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能把你犯下的錯誤從別人的記憶中刪除會怎樣?比如曾經說過的一句刻薄的話、那場充滿羞恥的失敗,那被揭穿的謊言……別人瞬間就遺忘了,那該多好。我曾爲沒有機會收回已造成的傷害而感到痛苦,也許你也知道這樣的痛苦。
我們可能無法從別人的記憶中抹去我們的錯誤,但我小時候的印象是,我有能力從上帝的腦海中抹去自己的罪惡,只要一句簡單的話:「饒恕我。」如果我請求神的饒恕,神就會忘記我做的任何錯事。這似乎是以賽亞書43:25這節經文的含義:「惟有我爲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 或希伯來書8:12:「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
不過,隨著我的成長和對神的全知全能的了解,我對這一想法的正確性產生了疑問。我們在約翰一書3:20中讀到,神知道一切,甚至我們罪惡的心靈深處祂都知道。希伯來書4:13說我們在神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心思意念都暴露無遺。一個知道一切的神怎麼可能不知道我過去的罪?即便上帝忘記了,我自己肯定沒有……我可能擁有祂所沒有的知識嗎?
也許潛在的問題是「神是怎樣的神」?遺忘與祂的性情一致嗎?神的話語表明祂是不變的。因此,神不會獲得或失去知識,祂的理解力永遠是完美的。神也是公正的,所以祂必須刑罰罪惡。
如果這些事情是真的,神怎麼可能前一刻還知道我們的罪,下一刻就忘記了?公正的神怎麼可能對邪惡視而不見?雖然關於神不記得我們罪惡的經文似乎與祂的全知全能和正義相對立,但祂所有的話語都是真實的,祂從不自相矛盾。那麼這裡究竟發生了什麼?
《聖經》中經常提到上帝紀念或不紀念,但這與我們談論記得收郵件或忘記醫生預約的方式不同。當神紀念的時候,祂就會做出回應。希伯來語zakar一詞並不意味著上帝先忘記後來又突然想起了,而是指神把某件事情放在了自己的意念裡。在這個意義而言,「紀念」就是按照某件事而行事。
當神紀念人、計劃和承諾時,祂的工作方式與祂的信實一致。當挪亞按照應許造方舟保護了自己和家人的時候,神紀念祂(創8:1)。祂紀念拉結,在她不孕的時候,按照神使亞伯拉罕家族成爲大國的約,給了她一個孩子(創30:22)。上帝的子民經常呼求祂按照祂堅定的愛來紀念他們。
同樣地,上帝不再記起我們的罪也不是自願失憶。但是,在祂的憐憫中,祂不會根據我們的罪對我們採取行動。當主寬恕的時候,祂不會想起我們的罪來懲罰或責備我們。祂不會失望地搖頭,輕聲說:「你真可恥」。
相反,神將我們的罪從我們身上挪開,就像東離西一樣遠(詩103:12)。「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並不意味著我們的罪會被祂遺忘,而是意味著祂不會記恨我們(來8:12),祂對待我們就像我們從未犯過罪一樣。
因此,上帝的全知全能保持不變。祂知道,但祂不據此行動;祂看見,但祂不責備。祂對祂任性的孩子們充滿了愛和憐憫。
但祂的聖潔呢?主是否爲憐憫的緣故而放棄正義?祂是否忽略了邪惡,任其逍遙法外?不,完全不是。聽聽上帝在出埃及記34:6-7中是如何描述自己的: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爲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爲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神饒恕、不除滅有罪的人,祂不按我們的罪孽對待我們,但罪孽必須受到懲罰。這怎麼可能呢?我們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上找到了答案。
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祂成爲人。祂過著完全沒有罪的生活,但卻把我們應得的上帝憤怒承擔在自己身上。祂爲罪而死,在戰勝死亡之後復活了。當我們相信祂能拯救我們脫離審判時,祂就成爲我們的代表。上帝不再按照我們的罪來紀念我們,而是按照基督的完美來紀念我們。基督的公義成爲我們的公義。
上帝當然會刑罰所有的罪,但如果我們在基督裡,這憤怒就會落在基督身上。十字架以和諧的方式引人注目地展示了神性情的各個方面,否則可能會顯得不可調和。多麼無情的公義、多麼豐盛的憐憫!神的憤怒和神的憐憫是多麼令人吃驚,祂的憤怒是多麼驚人,而祂的愛又是多麼難以想像!
我們事奉的不是一位一聽到人的認罪就被抹去記憶的上帝。相反,我們事奉的神看到了隱藏在我們心中黑暗角落裡的罪惡,對祂而言這些都是敞開透明的,但祂選擇在基督裡向我們提供憐憫。我們事奉的救主完全了解我們,並且仍然深深地愛著我們,甚至親自進入了死亡。
我們有一個遠比遺忘的上帝更大的盼望,我們的盼望是一位饒恕的上帝。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Does God Forget Our Si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