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亞底米動搖不了互補主義
書評:桑德拉·格蘭 著《無人之母》
2024-12-09
—— Denny Burk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2:8-15 的話,長期以來一直是互補主義者和平權主義者爭論的焦點。他在這段經文中不僅談到了男女共同參與公共敬拜的問題,還提到了女性在生育時面臨的特殊危險。

互補主義者通常認爲,保羅在第 12 節提出的禁令是要限制女性在教會中擔任某些治理和教導的角色,並把第 15 節「在生產上得救」理解爲與母親的特殊使命有關。而平權主義者則將這些經文解讀爲對女性在教導或領導方面沒有任何限制,儘管他們也承認生育確實存在風險。

過去幾十年裡,雙方都爲釐清這些問題投入了大量精力,試圖說服對方。這場爭論似乎在短期內難以平息。

在這種背景下,達拉斯神學院(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媒體藝術與敬拜學教授桑德拉·格蘭在她的新書《無人之母:古代和新約中的以弗所亞底米》(Nobody’s Mother: Artemis of the Ephesians in Antiquity and the New Testament)中提出了一個頗具爭議且新穎的觀點。這本書既有個人敘事,也包含新約背景研究。她重點探討了一世紀以弗所對女神亞底米(Artemis)的崇拜如何影響我們對教牧書信的理解。格蘭特別關注了源自當地亞底米崇拜的錯誤教導,如何影響我們理解保羅所說的「女人就必在生產上得救」(第 15 節)。

在此過程中,格蘭還對整個段落(第 8-15 節)提出了新的解釋,包括對第 12 節備受爭議的禁令的評論:「我不許女人教導,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她對這段關鍵經文的解讀與平權主義的觀點一致。

《無人之母:古代和新約中的以弗所亞底米》

桑德拉·格蘭(Sandra Glahn)著

桑德拉·格蘭認爲,我們之所以誤解保羅的話,是因爲我們沒有正確理解他寫作的背景。她指出,要理解和應用《提摩太前書》,關鍵在於了解一個在信中若隱若現的神祕人物:女神亞底米。

格蘭分析認爲,保羅給提摩太的第一封信其實是在抨擊一種文中並未直接提及的異教崇拜。正是看到這一點,格蘭對保羅關於女性牧師和教師的指示做出了徹底的重新詮釋。

IVP學術出版社   200 頁

項目緣起

格蘭坦言,她開展這項研究的動機源於個人經歷。她在基督教家庭長大,母親就是她心目中聖經女性的典範。因此,格蘭渴望成爲像母親那樣的人——有一個丈夫、生兒育女、操持家務。這就是她對美好生活的想像,也是她認爲上帝對她的呼召。然而,婚後的不孕打破了這一切。她原本有教導聖經的恩賜,計劃在撫養孩子的過程中發揮這種恩賜。如今願望落空,她該怎麼辦?

格蘭陷入了兩難。《提摩太前書》2 章 15 節說,做母親是運用她教導恩賜的恰當環境。但成爲母親對她來說已不可能。她想過在教會中運用教導恩賜,可第 12 節又說她不能教導或轄管男人。那麼,她還能做什麼?總得有個出路。

最終,格蘭改變了她對聖經的解讀。通過深入研究一世紀以弗所的亞底米崇拜,她對 8-15 節的理解發生了轉變。在這項研究中,她的主要參照對象是理查德和凱瑟琳·克魯格(Richard and Catherine Kroeger)夫婦。這對聖經學者在 1992 年曾寫過一本書,認爲亞底米崇拜是理解保羅這幾節經文的關鍵背景。

克魯格夫婦認爲,亞底米是一位「孕育豐產的母神」,她的崇拜通過錯誤教導滲透進了以弗所教會。因此,第 12 節看似禁止姊妹在教會中教導弟兄的內容,實際上只是針對以弗所當地一個具體教義錯誤的警告,而非普遍適用的指示。格蘭通過廣泛考察古代文獻、碑文和建築藝術,得出了與克魯格夫婦相反的結論:亞底米與生育無關,而是與處女身份和助產有關。因此,亞底米其實是「無人之母」(116 頁)。

儘管格蘭認爲克魯格夫婦對亞底米崇拜的理解有誤,但她贊同他們將第 8-15 節解讀爲對受亞底米崇拜影響的假教師的駁斥。在這種視角下,「女人在生產上得救」應被理解爲當地的俗語(可能源自亞底米崇拜),用來向以弗所婦女保證:生產時無需助產女神亞底米的幫助也能平安。「從崇拜亞底米轉而跟隨耶穌的女性」在生產時會得到保守,不會有生命危險(115 頁)。格蘭說:

當時的人相信認爲亞底米能讓婦女無痛分娩,或在分娩時讓她無痛死去。但耶穌更勝一籌。他會在生產中保守那些持守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的婦女(143 頁)。

她接著說:

這並不是說保羅給出了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結論。相反,這隻適用於提摩太和他所在會眾當時的情況,這段話是一個承諾,表明在教會的初創期,神會證明自己比周圍文化中的神更強大(146 頁)。

同樣,格蘭認爲,保羅在第 12 節的禁令並非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命令。保羅只是在處理以弗所的一個獨特問題,即夫妻在敬拜時特別愛爭吵(139 頁)。丈夫們需要去除「怒氣」和「爭論」(130 頁),而妻子們則需要停止以操縱丈夫爲目的的教導(139 頁)。保羅禁止的理由是「先造的是亞當」(第 13 節),以及夏娃「是被引誘的」(第 14 節),格蘭認爲保羅並非在訴諸創造秩序或男女天性差異,他只是用亞當在先的真實故事來糾正將亞底米置於首位的虛假說法(143 頁)。

證據不足

如果《無人之母》僅僅是對一世紀以弗所亞底米崇拜的分析,這本書或許只會成爲學者們討論的素材,不值得在這樣一個面向大眾的平台上評論。但格蘭提供的不只是一種分析。她將亞底米崇拜的研究作爲解讀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的關鍵。她認爲,如果讀者無法意識到保羅的話是在駁斥亞底米崇拜,就無法理解第 15 節的「在生產上得救」,更不用說第 12 節中保羅明顯禁止婦女教導的話了。

這正是《無人之母》的主要缺陷。格蘭斷言亞底米崇拜是保羅在第 8-15 節中所說一切的基礎,卻沒有證明確實如此。原因很簡單:這一觀點無法從《提摩太前書》的經文中得到支持。保羅從未提及亞底米,沒有提到獻給亞底米的神廟,沒有提到這個崇拜,也沒有提到有關亞底米的神話。在教牧書信中,根本沒有證據表明保羅心中想著亞底米。這也是克羅格夫婦 1992 年著作的主要缺陷,而格蘭在《無人之母》中重蹈覆轍。

格蘭主張通過亞底米崇拜的視角來解讀保羅,其主要論據並非來自《提摩太前書》,而是來自《使徒行傳》第 19 章。這一章記錄了保羅在以弗所與亞底米崇拜者的衝突。格蘭認爲,《使徒行傳》第 19 章「揭示了一個主要的宗教背景,保羅所關注的錯誤教導很可能源於此:亞底米崇拜」(38 頁)。

她甚至暗示,以弗所的女基督徒可能在信主後仍在向亞底米禱告(153 頁)。且不說這種做法與任何真正踐行基督教導的做法格格不入(太 6:24;林前 10:14-22),《使徒行傳》第 19 章中也沒有證據表明以弗所基督徒是亞底米崇拜者。相反,他們成爲基督徒徒的標誌恰恰是堅決遠離了這些事(第 19、26 節)。以弗所發生針對新信徒的騷亂,正是因爲以弗所人視基督徒威脅了對亞底米的崇拜(第 24 節)。

認爲亞底米崇拜對以弗所信徒仍有持續影響的觀點,在《使徒行傳》第 19 章中毫無依據。在後來的發展中也找不到支持。到約翰寫《啓示錄》時,以弗所教會已因其忠於教義和抵制錯誤教導而聲名遠揚(啓 2:1-7)。

保羅從未提及亞底米或其崇拜來支持他在《提摩太前書》中的論點。然而,他確實明確提到了《創世記》第 2 章中的創造順序:「因爲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提前 2:13-14)保羅還在」在生產上得救"這句話中暗指了《創世記》3:16 對夏娃生育能力的咒詛(提前 2:15)。既然保羅明確引用《創世記》2-3 章作爲主要背景,爲什麼還要將經文解讀爲對亞底米崇拜的「駁斥」(118 頁)呢?格蘭沒有爲她的解讀提供充分的理由。

自相矛盾的解釋

在解釋《提摩太前書》二章 12 節時,格蘭東拼西湊了一堆平權主義的釋經觀點,結果導致了解釋上的前後矛盾。比如,格蘭認爲保羅並非全面禁止女性教導男性,而只是針對夫妻關係而言(134 頁)。休根伯格(Gordon Hugenberger)最近也提出了類似觀點,他用一種新的方式限制這段經文的重要性。對此,施萊納(Tom Schreiner)已經作出了回應

另外,格蘭聲稱,因爲當時以弗所的亞底米崇拜對基督徒妻子影響過大,保羅在說「我不許妻子教導丈夫」時,他只是表達了對這種特殊情況的看法(137-138頁)。然而,她又認爲「教導或轄管」是一個整體概念(而非兩個),且「轄管」一詞有負面含義。因此,她把保羅的話解釋爲:「我不允許妻子以支配丈夫的方式教導他」(第 139 頁)。

格蘭似乎沒有意識到,這種解釋自相矛盾。一方面說保羅禁止妻子支配丈夫,另一方面又說這只是針對當地情況,這兩種說法根本不搭調。雖然這兩種解釋在平權主義者中都很常見,但放在一起就說不通了。如果保羅只是針對當地情況,而不是給出普遍原則,那豈不是說保羅只是不允許以弗所的妻子支配丈夫,但其他地方的妻子就沒這個顧慮了?既然這不是使徒的禁令,而是個人偏好,那是不是意味著其他教會可以隨意讓妻子支配丈夫?格蘭的解釋在這一點上簡直是自相矛盾。

學術根基不穩

格蘭爲支持這些自相矛盾的觀點所做的釋經工作漏洞百出。她認爲,保羅在說『我不許「時用的是現在時態,採用這個時態意味著這只是保羅在以弗所的個人做法。但希臘語的現在時態壓根兒就不是這個意思。她還說保羅用第一人稱代詞「我」讓這種解釋更可信。然而,希臘原文中根本就沒有第一人稱代詞。她誤解了希臘原文的含義,卻把這些錯誤的理解作爲證據,把保羅的使徒禁令貶爲個人意見(137-138 頁)。

格蘭論點中最關鍵的是她斷言以弗所的假教師中有女性。在《提摩太前書》1:3 節,保羅告訴提摩太:「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格蘭指出,「那幾個人」在希臘文中是中性代詞tisin。她聲稱因爲保羅用了中性代詞,所以可以指男性和女性(123 頁)。

格蘭在這裡又犯了基本的語言錯誤。如果這個詞真是中性的,就根本不會指任何人。雖然第 3 節中這個詞的形式在陽性、陰性、中性中相同,但同一個詞在第 6 節和第 8 節中明顯是陽性。第 7 節中相關的分詞「想要「也明顯是陽性。另外,第 3 節中的「囑咐」在第 5 節和第 18 節中又出現了,把保羅的告誡跟第 20 節中具體的男性叛教者聯繫起來。《提摩太前書》中唯一點名的假教師都是男的。

格蘭作品中的技術性錯誤已經夠糟糕的了,但還有其他一些學術不嚴謹的例子。

比如,格蘭跟著平權主義者佩恩(Philip Payne)和貝勒維爾(Linda Belleville)的觀點走,認爲保羅的意思是禁止妻子以支配丈夫的方式教導(138-139 頁)。然後她簡單地否定了互補主義者的觀點,點名批評了「施萊納(Schreiner)和科斯滕伯格(Köstenberger)」,卻沒有提到是哪些書(139 頁)。在其他地方,她確實引用了施萊納和科斯滕伯格編的重要著作,但她只討論了 2005 年版,對 2016 年版隻字未提。

這看著像是雞蛋裡挑骨頭,其實不然。施萊納和科斯滕伯格的《教會中的姊妹》(Women in the Church)2016 年版是駁斥格蘭在《無人之母》中所依賴學者觀點的最重要著作。格蘭的書中對這個版本完全沒有批判性討論。結果就是,她把削弱她論點的關鍵釋經證據全都忽略了。

格蘭想說服讀者保羅並沒有普遍禁止女性教導和轄管男性。可惜她在所有這些方面的釋經都問題重重,很難讓人信服。

「必在生產上得救」是當地俗語?

格蘭認爲,「必在生產上得救」這話並非出自保羅,而很可能源於亞底米崇拜。她說,以弗所的婦女都知道亞底米是個助產士,要麼能保婦女平安分娩,要麼會讓她們在分娩時平安死去不用受罪(150 頁)。保羅借用這說法是爲了告訴以弗所婦女:分娩時不用指望亞底米幫忙,信靠耶穌就行,祂會救她們脫離難產的危險。格蘭強調,這不是對所有基督徒婦女的承諾,只針對當時以弗所的基督徒婦女。

這種解釋恐怕是所有解釋中最站不住腳的。爲了證明「必在生產上得救」是亞底米崇拜中的俗語,格蘭搬出了《哥林多前書》中保羅引用當地俗語的例子(147-148 頁)。這忽視了一個事實: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的修辭和《提摩太前書》大不一樣。它還忽視了識別《哥林多前書》中俗語的具體標準——這些標準在《提摩太前書》中基本上找不到。就衝這些原因,格蘭對「必在生產上得救」的解釋就難以讓人信服。

《無人之母》的內容遠不止我在這篇短評中說的這些。比如,我沒談她對古代文獻的使用,有些文獻寫作時間比保羅晚太多,根本搭不上邊(如 72、75、88、89、92、93 頁)。我也沒討論她在論述古代文獻時時不時蹦出來的「預警」(55、58、64、65 頁),盧基亞諾夫(Greg Lukianoff)、海特(Jonathan Haidt)專家認爲這可能弊大於利。我還沒細究她的一些有爭議的說法,比如互補主義背離教會傳統,還有什麼女性按立的想法能追溯到五旬節,不光是現代女權主義的產物(21、24 頁)。這些值得掰扯的話題,我只能留給別人了。

格蘭的結論簡直就是對這段經文互補主義解釋的全面開炮。這本書將加入平權主義著作的長隊,這些著作或多或少都把保羅的教導貶爲一個針對地方的特定教導,認爲它並沒有永久禁止教會產生女性領袖。我希望讀者能從這篇評論中看出,這本書的主要論點漏洞百出。儘管格蘭搬出了一大堆學術資料來描繪一世紀以弗所亞底米崇拜的樣子,但她根本沒有證明這種崇拜跟解釋《提摩太前書》有什麼相干的。所以,她對 2:8-15 的解釋最後還是沒有什麼說服力。


譯:變奏曲;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Artemis Can』t Undermine Complementarianism.

Denny Burk(丹尼·伯克)是博愛思大學(Boyce College)的聖經研究和倫理學教授,同時也是該學院「福音與文化中心」主任。他在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市的肯伍德浸信會(Kenwood Baptist Church)擔任副牧師,還是"合乎聖經的男女角色委員會"(Council on Biblical Manhood and Womanhood)的主席。他經常在自己的網站上寫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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