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聖公會上週投票允許牧師爲同性婚姻祝福。我在英國聖公會成長,並曾就讀於一間聖公會神學院。從我記事起,我就在同性吸引上備受折磨。但對我來說,這投票令我心碎。
請聽我娓娓道來。
我由衷地希望聖經不排斥同性婚姻。我曾一度希望能發現聖經支持同性婚姻的證據。然而,當我越多查考聖經,我越確信聖經否定同性婚姻。
一些人或許會提出異議指責基督徒反對同性婚姻依據的是《舊約》律法。《利未記》18:22 說道:「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但基督徒卻欣然食用《舊約》律法同樣禁止食用的貝類。那爲什麼又持守反對同性婚姻這一律法呢?那是因爲我們遵守的是《新約》。《新約》將基督徒從《舊約》包含飲食條例在內的部分律法中釋放出來,但與此同時卻堅固了另一些包含《舊約》禁止的姦淫、同性苟合在內的誡命(林前 6:9-12;提前 1:8-11)。
有人或許又會爭辯說耶穌並未談及同性性行爲方面的內容,並就此推斷同性性行爲不是信仰的重要部分。但他們卻忽視了耶穌教導的對象主要是猶太人群體。猶太人熟知《舊約》中禁止同性苟合方面的誡命,正如他們熟知《舊約》禁止偶像崇拜方面的誡命一般。在寫給外邦信徒的書信中,使徒保羅明確談及了禁止同性性行爲和偶像崇拜。這是因爲外邦信徒生活在同性苟合、偶像崇拜盛行的社會環境下。
又有些人會爭辯說聖經所禁止的是施虐性質、不平等的同性性行爲。這樣的性行爲在古時候很常見,而不是禁止基於愛和忠誠的性關係。然而,聖經中談及同性性行爲的經文中都未提及任何地位、年齡不平等方面的內容。雖然兒童性虐待方面的同性性行爲顯然是要被禁止的,但聖經對同性性行爲的禁止並不侷限於此。
對此話題,我還能談更多。我爲此寫了一本書闡釋十個最常見的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都站不住腳。事實就是,聖經強烈反對同性性關係。
然而,聖經對同性性關係的論述不止這些。雖然聖經中對同性苟合有明確的「不」,但也伴隨著明顯的「是」。
一個標準的聖公會婚禮常常以這段經文開啓(約壹 4:16):
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
這是一節美好的經文。我也明白爲什麼婚禮會使用這節經文。然而,當你閱讀使徒約翰的書信時,你會發現他並未提及婚姻卻是抒發了手足之愛:
耶穌自己在祂被賣的那一夜也提及了這條「彼此相愛」的命令(約 15:12-13):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人爲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
並非所有基督徒都蒙召進入婚姻,但我們所有基督徒都蒙召要彼此相愛。
另一處常常被聖公會婚禮使用的經文在上下文中也並非談論婚姻。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 章中著名的經文談及了,「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林前 13:1)他以「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開頭,以「愛是永不止息」結尾(林前 13:4-8),描繪了愛在行動上是怎樣的。雖然保羅的這些話能聯繫到婚姻,但保羅是獨身且這些話最初首要描繪的是教會裡信徒彼此之間的愛。這位強烈警告並反對同性苟合的保羅同樣命令我們進入弟兄姊妹之間的愛。
保羅在弟兄姊妹間「彼此相愛」上作了很好的榜樣。他稱呼阿尼西母爲「我心上的人」(門 1:12)。他稱呼三位羅馬的基督徒弟兄爲「我所親愛的」(羅 16:5、8、9)。當痛失以巴弗提時他展現了何等的心碎(腓 2:27)。但這些愛都不是排他的浪漫之愛。例如,保羅在《腓立比書》中稱呼信徒爲「我所親愛、所想念的弟兄們」(腓 4:1)。
希臘詞彙 "adelphoi" 是包容性的。因此,當我們獨到聖經中談及愛「弟兄們」的時候,自然也包含了要愛「姊妹們」。這種手足之愛不僅是在同性信徒之間(提前 5:2),而且可能也特別適用於同性基督徒。需要明確的是,沒有證據表明這些同性基督徒之間有一種沒有性行爲,而且專一、排他的關係。聖經對信徒之間彼此相愛的呼召是多元包容的,與之相對的是對婚姻的呼召。婚姻是具有排他性的。聖經一頁頁地呈現同性信徒之間彼此相愛的榮耀生活異象。這和婚姻中對丈夫和妻子的呼召是不同的。
當我們查考聖經中對「一男一女」之間婚姻的異象時,我們會發現婚姻並不是終點而是指向了更長闊高深的愛。
一些人認爲持守聖經對同性性行爲否定立場的基督徒是可憎的。可悲的是,一些基督徒對待同性戀的立場著實是可憎的。霸凌、懷揣成見、嬉笑那些我們原本應當去愛的人,這樣的行爲是犯罪,而這樣做的基督徒要悔改。然而,當我們深入查考聖經關於性和婚姻的教導時,我們會發現這不是一個關於恨的故事而是一曲我們從未想像過的愛情讚歌。這愛情故事始於起初、終於末了。
當耶穌被問及祂對離婚的看法時,祂將祂的聽眾帶回了起初的創造(太 19:4-6):
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爲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耶穌同時引用了《創世記》2:24(世上第一個男人和女人身體上合一)和《創世記》1:27 (神創造人類是造男造女)來強調婚姻是在「一男一女」之間的。耶穌如此定義婚姻:一男一女之間在身體上合爲一體。即使耶穌從未在地上結婚,祂也代表了聖經對婚姻願景的正確立場。
在舊約中,一位又一位先知將神描繪爲了慈愛、忠誠的丈夫,將以色列描繪爲了祂那經常出軌的妻子。這段宇宙級的婚姻岌岌可危,因爲神子民不斷拜偶像、在靈性上出軌。這段關係很難想像如何持續下去直到耶穌最終降臨並啓示祂自己爲新郎(太 9:15)。施洗約翰也是這麼描述耶穌的(約 3:29)。耶穌是那位來宣告神子民屬祂自己的新郎。
當保羅教導夫妻關係要像基督和教會的關係那樣時,「耶穌是新郎」的比喻再次得到強調(弗 5:22、25):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爲教會捨己。
這段經文中對妻子的教導在今天看來是十分反文化的,而對丈夫的教導在主後一世紀時也是十分反文化的。然而,保羅解釋道:神起初創造人類婚姻時就構想了基督和祂教會之間這種排他的合一(弗 5:28-33)。
這意味著基督徒婚姻首要的不是在於:兩個人在一起令彼此更幸福。基督徒婚姻甚至首要目的不是繁衍後代(雖然這也是神設計婚姻的重要元素之一)。婚姻的首要意義在於耶穌基督和屬祂的人。祂對我們那永恆、勝過死亡、犧牲的愛觸及了最深處的鴻溝:雖然耶穌基督在人性上像我們,但祂在神性上完全和我們不同。「一男一女」的婚姻就如愛跨越深處的鴻溝:在身體上,男女是不同的。就如耶穌和屬祂的人,婚姻不是一種可以互換角色的關係。婚姻是愛逾越了最深的深淵。
我們從《啓示錄》中看到婚姻的比喻重現。使徒約翰寫道(啓 19:6-7):
我聽見好像群眾的聲音,眾水的聲音,大雷的聲音,說:哈利路亞!因爲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祂。因爲,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
這是一段我們所有信徒都將進入的婚姻。這是段我們都不容錯失的愛情。這是最壯麗的愛情故事。我們所有人被邀請進入這段故事。無論男女、已婚或單身、性取向是什麼,只要我們悔轉信靠耶穌基督。而我們如果堅持自己不悔改的罪,那便將錯失這幸福終局。
保羅告誡信徒(林前 6:9-10):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這種對於不願悔改的罪(包括同性苟合的罪)發出的警告是嚴厲的。但保羅緊接著寫道了福音帶出的盼望(林前 6: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英國聖公會關於祝福同性婚姻的投票最終會傷害那些其旨在幫助的人,比如那些像我一樣經歷過同性性吸引的人。這認可了悖逆神、任憑人現在不悔改的罪中的關係,而非幫助人一期抵擋試探。而聖經警告了這種罪會使人無法承受神的國。
我很感恩我成長於一個聖公會尚且持守聖經立場(在任何性犯罪方面)的時代。教會教導我盼望將來那耶穌再來的大日子。到那日,我們所有的盼望和夢想都將在祂源源不絕的大愛中淹沒。我很感恩現今和許多否定自己性取向來跟隨耶穌的弟兄姐妹們站在一起(太 16:24-25)。我也很感恩能和許多弟兄姐妹一起活在愛中,一起跟隨耶穌的命令彼此相愛就如祂愛我們那樣。
朋友們,讓我們一起追求耶穌呼召我們進入的那更高層次的愛。
譯:Luke Zhou;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Why the Church of England’s Same-Sex Marriage Vote Breaks My He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