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應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婚姻關係,有時卻成了怒氣和言語虐待的牢籠。一位妻子來信傾訴,她正遭受丈夫的貶低對待。他將她視爲低人一等,並沉迷在一種錯謬的觀念中,認爲女人理應屈從於男人。
首先,這位丈夫並不是一位互補主義者;他自戀,「如此癡迷於自己、自己的享樂、特權和權利,以至於把別人看得比自己強,這在他是完全無法想像的事」(腓 2:3)。對這樣一個人,唯有神在他生命中施行謙卑悔改的神蹟,才能帶來改變。他很可能需要得救。
這位丈夫在許多方面都錯了。女人並不比男人低等,而是與男人一樣,照著神的形像被造(創 1:27,2:18)。「男人和女人有許多共同之處,同時又奇妙地不同。女人被稱爲『一個配偶幫助他』——意思是合適、補足、互爲補充。」這就是互補主義一詞的來源。但在《創世記》第 3 章,當那試探者出現時,「男人卻沒有承擔神賦予他的責任」。亞當袖手旁觀,既沒有帶領夏娃,也沒有保護她。相反,他「在仇敵攻擊妻子時保持沉默,等於是與魔鬼一同攻擊神那智慧且良善的秩序。」(創 3:6)。隨後,亞當竟然怪罪妻子(創 3:12)。罪會滋養這種苛責他人的傾向,破壞人與人之間、人與神之間的關係。
丈夫「受造本應因自己的配偶、幫助者而心生喜悅」,她是他的「榮耀」(林前 11:7)。他「當甘心樂意地承擔獨特的責任,在婚姻中主動保護她。誰高誰低、誰強誰弱,都與愛的本質和保護的責任無關。他們都是照著神的形像被造,彼此完美契合,一起結出生命的果實,享受喜樂。他們赤身露體並不羞恥。他們不以彼此爲恥。」
男人與女人之間,並不存在優劣之分。創造他們的神賦予他們同等的價值,這種平等不是建立在個人能力的基礎上。同樣,《彼得前書》3:7 也再次印證了這一點。任何女人在某些方面(例如身體)的相對軟弱,都絕不構成貶低她們的藉口,反而應當成爲尊榮她們的理由。這正是彼得的深刻邏輯。「無論你是否聚焦某種特定的軟弱,或是思考男人女人都注定要進入榮耀這一事實,聖經對男人的呼召是一致的:尊榮、尊榮、再尊榮——絕不是羞辱、羞辱、再羞辱。」那些口出惡言的丈夫,完全看不見彼得這份深刻的邏輯。
他製造的怒氣與壓制,使妻子陷入牢籠,然而那實際上也是他自己「罪的牢房」。這會摧毀他的婚姻,也會摧毀他自己。「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這個真理,對於婚姻關係尤其重要(雅 1:19–20)。暴躁刻薄的男人終將成爲自己罪的囚徒。他們也會像對囚徒一樣對待他人。這類男人就像「幼稚的惡霸……如同發脾氣的任性孩子。只是如今他長大了,不再是衝進房間、摔上門對抗父母,而是衝進屋裡,鎖上門把妻子關在外面。」
這位妻子亟需實際的幫助。而這位幼稚的霸凌丈夫,需要教會中弟兄的介入,尤其是長老。當然,這一切建議僅限於言語暴力的情形。若涉及身體暴力,則完全不同。這位妻子「理當——在法律上也完全正當——去報警,並借助政府設立的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以應對這類暴力行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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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20 年 3 月 20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449 問:「A Word to Men Who Demean Their Wives.」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219-220 頁:「On demeaning, verbal ab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