理事組成的理事會監督。
執行委員會(執委會,EC)是美南浸信會內部的實體機構,在平時或閉會期間執行該組織的工作。執委會的工作主要是財政和提供諮詢,包括在大會閉會期間處理聯會行政職責;接收和分配爲聯會的各種宣教、佈道、教育和事工機構提供的資金;計劃和管理年會;處理法律事務;並爲大會的當選執行人員提供協助的工作人員。執委會還負責處理大會閉會期間出現的、未能分配給任何專門實體的任何事項。
目前,執行委員會總共有26名受薪職員。
2019年,《休斯頓紀事報》(Houston Chronicle )發表了關於美南浸信會內教會性侵的系列報導,該報導包括三個部分。不久之後,關於執委會掩蓋性虐待的報告開始在宗派內流傳。
在納什維爾舉行的2021年大會上,信使們提出了一項動議,要求任命一個特別工作組,對執委會不當處理性侵指控進行第三方獨立調查。該議案指示特別工作組在200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14日期間進行如下調查:(1)執委會成員是否受到性侵虐待指控;(2)執委會成員對性侵指控的不當處理;(3)執委會成員對性侵受害者的權力濫用;(4)執委會成員有否恐嚇性侵受害者及其同情者;以及(5)執委會成員對改革反性侵處理措施的抵制。
該報告總結了託付該特別工作組調查的這五個領域的結果。
執委會成員是否受到性侵虐待指控。調查發現了可信的證據,證明聯會前任主席約翰尼·杭特(Johnny Hunt ,任職於2008-2010年)曾對美南浸信會一位牧師的妻子進行過性侵。
執委會成員對性侵指控的不當處理。報告發現,執委會往往不當地處理性侵指控,這種不當處理包括了錯誤地對待性侵受害者。執委會的主要關切是「避免美南浸信會承擔任何潛在的法律責任」。
那些報告性侵的人往往遭到忽視,或者就告訴他聯會無權採取任何行動。聯會的法律顧問甚至建議,執委會工作人員不應承諾就虐待行爲的報告獲取進一步的信息或細節,以避免執委會承擔採取進一步行動的法律責任。
執委會還收集了超過10年的性侵報告,但沒有通知執委會的上級(監督執委會的理事會)或其他任何人。他們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來確保被指控的牧師不再擔任美南浸信會內任何教會的牧職。執委會工作人員給出的最新名單上有703位受到過性侵指控,其中409人被認爲在某個時間點上與美南浸信會有關聯。
(調查組發現,該名單上有9人仍在積極地參與教牧服事或與服事相關的工作。兩人似乎仍在美南浸信會教會中服事,其餘七人似乎在其他宗派服事。)
威脅恐嚇受害者或同情者。那些在美南浸信會教牧人員或全職員工、義工手下遭受傷害的人,以及那些發表最多意見的人,或者批評美南浸信會不作爲的人,都被「詆譭爲『機會主義者』,有『隱藏的訴訟議程』,想要『把事情搞大』,並充當『專業受害者』。在一封內部郵件中,博託先生(Mr. Boto,執委會總顧問,後來擔任執委會臨時主席)甚至將對教會內性侵的關注等同於魔鬼的工作。」
調查發現,幾位前美南浸信會資深負責人曾保護甚至支持施害者。
阻撓反性侵改革:特別調查小組的報告指出,美南浸信會內部有各種改革建議提交到執委會,但一再遭到反對或拒絕,「通常是由於擔心承擔法律責任」。
報告總結說:
一些執委會領袖的普遍態度是,美南浸信會沒有責任解決成員教會內的性侵案件,因爲根據浸信會的教會論,這些教會是自主的,僱傭關係屬於教會內部事務,不受浸信會聯會的控制。當性侵指控被提交給執委會時,即便性侵者仍在服事,執委會通常不會在其內部圈子之外討論這一信息,往往不對受害者作出回應,也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來處理這些指控,更不能防止正在發生的性侵或未來的此類罪行。
沒有。根據美南浸信會章程,聯會「不主張也不會試圖對任何其他浸信會實體行使任何權力,無論該實體是一間浸信會教會、教會下屬機構,或是州聯會和大會。」
聯會最多能做的是與犯罪的教會脫離關係,並將其視爲與己不相干的團體。聯會也沒有權力否決對一個牧師的任命。正如報告所指出的:
因爲美南浸信會聯會不是一個教會,它在按立牧師方面沒有任何作用。初次按立和承認以前的按立都是在地方教會層面上實行的。每個加入美南浸信會的教會都是單獨決定是否按立某個人,或者是否要求牧師或事奉人員接受按立。
主要的建議包括以下幾點:
通過真誠的道歉和具體的姿態,幫助那些受到美南浸信會神職人員性侵影響的人,並通過提供專門的受害者輔導支持項目和受害者賠償基金,優先爲受害者提供滿有同情的關懷。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FAQs: Report Reveals Sexual Abuse Cover-Up by Southern Baptist Ent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