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長老會(Presbyterian Church in America,簡稱 PCA)成立於 1973 年,立志成爲一個「忠於聖經、堅守改革宗信仰,並遵行大使命」的宗派。如今,PCA是美國最大的保守派改革宗教會宗派,約有 1700 間教會和 40 萬名成員。
PCA屬於福音派,強調人因信耶穌基督而得救的福音信息。它也屬於改革宗,相信神的話語是教會的唯一指南;人得救完全是出於上帝不可測度的憐憫和祂主權中的計劃。PCA認爲,《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以及《大小要理問答》很好地總結了聖經所教導的教義體系。
PCA總會會議是PCA的最高機構,是所有教會與長老區會之間團結、和平與溝通的紐帶。當眾長老聚集召開總會時,各教會都會意識到,他們不是在孤軍作戰,而是作爲基督身體的一部分,共同爲神的榮耀而效力。
第 52 屆PCA全國總會會議將於 2025 年 6 月 23 日至 27 日,在田納西州的查塔努加市(Chattanooga, Tennessee)舉行。
教會日常的工作,無論是透過宣教與植堂傳揚耶穌基督的福音,還是敬拜、團契,以及每一位信徒的日常生活實踐,主要在地方教會中開展。然而,PCA是一個具有聯結性結構的宗派,每間教會都處在彼此關聯、相互配搭的關係之中。這種關係體現了教會的合一,具體表現爲一系列由長老們(即presbyters,源自希臘語「長老」一詞)組成的不同層級組織結構:
這種從地方到區域、再到全國的層級結構,不僅體現了教會的治理,也強調了信徒在基督裡合一、彼此連結的屬靈身份。
作爲PCA最高的組織機構,全國總會會議(General Assembly)負責處理整個宗派範圍內的重要事務。在爲期一週的會議中,大會代表(commissioners)會聚集起來,對聖經和教會事工相關的問題進行研讀、討論、辯論,並作出決議。
總會在全年通過設立的各委員會和附屬機構持續推進相關工作。各委員會負責協調例如世界宣教、植堂和門訓等方面的事務;附屬機構則負責諸如教育、慈惠和退休福利等行政事務。這些委員會與機構都是受總會委託,負責落實大會所制定的政策。
此外,總會還設有常設仲裁委員會(Standing Judicial Commission,簡稱 SJC),作爲總會的司法機構。SJC 處理所有根據《PCA紀律條例》(Rules of Discipline)所規定的仲裁事務,唯獨每年對區會議記錄的審覈可能會交由總會會議本身處理。某項事務若要提交 SJC 審理,必須先由所屬的區會做出初步裁決,之後當事方可就該裁決向 SJC 提出上訴或移交複審。SJC 對紀律處分所作出的判決,即爲總會的最終決定。
總會處理的大多數事務,主要有兩條提交路徑:一是由總會代表委員會(Committees of Commissioners,簡稱 CoCs)提交,二是由各區會直接提交。
總會代表委員會是由出席總會會議的長老們組成的臨時委員會,在總會正式開始前召開會議。每一個總會所屬的委員會或附屬機構,都有相應的代表委員會。該委員會會聽取報告,審查會議記錄和預算,並就該委員會或機構的職能向大會提出建議。
總會所作出的許多重要決策,是通過區會提交的請願案(overture)來推動的。請願案是長老區就某一具體事務所提出的行動請求。如果請願案與某個委員會或附屬機構的性質或職責有關,那麼它將被轉交至該委員會或機構及其對應的代表委員會,由他們向大會提出處理建議。
大多數請願案則會交由「請願案委員會」(Overtures Committee)處理。該委員會是一個特別的總會代表委員會,由每個長老區會各指派一名教導長老和一名治理長老組成,負責就提交給它的每一項請願案向大會提出建議。隨後,大會會對這些請願案進行討論並投票表決。
總會會議不僅爲PCA接下來一年的教會生活和事工方向作出決策,也會在更長遠的層面上,塑造整個宗派的優先事項和政策導向。會議期間可以修改《教會治理手冊》(Book of Church Order,即 PCA 的治理規範),對各委員會與附屬機構的工作進行指導,同時就信仰、生活與教會事工相關的聖經應用進行討論、研究與裁決。
大會所作出的許多決議對整個宗派的教會具有約束力:
另一些大會的決議則屬於指引和勸勉性質:
當PCA的長老聚集一堂召開總會會議,他們所作的決策都會影響到整個宗派的每一間教會。正是通過大會,PCA 得以持守並推動其信仰的純正、教會的和平,以及傳揚福音的使命。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FAQs: What You Should Know About the PCA General Assemb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