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川普總統內閣正式宣佈成功神學、電視佈道家寶拉·懷特(Paula White)被選爲白宮信仰與機遇計劃( Faith and Opportunity Initiative)的負責人。懷特被稱爲是川普總統的屬靈導師和私人牧師,她會入駐公共事務聯絡辦公室,並且與內政委員會共事。
白宮的聲明發布後的次日,懷特的事工機構就向她的支持者們發出一封電子郵件,以懷特的名義要求他們捐贈3600美元,以從神獲得「機會與青睞」。記者尼克拉·梅茲(Nicola A. Menzie)引用了郵件的內容:「就在眼下的時代,將會有超自然的事件發生,可見的把你的生活引導到正面的方向,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抓住這個先知的時刻。朋友們,你必須和這個先知的世代保持連接!」(加黑文字在電郵中爲大寫字母——編注)
懷特的郵件告訴支持者們,他們必須按照她的指導,才能領受祝福:朋友,你必須理解以下指導,才能讓你自己成爲這個「突發神蹟」的一部分。你絕不能忽視以下先知性和使徒性的指導。若你是一個屬靈人,而我必須對聖靈的帶領異常敏感,那你就得知道這是祂差我傳給你們的。
餘下的指導包括了禁食三天,以及按照懷特「先知的要求」向她「獻祭」。懷特指示她的支持者們奉獻$3,600或$300。「若你在極窮之間」,$70也是可以的。懷特根據歷代志下29:27-36中,神的子民向神獻祭的牛羊數量確定了這些奉獻的金額。
和白宮的「信仰組織與社區夥伴關係辦公室」(Office of Faith-Based and Neighborhood Partnerships)類似,後者由喬治·W·布什(小布什)設立,並且在奧巴馬總統任期中改爲現名。
小布什於2001年入駐白宮後的第九天,他開始了「白宮信仰組織與社區行動計劃」(White House Faith-Based and Community Initiative)。這一行動的目標是「通過各種有信仰背景的組織(FBCOs)或其他組織之間的合作,徹底解決貧窮、疾病和其他社會頑疾」。在這個行動之前,聯邦政府和信仰團體之間幾乎沒有直接的互動。布什的命令在五個政府部門中建立了幾個有信仰組織和社區合作的計劃(FBCI),因此開始了個更加廣泛的社會服務項目。
此前,各樣的規定和實踐讓許多有信仰背景的組織缺乏與政府合作的動力,即使有越來越多的本地機構開始提供社會問題的解決方案:比如藥物濫用、無家可歸或災後重建,信仰組織偏偏難以介入。2002年,布什宣佈信仰團體可以(和世俗非盈利機構一樣)合法申請聯邦政府的基金,成爲項目執行者。
在奧巴馬總統執政期間,這一行動的名稱改爲「信仰組織與社區夥伴關係辦公室」(Office of Faith-Based and Neighborhood Partnerships)。奧巴馬也建立了一個顧問小組,其中包括了前巨型教會的牧師約珥·亨特(Joel Hunter),世界宣明會(world vision)主席理查德·史蒂恩(Richard Stearns)和客旅機構(Sojourners)的主席吉姆·華萊士(Jim Wallis)。
儘管川普總統沒有廢除這個計劃,但是他成爲總統後的18個月間,這個項目一直被擱置。在2018年5月,他簽署了一個總統令,重新啓動了這個項目,並且更名爲「白宮信仰與機遇計劃」時隔一年半之後,懷特成爲了這個項目的第一位負責人。
根據川普總統的總統令,這一計劃是爲了就一些問題向聯邦以外的專家和信仰組織領袖尋求建議,提供信息。這些問題包括了解決貧困問題、主張信仰自由、穩固婚姻家庭、提供基本教育,希望能夠解決藥物濫用、上癮問題,試圖避免和降低犯罪、再犯罪,提供保障健康和維護人權服務。
這一計劃還知會了美國司法部長,因爲部長擔憂某些信仰背景的社群組織可能會影響聯邦法律保護信仰自由的條例。信仰背景和社區組織在參與政府資助或主導的活動和項目上有著重重壁壘,這一動議還起到了另一個作用,那就是從法律法規上降低這些阻礙。不僅如此,懷特顧問有責任通過總統內政助理向川普總統提出建議,影響針對信仰組織和社區組織的政策變更。
根據美國政府辦公室的說法,聯邦政府每年會向那些幫助家庭和個人的機構劃撥幾十億美元。這一基金通常會給予那些有競爭性的機構和外包商。因爲(憲法)第一修正案,聯邦政府不能因爲宗教信仰問題而對組織區別對待。(譯註: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法律不能支持任何一種宗教,也不能禁止信仰的自由,這一自由包括信或不信的自由。)
1996年,國會還曾頒佈過「慈善選擇」條例,該條例允許宗教組織在不改變其宗教立場的前提下,在某些項目中和其他組織公平投標爭取政府基金。比如,信仰組織被允許在其提供服務的設施中保留宗教圖標和符號,即便在獲得政府資助後,也不會被禁止依據信仰緣故做出僱傭決定。(譯註:在一些情況下,如果僱主依據信仰做出僱傭或解僱的舉措,可能會遭到法律制裁)。
但是,如果這些項目是由政府資助的,那麼組織就不能進行「特殊宗教活動」,比如禱告、敬拜、歸化或宗教性的指導。政府撥款規則要求,組織提供的「特殊宗教活動」在時間和地點上,必須和政府資助的項目分開,同時這些組織也不能因宗教的緣故對受益人區別對待。(譯者注:比如救助行動只針對某些特定宗教背景的人)
譯:何之是;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FAQs: Prosperity Preacher to Head White House Faith-Based Initia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