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一位深受同性吸引困擾的年輕人來找我諮詢。他在一間教會聽了一篇講道,那篇講道雖然沒有肯定同性戀行爲,但卻把那些自認爲是LGBTQ+的人當作一個獨立族群來看待,好像這是一種天生的身份。這讓他感到焦慮。他想知道:作爲一名認信基督徒,自己是不是得承認「性少數」這個身份,並加入那個圈子?
我很同情他的處境。現在的年輕人被各種關於性的混亂信息包圍,難免無所適從。我告訴他:你首先是一個按神形像創造的男人。既然你在基督裡已經有了新生命,就該由這個新身份來引導你的情感和行爲。也就是說,你對他人的同性慾望既不能定義你,也不能主宰你。他聽著聽著,臉上的痛苦和焦慮逐漸消失了。社會強加在他身上的重擔,以及他所在教會在無意中肯定的那些觀念也被卸下了。離開時他滿懷感恩和盼望,因爲他在基督裡找到了前行的方向。
儘管當今文化對性與身份的理解發生了劇變,並帶來了諸多傷害,但這些變化仍被宣揚爲一種絕對的進步。因此,當一位性少數運動的支持者站出來承認這種意識形態所造成的損害時,便特別引人注目。這也是羅南·麥克雷(Ronan McCrea)的著作《同性戀權利革命的終結:傲慢與過度擴張如何威脅同性戀自由》(The End of the Gay Rights Revolution: How Hubris and Overreach Threaten Gay Freedom)如此重要的原因。
麥克雷是倫敦大學學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的憲法與歐洲法教授。他認爲,「同性戀權利革命」已經取得了「全面且決定性」的勝利。雖然他爲此感到高興,但他也擔心這場勝利正面臨危險。他尤其擔心的是,這場運動的種種激進過火行爲會導致其自我毀滅。然而,他沒有意識到,他眼中的那些內部威脅,其實是性革命不可避免的必然結果。
《同性戀權利革命的終結:傲慢與過度擴張如何威脅同性戀自由》
羅南·麥克雷(Ronan McCrea)著
政體(Polity)出版社, 208 頁
麥克雷將任何可能削弱性自主權的因素都視爲對同性權利革命的威脅,這並不令人意外。因此他主張,「一旦文化整體轉向、社會趨向保守,同性自由就將變得極其脆弱」(37 頁)。
然而,這場性革命已經付出了慘痛代價,尤其是對年輕女性而言,這導致許多人「無法按原定計劃組建家庭和生育子女」(76 頁)。麥克雷雖然對此表達了一定程度的同情,卻又把這種不滿輕描淡寫地歸結爲:有些人「天生就喜歡循規蹈矩,不愛自由、不愛探索」(77 頁)。
如果說他對保守派的猜忌尚在意料之中,那麼他對性少數(LGBTQ+)運動內部表現出的不寬容則顯得憂心忡忡。例如,他警告稱,運動內部正出現一種「迫使他人必須積極認可同性戀的趨勢」(83 頁)。他指出,這種強迫性要求「背離了當初該運動開始時所依賴的自由主義原則」(84 頁)。
麥克雷的觀點本身也存在內在矛盾。比如,他認爲如果有人反對在學校課程中強加性別意識形態,那就是「令人不安的跡象」(64 頁)。同性權利革命最初聲稱擁護「古典自由主義中『互不干擾』的權利」(83 頁),但一場以同性婚姻爲終極目標的運動,注定無法接受「各過各的、互不干涉」這種相處模式。麥克雷雖然倡導要爲和平共處留出空間,但他所設想的那種共處模式,基礎似乎非常脆弱。
麥克雷也擔心人們否認男女之間的性別差異。但他沒有意識到,支持同性婚姻的那些論點,最終得出的結論恰恰是:性別差異並不重要。
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訴求,是同性戀運動的核心。其背後的邏輯是,只把婚姻定義爲一男一女的結合,這在道德上是有缺陷的。在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的多數意見中,將婚姻定義爲一男一女結合的做法被稱作「有辱人格」「傷人」,會帶來「污名和傷害」,剝奪了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者的尊嚴,貶低了他們的人格,並且「對他們造成了嚴重而持續的傷害」。同性婚姻主張的核心邏輯,就是要將那些不認同這一觀點的人從公共輿論中徹底排擠出去。
正如活動人士兼記者喬納森·勞赫(Jonathan Rauch)所承認的那樣,同性婚姻是對「性、婚姻與生育三者統一性」的終極打擊——「正是這一擊,完成了性革命最具破壞性的拆毀工作」(35 頁)。隨著同性婚姻瓦解了性別差異,原本針對「男女結合」的敵意,現在也延伸到了「男性」和「女性」這兩個範疇本身。性別二元論被視爲一種壓迫性的社會建構,人們認爲必須從中獲得解放,而且這種教育要從娃娃抓起。
然而,對麥克雷來說,拒絕承認生理性別現實這一點,有點過頭了。他對「LGB運動轉變爲LGBTQ+運動」感到不安(91 頁),甚至拒絕承認「LGBTQ+」(更不用說LGBTQIA+)是一個有意義的分類。他警告盟友,不要要求對「男性和女性」這些基本範疇進行「根本性改動」,因爲接受這些訴求「意味著對基本社會結構的激進變革」(96 頁)。
儘管麥克雷想要維護性別真實性的想法值得稱讚,但這卻迴避了他自身信念的本質邏輯。通過裁定同性婚姻的「平等」,奧貝格費爾案實際上要求男女關係與同性關係在任何方面都被同等對待。在這種世界觀下,根本沒有性別二元論的容身之地。
從一開始,同性婚姻就拒絕了我們有性別區分的身體,以及這些身體所帶有的定義和限制。男與女作爲神的形像所承載的美善,在賜予生命的二人成爲一體的結合中,彰顯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這一切都不得不被貶低,最終被抹去。
同性權利革命的核心觀念是:「人應當有權隨心所欲地處置自己的身體」(114 頁)。但麥克雷也擔心男同性戀行爲中過度放縱帶來的影響,以及隨之而來的種種危害,包括性傳播疾病高發、孤獨感、心理健康問題和成癮行爲。他描述「男同性戀之間的性行爲」是「隨心所欲、毫無禁忌」,還有一些場所,比如桑拿房或「暗房」,男人可以在那裡「與大量的人發生性關係」(113、115 頁)。
正是在這一論點上,麥克雷世界觀中的內在衝突表現得最爲明顯。
儘管看到了這些可怕的現象,麥克雷仍然堅稱,「只要雙方同意,成年人想做什麼性行爲、想做多少次,都沒有什麼道德上的錯誤。」(130 頁)但與此同時,他也承認,能夠約束和引導自己的慾望是「人類生命蓬勃發展的基礎」(131 頁)。他還意識到,「世界上每一個社會都需要規則和護欄來幫助我們管理混亂的性慾望」(158 頁)。
雖然他承認需要改變,但他所提供的改變,僅僅是願意「至少忍受一定程度的性方面的挫敗感」,因爲「性的力量太強大了,不可能沒有代價」(160 頁)。他建議社會應當對過度放縱的性行爲表示反對——「不一定將其視爲不道德,而是看作一種對自己沒好處的『低層次』行爲」(168 頁)。事實證明,那些被性革命拆毀的社會結構和道德邊界,原本正是人類邁向豐盛所必需的。
然而,即便麥克雷對真自由已有洞見,他卻不願順著這些線索走下去。他似乎沒有意識到,如果不發起一場肯定神對人類性行爲設計的新革命,就不可能真正消除性革命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同性戀權利革命的終結》是一位內部人士對這場運動進行誠實評估的肺腑之言。然而,麥克雷在將性自主權視爲核心價值的同時,也恰恰證明了爲何這種不受約束的自由永遠無法成爲個人與社會福祉的指路明燈。他擔心外部的抵制,但事實證明,真正的危機恰恰源於運動內部。
克制慾望是生命有序的必經之路。麥克雷願意考慮這種克制,這爲他及眾人開啓了某種可能性。儘管他把對同性的性慾望視爲不可侵犯、並且定義了身份和人格,但事實並非如此。這種慾望與一個作爲神之形像承載者的男性人格直接衝突。所有罪的本質都是如此,它貶損了我們裡面承載神形像的人性。
這就是爲什麼我們不能馴服罪,必須要棄絕罪,無論這罪持續了多久、有多強烈。本文開頭那位年輕人的經歷,體現了向所有人發出的盼望與邀請:你們已經洗淨了,已經成聖了,已經「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稱義了(林前 6:11)。
當神用話語創造世界時,祂把道德秩序編織進了受造界。因此,性之所以是美好的,因爲它是神賜給人類的禮物,要在男人與女人之間那盟約性的婚姻結合中來領受和享受。正如麥克雷無意中向我們展示的那樣,在這界限之外追求性的滿足,只會帶來無法控制的混亂與毀滅。麥克雷所寫的那個「終結",是一條死路。唯一的出路,在於那位能使死人復活的主。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擔當了我們那些混亂、放縱自我、毀滅性的慾望,爲要讓我們與祂一同復活,進入神兒女的自由。而當我們順服祂時,我們就認識真理,真理必叫我們得以自由(約 8:31-32)。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Sexual Revolution Can』t Keep Its Promi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