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事工
那些「體面」的罪
2024-06-06
—— Jen Oshman

我們全家在海外做宣教士時,很容易看到當地文化的罪。東南亞的大街小巷到處都有廟宇、神龕、供品,假神偶像比比皆是。歐洲有些地方,妓院毒品不是遮遮掩掩地小心從事,而是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公眾面前。我們很容易就能看出周遭的黑暗。

搬回美國後,那裡的罪也很容易看出來。這是一個把罪當作好事來炫耀的地方:貪婪,酗酒,性道德敗壞,不一而足。我們在這裡植堂建立教會。

那些回應神的呼召加入福音事業的人,他們之所以這麼做,主要原因就是這些明目張膽、赤裸裸的罪。我們看到黑暗,就要建一座山上之城(太 5:14-16)。然而,我們很容易看到他人的罪,卻對自己的罪輕描淡寫。我們看到他人眼中的刺,卻沒有看到自己眼中的梁木(太 7:3-5)。畢哲思(Jerry Bridges )在《體面之罪》(Respectable Sins)一書中寫道:「我們一眼就可以看到社會上那些不道德、不符合倫理規範的罪。但是我們經常會忽視……『聖徒的體面之罪』。事實上,我們正如社會上的人一樣,活在罪中而不自知。」

畢哲思正確地指出了所有基督徒都會犯的錯。但是, 如果我們把這個道理應用到地方教會或者國際宣教事工上呢?如果我們誠實的話, 教會領袖就必須承認,我們容易犯某些「體面的罪」。我們對這些罪如此熟悉, 以至於我們都認爲這是正常的、可以被接受的。

一、我們憂慮

教會事工成本高、風險大。教會領袖往往缺乏所需的資金。我們怕資源不夠,所以經常用一種害怕稀缺的心態來服事。我們會囤積資源,因爲擔心錢不夠用而縮手縮腳,不敢慷慨奉獻。別人誇我們的憂慮是明智管理。但實際上,我們覺得自己的擔心能夠從某種程度上來保住教會的收支平衡。

耶穌的話也是對教會領袖說的。不要爲你們的生命憂慮。你們的天父知道你需要什麼。要有信心。先求神的國,祂會賜給你你所需的一切。(太 6:25-34)

二、我們看顧自己的地盤

這個體面的罪也是源於我們的稀缺心態。我們經常在那些乾涸貧瘠的地方服事。所以,很自然的,一旦有種子生根發芽,我們就想佔爲己有。有果實的服事能肯定一個人的價值,我們想要證明自己有多能幹。所以,我們很容易藉其他教會的東風來揚自己的旗幟;再或者,如果我們的門徒想要到那些不在我們「勢力範圍」之內的地方去服事,我們就會緊抓不放。

我的一位牧者曾經告誡我們,「我們要追求天國,而不是自己的小國度。讓我們來幫助其他教會結出果子。」正像耶穌對那些不滿意別人奉祂名作工的門徒所說的:「不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可 9:40)

三、我們傳播流言,中傷他人

服事主的人聚在一起,能夠發發鬧騷,感覺的確不錯。我們打著分享智慧或者尋求禱告的幌子,肆意中傷我們屬靈家庭的弟兄姐妹,甚至還會說其他事工、其他教會的壞話。誠然,事工團隊應該分享自己的看見和諮訊,但是讓我們說老實話吧, 有時我們的確會越界——分享訊息成了傳播流言,而且我們自我感覺還挺好。

如果有人說我孩子的壞話,我會火冒三丈。想想我們的天父在我們說祂孩子壞話時會有什麼反應呢?耶穌這樣告誡祂的門徒:「你們要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 13:34-35)

四、我們大發牢騷

抵抗黑暗意味著把享樂、安全、便利、地位這些東西統統放在一邊。發牢騷會成爲一種壞習慣。抱怨那些難弄的人太容易了:我們抱怨這些人沒有半點感激之心,抱怨文化中的罪比比皆是,抱怨不公不義之事處處可見。看上去我們好像說的是樸實的真理,但其實我們的滿腹抱怨是在說,神錯了,聽我的就對了。

耶穌告訴眾人,祂是生命之糧。大家眾說紛紜之時,耶穌又說到:「你們不要大家議論。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 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 6:43-44)情況不明時,耶穌告訴我們要相信神。祂在做工,祂把人吸引到祂那裡去,即使我們看不明白。

五、我們過分操勞

這個體面的罪看上去像是在兢兢業業地作工,但其實我們裡面有一種沒有說出來的信仰:我們是主交付給我們的這些人的救主。一旦我們開始倚靠自己的能力,自己的做法,我們的關愛就變成了自我倚賴。我們把聖靈甩在後面,把與基督聯合的平安拋下不顧。事工過勞確有其事,它也是神命定的一個機會,提醒我們,唯獨神自己才是無限的。

耶穌派十二使徒奉祂的名出去傳道(可 6:7-13),他們回來後將一切所做的事,所傳的道,全告訴他」(30節)。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來同我暗暗地到曠野地方去歇一歇」(31節)。就連耶穌自己也經常獨自去到一個安靜的地方(太 14:13)。我們是有限的受造之物,神造了我們,我們就要照著自己的有限去服事神。

爲體面之罪爲悔改

講出這些體面之罪讓我很難受。這些罪都很噁心,然而這種種體面之罪我都有。我們很容易犯這些罪。它們帶著面具,在我們心裡安家落戶,個個看上去都很正常,甚至很體面。但是它們是毒藥。每一樁罪都是來偷竊,殺害,毀壞。每一樁罪都是悖逆一位聖潔良善的神。每一樁罪都在提醒我,我多麼需要基督的恩典。

神既然將福音託付給我們, 我們就來悔改吧。 承認我們內心的罪,放下各樣的重擔,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來 12:1-2)。我們奉基督的名來服事,就該渴望我們口中的言語、心中的意念在神面前蒙悅納(詩 19:14)。願我們所信所行都能顯出神的榮耀來。 


譯:變奏曲;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Respectable Sins in Christian Ministry.

Jen Oshman(珍·奧斯曼)是《歡迎》(Welcome)一書的作者。該書包含在《愛你的教會》(Love Your Church)系列叢書(由 TGBC 與 Acts29 合作出版)中。珍還著有《文化贗品》(Cultural Counterfeits,十架路出版社)及《夠了,別再談我了》(Enough About Me,十架路出版社)。她也是一位妻子和四個女孩的母親,曾在三大洲宣教近二十年。她住在美國科羅拉多(Colorado),鼓勵丈夫的植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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