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美妙的差異:(整本聖經中的)男女互補
2021-07-15
—— Andrew Wilson

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tohu wa'bohu)、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神把光和暗分開了,分爲晝和夜;把空氣以上的水和以下的水分開了;把海和陸地分開了。他區分了太陽和月亮、魚和鳥、牲畜和爬行物以及走獸。他將生氣吹入具有他形像的人裡面,將人分爲男性和女性。他規定了工作日和休息日,他區分了該隱和亞伯,在所造的人中將聖潔的分別出來。除此以外,上帝創造的工作就是一系列的區分工作,給無形(tohu)帶去秩序,給空虛(bohu)帶去生命。猶太人在安息日結束禱告(Havdalah)時這樣說:「主我們的神啊,宇宙的君王,你是有福的,你區分了神聖與污穢、光明與黑暗、以色列與外邦、第七日與勞動的六日。」互補主義在創造時已被設立——「指兩個或多個不同的事物相互改善或彼此強調各自品質的一種關係或狀況。」在神所造之物裡有一種彼此配搭、相輔相成且美妙的差異。宇宙由各種互補的「對子」所組成,其中男性和女性是最典型的例子——我們可以從人類語言中對男女的稱呼認識到這一點(der Tag/die Nachtle ciel/la terreel sol/la luna,等等)。猶太教和基督教認爲性別是互補的,這一互補反映了宇宙性的互補——最終它反映的是造物主和受造物、神和以色列、基督和教會、羔羊和新婦之間的美妙差異。

不是完全相同,也不是完全不同

因此,互補明顯不同於另外兩種關於受造物關係的思考方式。

一方面,猶太人和基督徒都不認爲男性和女性是完全相同的。我們並不完全相同,就像天和地、晝和夜一樣有區別。創世記第一章的故事講到了秩序和生命是通過分離和區分,成爲二者而不是同一來實現的。當區別被打破的時候,生命就不存在了。生命來自美麗的差異:當天與地以太陽、雨水和土壤的形式相互作用時,我們就有了植物和動物,若這對組合一模一樣,那帶來的只能是貧瘠,世界會像一個洞穴(在上或在下都是土)或像木星(其上其下都是天)。鑑於性別和宇宙性互補之間的聯繫,我們就當明白,否定男性和女性之間的區別就是在否定天和地之間的區別。

對比四本福音書中的猶太耶穌與《多馬福音》中的諾斯底主義耶穌,你會發現一個有趣的例子。真正的耶穌在回答法利賽人關於離婚的問題時說得很清楚。「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那從起初創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太19:4)。諾斯底主義的耶穌聽起來就像他的現代同行一樣,花言巧語又語無倫次地模糊了這一區別:「當你把兩者合二爲一,當你把裡面變成外面,外面變成裡面,上面變成下面——也就是說,把男性和女性合二爲一,使男性不再是男性,女性不再是女性——當你用眼睛代替眼睛,用手代替手,用腳代替腳,用形像代替形像,那麼你就會進入神的國」(多馬福音22)。沒有區別,創造就會毀於混亂。所以互補就意味著不是一模一樣。

另一方面,猶太人和基督徒也不相信男性和女性具有極大區別、像是完全不同種類的人類。我們不是完全相同,但也不是完全不同——我們必須小心,在努力確保性差別不被消除的同時,我們也不該誇大它。男人和女人共同承載著上帝的形像,我們的身份從根本上說是由我們的人性而不是性別決定的。我們首先是人,其次才是男性或女性,在共同的人性中我們確實存在區別,但在基督裡,那些都被打破了:猶太人與外邦人和好、主人服事奴隸,男性和女性在基督裡聯合,共同成爲新生命這一恩賜的承受者。

對於一些古代和現代的哲學家來說,男女之間的差異不是互補,表現得也不夠和諧,而是排他和衝突。男人和女人注定要相互爭奪控制權——不僅個人如此,在整個文明中都能觀察到。西方思想更偏男性,是線性、高潮、有序的,涉及對創造物的權威力量;而東方思想更偏女性,是彎曲、循環、無序的,涉及對創造物的屈服。這種說法對我們中的一些人來說可能聽起來很熟悉,甚至有基督教人士也如此主張。但如果我們仔細觀察,就會發現這不是互補論,而是相異性:絕對不同,或排他。它是以衝突、獲勝、競爭、對立、對抗、甚至暴力爲框架的。天地之間沒有和平,男性和女性之間就沒有和平。這裡沒有愛。

在無神論的觀點中,男女之間有結合但無區別;而對男女大加區分的有神論則認爲男女之間具有相異性,即有區別而無結合。但在基督教的互補論中,男女之間既有結合也有區別,即相同的也不同的,即多元的也合一的。基督教認爲男性和女性共同承載著上帝的形像,他們都無法在沒有對方的情況下充分表達這一點。這種存在於創造中的明顯區別最終在上帝三位一體的生命中得著調和(在祂身上我們找到了身份和區別,同一性和排他性,即是一又是三),又在道成肉身的教義中調和(天與地相遇,道成了肉身)。

在世界被造之時,最初我們沒有紛爭和暴力,只有在三一神中相交的和平和喜樂。我們對將來的盼望就是天與地的融合,一位的榮耀變成眾人的榮耀(這就是爲什麼說啓示錄21章超越了創世記1章中大多數的內容:那裡不需要月亮,不需要太陽,沒有海,沒有黑暗,沒有性,天上的國和地上的國完美地聯結在一起)。宇宙的最終命運,基督和教會的婚姻,既不是衝突的,也不會崩塌,而是互補的,因爲榮耀的一方會滲透並完全充滿另一方。那些被邀請參加羔羊婚宴的人是蒙福的!

互補與創造

男女之間在神學上的各種差異實際上超越了在文化上的差異,這並不令人驚訝。這些差異不僅在所謂的性別中立社會中不會消失;而且有證據表明,其中一些差異實際上已越來越明顯,因爲人們按著他們所想的任意而行。舉一個得到廣泛報導的例子,在性別平等程度較高的國家中,男女心像旋轉實驗mental rotation,是一種想像自我或客體旋轉的空間表徵動力轉換能力,也是一種評定空間智能的重要標尺——譯註)測試結果差異相對更大。鐘形曲線上男女的中點位置不同,這一情況不僅出現在生理特徵(身高、力量、頭髮等等)上,在荷爾蒙水平、心理狀態和人際關係上也有相同的情況。

男性通常更具攻擊性競爭性無所畏懼容易冒險濫交和有暴力傾向,而且睾丸激素與男性擁有較高的自信和性慾,更強調地位平均而言,女性更加神經質、更合群。因此,男性通常聚集在社會階層的上端和下端:男性不僅更有可能成爲非常富有或非常有權勢的人(這引發了各種公共辯論),而且也更有可能成爲罪犯、殺手、流浪漢、被排擠或被監禁(但對此人們並無異議)。

男性群體的特徵是拼搏爭鬥,處於權力架構的上層,愛開不正經的玩笑,而女性群體通常被認爲較弱小,多採取間接的對抗方式,處於權力架構的中間位置,說話更靈巧,並以而非爲導向。在孩子們對自己性別還沒有意識以前,就可以注意到這種性別趨勢(舉個悲慘的例子,2015年43起嚴重的幼兒槍擊案中有40起是男孩幹的),甚至在我們最親密的動物親屬中也是如此(在對恆河猴和黑尾猴的觀察中,雄性更偏愛卡車而不是娃娃)。

《石板》雜誌的編輯朱莉婭·特納(Julia Turner)最近評論說,從雙胞胎兒子身上看到的男子氣質,正在挑戰她對「性別只是一種社會建構」的認知。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她是個平權主義者,但她還是認爲「男子氣質就一直就在那」。對此,倫理學家克里斯蒂娜·霍夫·薩默斯(Christina Hoff Sommers)在《聯邦主義者》雜誌上調皮地回應道,「的確一直在那。只有讀了左派學位的人才看不到這一點。」

我提到這些並不是爲了驗證其中或任何一種男女差異,這是科學家的工作。也不是要把性別差異解釋成美德,更不是爲男性的性濫交和暴力傾向提供藉口。我提到這些有四個原因:

第一,即使從主流世俗科學和社會學研究的角度來看,互補主義似乎是我們人類的固有設定。人類社會的絕大多數人憑直覺都知道這一點,但我們中的大多數人從來沒有爲自己的祖國而戰、從未死於分娩、從未下過礦井,也從未在邊疆定居過,這些事情都已經離我們遠去了,但互補論仍是公認的事實。

第二,在這些特徵中,有一個有趣的對應關係,如果《創世記》1-4章是真的,男人(adamah,也就是「地」的意思)被賦予守護園子免受攻擊的任務,而女人(havah,也就是「生命」的意思)被確定爲所有生物的母親。這與他們的性別特徵相符。

第三,在教牧層面,當我們觀察到男人和女人普遍傾向於不同的罪或弱點(#MeToo,#ToxicMasculinity,#HeForShe)時,我們就知道互補論不是我們自己想像出來的。我們應該相應地門訓同性別的成員。

第四,它還揭示了男女之間(非常明顯的)生物性差異及其意義的有趣之處。想像一下,一個外星人訪問地球,發現一種性別的人比另一種更高、更強壯、更多毛髮,性器官正面朝外;而另一個較矮小的夥伴,性器官在體內,也是性交和生育的場所。然後想像他們還發現,其中一種人總是更善於建立關係、團結小團體、與人合作;而另一種人更適合於外部機構,承擔風險和處理事物。最後,想像一下他們讀到《聖經》中對應陰陽性的分類:塔和城市、戰士和花園、祭司和聖殿、血跡斑斑的新郎和純潔無暇的新娘。我們的外星人會如何根據他們的閱讀區分誰是男性、誰是女性呢?

互補與家庭

基督徒應當在這個時代中展現性別之間的互補。這不僅是順服《聖經》具體命令的問題(儘管這已經理由充分!),還是一個向世界展示這種美麗差異的方式,這個世界需要但少有這種方式。因此,當世界無法理解「上帝既不是望塵莫及的(像伊斯蘭教說的那樣),也不是融合在我們中間(像異教說的那樣)時」,我們在回答這個問題時必須提及男女之間的這種關係。而家庭正是體現這一關係的最佳場所。

婚姻是最爲顯而易見的模式:「爲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爲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以弗所書5:31-33)在婚姻中,丈夫和妻子扮演著基督和教會的角色——在實際生活中展現出了愛、忠誠、差異、結合、犧牲的帶領和彼此服事。

丈夫應該愛他的妻子,就像頭愛它的身體和基督愛教會一樣:爲她放棄自己,用話語的水使她成聖,並把她呈現在輝煌榮耀中。(重要的是,保羅在這裡爲我們展現了一個畫面,那些傳統意義上由女性擔任的責任,男人也在做,如洗滌、清潔和熨燙。保羅明知故犯,故意顛覆了希臘羅馬人對男性領導地位的想像。)相應地,妻子應該順從和尊重她的丈夫,就像教會順從基督一樣。

這裡的順服是單向的,還是丈夫和妻子之間的相互順服?保羅剛說到一個被聖靈充滿的教會是 「因敬畏基督而彼此順服 」的地方(弗5:21);然後他用一個標準的古代家庭來解讀這一關係的描述——丈夫和妻子、父親和孩子、奴隸和主人。彼此順服(弗5:21)就意味著不能有不同的順服方式(弗5:22-6:9)嗎?或者,保羅的意思是說只有妻子、孩子和奴隸需要順服(丈夫、父親和主人)嗎?

很可能兩者都不是答案:聖經要求妻子和丈夫彼此順服——就像父母和孩子、主人和奴隸一樣,但不是以相同的方式。基督和教會互彼此服事,卻不是通過同一種模式:基督服事我們,是通過死亡和復活帶來了拯救;我們的服事則是通過對他的帶領做出信心的回應。(當然,我們雙方都爲對方犧牲,但方式截然不同;如果我們把這兩者混爲一談,那麼整個福音就會瓦解)。對此,賴特(N.T. Wright)說得好:

正如大多數文化那樣,保羅認爲男女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差異,但這種差異超越了單純生物學和生殖功能上的意義。因此,他們的關係和角色必須是相互補充的,而不是同一的。投票權、就業機會和報酬方面的平等(這在許多地方仍未成爲現實),正反映了這種同一性。婚姻中的指導原則是明確的。丈夫是頭——但與此同時,他要思想彌賽亞式的自我犧牲。一旦「帶領」成爲欺凌或傲慢的行爲,整件事也就瓦解了。

不過,如果我們認爲互補論僅限於婚姻,那就大錯特錯了。如果是這樣,那麼任何單身、喪偶、離婚或被遺棄的人都無法完全反映出女性或男性的特質。(在我們的教會中,有相當數量的人有這樣的感覺,這一事實表明我們在這方面仍需要做些工作)。然而,在聖經中,男性和女性是相伴同行的:母親與父親不同、兄弟與姐妹不同、祖母與祖父不同,等等。我有保護母親和姐妹的義務,而且這種義務與我的父親或兄弟不同。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對她們有權柄、她們得聽從我的決定,或者她們對我沒有權柄。(我的小妹在倫敦一家醫院的急診部工作。如果我們的孩子出了事故,我就得照她說的去做,不會有任何疑問。)

在保羅給提摩太的建議中,同樣指出主內家庭成員中也存在性別差異。「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姊妹;總要清清潔潔的。」(提前5:1-2)。因此,在我的親戚中,在主內家庭中,在工作場所中,甚至在社交媒體上,我都要將年長的女性當作母親,將年長的男性當作父親來敬重,而不是看爲性別中立的個體或無性別的工作對象。(當然,這一原則在不同的背景下會有不同的應用;在西方,我很樂意接受姊妹成爲經理、專家,甚至是國家元首;而在也門,我會更謹慎地與她在公共場合下吃飯)。同樣,我和生活在一起的單身男性的互動方式,與單身女性的互動方式會大不相同。如果我們把「年輕的女人要像姐妹一樣」僅僅解釋爲「要確保你不和她們發生性關係」,我們就大大錯失了保羅的意思。

互補與教會

教會生活中,我們很容易忽略從神學和人論這一更廣闊的視角來思考,卻迷失在順服(hupotassō)、帶領(authenteō)或其他定義中。最終我們所有人都必須明確特定經文的含義,以及在教會生活中實踐的方式。但支持男性成爲長老的辯護並不出於此。它來自以下兩個觀察:(a)長老本質上是教會的監護人,(b)在救贖歷史的每個階段——伊甸園、會幕、聖殿、耶穌的事工、新約教會,一直到末世——負責看守神的子民並保護她不受傷害的角色都是男性。

人們普遍認爲,《新約》中的「長老」、「牧師」和「監督」這幾個詞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互換的(徒20:17-38;多1:5-9;彼前5:1-4),每個詞都指向服事教會的責任——保護和引導她免受傷害。從經文上看,長老是守護者。下面依次列出了這些聖經中的用語。

第一,牧羊人/牧師

牧羊人(或「牧師」)得著設立的主要原因是保護羊群免受傷害。確實,他帶領它們進入新的牧場,並爲他們準備食物和水,但在古代世界,你僱用牧羊人的主要原因是爲了保護羊群,而不是放任它們自由遊蕩。保護它們避免危險、強盜、走散、狼和其他野生動物的傷害。這一點在《新約》的關鍵經文中清晰可見,牧羊人爲羊捨命,看守上帝親自用血買來的羊群;在《舊約》中也可以找到其代表者,牧羊人(如大衛)是那些爲保護羊群而殺死獅子和熊的人,他們用手裡的杖和竿來引導羊群,他們的責任是保護羊群而不是吃掉它們。牧羊人從精神和身體上既要保護弱小或受傷的羊,又要保護整個羊群不受敵人的攻擊。

第二,監督/主教

英文單詞「監督」(overseer)是希臘文episkopos字面意義上的對譯,因其更能產生共鳴,也比「主教」這個詞更可取。不過它仍叫人聯想到呼叫中心主管,或者至少是一個管理者的角色。然而,在聖經希臘文中,它有「守護者」的含義。在《以西結書》中它被稱爲skopos(守望者),對此加爾文的解讀是:長老是「忠實的守望者,其他人沉睡時,他負責看守和照顧羊群」。這裡的用詞是指望風的人而不是管理者,是一個哨兵而不是監管者。當然,監督的作用也包括了在教會中維護教義,這也是在一世紀末期教會(錯誤地)把主教和長老加以區別的原因。

第三,長老

雖然聽起來不可思議,但長老的情況也是如此。畢爾(Greg Beale)指出,新約中長老的職責是在末世的苦難中保護教會。五旬節到基督再臨這段時期的特點是充滿了欺騙、假教師、逼迫和苦難,我們應該在這種背景下來解讀教牧書信中對長老的要求:守護教會,使她不遭毀滅。畢爾在這裡所參考的不僅有我們已經看到的使徒行傳第20章的內容,還包括保羅的第一次宣教旅行。他和巴拿巴教導門徒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使14:22),然後就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使14:23)——似乎這(長老)就是問題(艱難)的解決方案。在整個教會歷史中,一直有主教、監督和長老爲他們所服務的教會犧牲。今天仍有相同的狀況存在——例如,在東烏克蘭被捕的是長老們——當局的鎮壓目標是教會領袖而不是會眾。(大格里高利[Gregory the Great]在六世紀時對保羅說尋求成爲監督是一件美事所寫的註釋是這樣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說這話的人,往往走在其他人前面,通常也是第一個遭受殉道苦難的人。」) 許多人用三個首字母爲D的詞語總結長老的職分——教義(Doctrine)、紀律(Discipline)、引導(Direction)——除此之外,我們也許要加上第四個:死亡(Death)。

把這三個詞放在一起,我們就可以得出一個明確的結論:長老是守護者。注意到這一點,我們就應當意識到在聖經歷史中的每個時期,那些負責捍衛和保護人民,以及上帝聖地的人們是男性而不是女性,是父親而不是母親。

  • 亞當被安置在伊甸園中,「使他修理,看守它」(創2:15);同樣的一對動詞被用在利未人身上(民3:7-8,18:7)。因此,當墮落發生時,責任在男人身上,我們是在亞當裡死了,而不是在夏娃裡。
  • 顯然,族長們都是男人。
  • 負責保護聖所和整個以色列民族的利未祭司都是男人,而且是暴力的男人——他們整天殺戮動物,最初被任命爲祭司是因爲他們對耶和華有足夠的熱情去殺死他們以色列的同胞(出32:25-29)。
  • 這一點在第一聖殿時期仍然真實存在,當時在猶大,男性祭司制度與男性君主制度同時運作(作者從未給亞他利雅「女王」或任何合法的例外稱呼)。
  •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第二聖殿時期,直到撒迦利亞和施洗者約翰的時代。
  • 耶穌呼召的十二使徒也都是男人,並賦予他們捆綁和釋放、教導和管理教會的責任。
  • 新約教會中監督者的資格,即長老、牧者、監督,受命於保護教會免受狼和假牧羊人之害的人都指向了男性。
  • 在聖經的結尾有一座陰性的「城市」,所有的神國子民都包括在內,我們無論什麼性別都被一位男性救主拯救,並最終與之結婚,城市的牆壁和地基以男性使徒和男性族長命名。

父親和兄弟

長老的資格問題屬於一個更大的聖經命題,因此我們理應認爲作監督的必須是男性,且被要求「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提前3:2。我們很難說長老對性別沒有要求。教會是一個有父親和母親,而且迫切需要父母雙方的家庭,(例如,提前5:1-2),這也充分表明保羅把監督看作是父親。他要求他們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3:4)。又要求他們善於教導(3:2),而在此之間他禁止女人去做這些事(2:12)。(關於保羅在這裡真正的意思有許多爭論,但這不該攔阻我們理解這裡明顯的聯繫)。另一個事實是,保羅在給出監督和執事任命資格後,又對姊妹們提出了要求(3:11)。無論我們把這看作是對著女執事(例如,我),還是對著執事的妻子(在一些譯本中)說的,它都明確區分了「監督」、「執事」和「婦女或妻子」,由此,保羅前面所談論的不太可能包含後面關於女性的內容。因此,即使是平權主義的評論家也常常同意,這些「以丈夫和父親代表監督者」的要求(陶納[Towner]),並且「保羅自始至終將主教稱爲男人」(賴特)。至少在這段經文中,長老的身份並不是中性的。

偶爾會有這樣的說法:在這個特定的教會中,監督或長老必須是男性,但在其他教會中卻不是,因爲困擾教會的異端是通過富有的、有影響力的女性來實現的。確實,在以弗所教會中,唯一被記載名字的假教師是男人(提前1:20;提後2:17),但這裡卻忽略了,在幾百英里外的島嶼上對長老的要求也是一樣的。「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多1:6)。保羅所說的長老資格並不侷限於以弗所的特定情況;在克里特島上也有同樣的要求,由此可見,其他地方也如此。長老——例如亞當、利未人的祭司、以色列的君王、十二門徒,以及聖經中負責保護神國子民不受傷害的所有人,都是男性。

母親和姐妹

另一方面,講述聖經故事還有另外一種方式,也同樣需要重視。基督一開始就被預言爲女人的後嗣,這比稱他爲男人後嗣要早很多(創3:15)。夏娃不僅不比亞當遜色(在聖經中,ezer或「幫助者」一詞最常被用於指代上帝本人),實際上,透過她的信心神的應許才得以實現(創4:1、25)。女性在父權制時期也能聽到上帝的聲音並與之交談,並常常以謀略戰勝她們愚蠢的丈夫、兒子或他們兩者(撒萊、夏甲、利百加、利亞、拉結)。在《聖經》中,是一名侍女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說出上帝名字的人(創16:13)。

《聖經》中許多救贖的故事都是從婦女開始的,如夏娃、夏甲、利亞、施弗拉和普阿、米利暗、參孫的母親、路得、哈拿、以斯帖、伊利莎白、馬利亞,而以色列正被愚昧、邪惡的男人壓迫著。婦女審判以色列人(底波拉),贏得軍事勝利(雅億)。婦女拯救了她們的丈夫(利百加),她們的孩子(約基別),她們的城市(提哥雅婦女),和她們的國家(以斯帖)。婦女預言(戶勒大、腓力的女兒),創作出現在聖經中的詩篇和歌曲(哈拿、馬利亞),向男人解釋神的話語(百基拉),主持教會(革來氏),經營企業(呂底亞),擔任執事和贊助人(非比),與保羅共同合作傳福音(友阿蝶、循都基),並被認定爲使徒(猶尼婭)。如果在人類歷史上有比在你的子宮裡懷著彌賽亞更偉大的責任,我倒想聽聽那會是什麼。

在這些例子中,女性都是按照女性的角色在服事神的百姓。她們中有母親、姐妹或女兒。在這些故事中,性別並沒有被模糊,彷彿男性和女性可以進行角色互換(「男人能做的,女人也能做」)。有時,加拉太書3:28被用來支持這種扭曲的觀點,似乎它正好就是第二波女權主義浪潮的完美聲明一樣。但保羅在這裡並沒有模糊兩性之間的區別,甚至沒有提出關於教會中領導層的觀點;他堅持認爲我們所有人在信仰的基礎上都是上帝的孩子——無論性別、種族或社會地位。緊接著的一章是保羅所有經文中最多談論性別的經文(兒子、父親、兒子、女人生育、阿爸父、生育的痛苦、侍女、自由女人、稱耶路撒冷爲我們的母親),他明確了生理性別的重要程度,即它不會對我們受洗歸入父神名下,成爲聖潔公義孩子有絲毫的影響。

不如說,這些例子真正的價值基於一個事實——所有女性可以做的事情男性都做不到,反之亦然。因此,聖經中的女性不僅揭示了男性和女性的合集(不是根本沒有性別區分),並且也揭示了他們的不同(也不是好像男人在做所有重要的事情,而女人基本上是被動的觀察者)。我們從中看到了一個真實的互補論異象,其中男性需要女性,女性也需要男性,而兩者的彼此服事正彰顯了神的榮耀。去掉其中任何一個,或削弱其中任何一個的價值,對我們都是有損的。教會是一個家庭,我們只有在重視、尊重和敬重母親和父親、兄弟和姐妹、兒子和女兒的情況下才會繁榮昌盛。

因此,真正的互補論實際上是裝備和釋放女性進入事工的基礎,而不是(像通常認爲的)一種障礙。《羅馬書》第16章在這裡提出了一個巨大的挑戰:在羅馬教會中,你很難想像一位年輕女子會因在彼此服事中缺乏女性榜樣而感失望。她可以看看非比,一個執事,服事著許多人;百基拉,爲保羅的生命冒著風險,並共同操持著教會;馬利亞,「她爲你們多受勞苦」;猶尼婭,保羅的獄友也是門徒中特別的一位;土非拿氏和土富撒氏,主的同工;魯孚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並服事他人。本章中被提名的個人中,女性佔了近一半。主張眾位長老治理的一個缺憾是(往往)未能承認或意識到,在嚴肅的基督教事工中,執事(包括這裡的一些)、大多數其他領導力發展機會、正式的事工角色以及薪酬基本上都是爲男性預備的。如果我們這樣做,同時一切的重大決定都由男性組成的小組決定,並爲了團隊成員間的純潔或共同領導而將有天賦的女性排除在重要議題之外,那麼我們最終會用一個專爲男生服務的工作環境取代羅馬書16章中榮耀的互補論,在這個環境中,女性只能照顧孩子或伴唱,僅此而已。對此,我們需要做得更好。

文化挑戰

文化背景使得我們堅守信念變得異常困難。一個是北美福音派的文化環境,我們大多數的神學領軍人物(無論好壞)都身處其中。20世紀50年代的保守派運動和60年代的進步運動在美國得到了更多地交織融合,教會中關於男女的討論也已經滲入了其他各種關於傳統、社會變革、秩序、種族關係、性行爲、槍支、墮胎、經濟和政治的議題中。在這種文化背景下,誰擔任長老與誰在教會會議上公開發言、誰做決定、甚至家裡誰開車的問題都關聯在了一起,這妨礙了聖經教導很好地融入世界的其他方面。有時,它使我們只關注於抵擋文化浪潮的襲擊,致使我們矯枉過正,落入了超出聖經(甚至非聖經)的領域:將戰後的美國中部理解爲新約時期、貶低我們的姐妹,將那些與我們意見不同的人視爲自由主義者,並爲錯誤的三一論觀點辯護。

在西方有另一個複雜的問題,那裡越來越多的人把教會當作一個企業而不是以一個家的方式看待和組織教會。在一個家裡,每個人都知道母親和父親的共同領導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同時有一些事情是媽媽做的,而有些事情是爸爸做的。在許多文化中,一個家庭由丈夫/父親領導很常見,他最終負責保護家庭,但絕大多數的決定是由妻子/母親做出的。但是在商業或公司環境中,獲得尊重和名譽的方式並非如此:它們是通過職位、管理線、公眾形像、財務監督、正式權力和工資來實現的。因此,撇開神學不談,教會在功能上更像一個公司而不是一個家庭(或許背後有各式各樣的原因),但這很容易看出我們如何將對互補論的實踐簡化成頭銜、地位、話語權、管轄權,以及得到多少報酬。

教會是個家庭,不是企業

我們在教會作爲家庭管理上的言行一致至關重要。否認女性可以成爲長老,聽起來就像是否認女性可以成爲CEO一樣。但其實,這更像是否認女性可以是父親,而男性可以是母親。爲了使這一觀點立足於現實,關鍵在於不僅要說教會是一個家庭,而且要以家庭的形式管理教會;我們要承認父親和母親,並以此來尊重和敬重他們,而不是(像很容易發生的那樣)以一種基礎的企業模式來運作,女性在其中只是簡單地被排除在所有關鍵職位或討論之外。

這一實踐顯然會因文化、背景、教會規模、家庭治理模式等問題而有很大不同。這需要男性和女性的智慧來建立最佳的做法。但我認爲,在這個領域,我們西方人可以從更廣泛世界中的弟兄姐妹那裡學到很多東西。

這甚至可能是一個實現美好差異的機會。


譯:璐竹;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Beautiful Difference: The (Whole-Bible) Complementarity of Male and Female.

Andrew Wilson(安德魯·威爾遜)是倫敦國王教會(King’s Church)的教導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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