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們在以前的問題中提到過這個問題。
我不認爲上帝曾經離棄祂的妻子。耶利米書中所講到的休書準確的意思是上帝將要收回這份休書。換句話說,當上帝給祂那任性的妻子寫休書,並把她趕到異邦的時候,祂要去找回她。
所以我並不認爲上帝離棄過祂的百姓。
有70年的時間,上帝將祂的百姓趕到外邦,在這段時間裡,祂刑罰祂自己的百姓。但是切斷或終止這段關係的話僅僅用來表明神將再一次將他們挽回,並且說:「我永不離棄你。」何西阿書最能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裡面說:「我必不再顧惜你」然後在11章,「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我回心轉意,我的憐愛大大發動。」
因此,既然神從未離棄祂的百姓,我認爲這應該影響我們對離婚的看法,而且我們也不應當離婚,如果我們在這個問題上能夠有所幫助的話。
並非所有的基督徒都能夠阻止離婚的發生,我也不準備把這個重擔放在每一個基督徒的肩上。我目前正在處理我們教會裡一個男人的問題,昨天我花了一個小時和他待在一起,他的妻子逼他離婚,但是他並不想離婚。他想知道該怎麼辦?他們或許會離婚,誰知道呢?
你可以拒絕在離婚文件上簽字,之後,你需要花18個月的時間而不是3個星期來恢復你們之間的關係。但是你卻難以阻止我們文化中的離婚,如果一個人堅決要離婚的話。
所以當我說:「不要離婚。」我並不是說離婚就一定不會發生在你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