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解经
什麼是不得赦免的罪?
2025-09-19
—— John Piper , Tony Reinke

正如你在本書中多處看到的那樣,許多聽眾曾帶著恐懼寫信給我們,擔心自己已經越過某條界線,犯了那不可饒恕的罪,落入撒但定罪的權勢之下,從而失去了神赦免的可能。這個問題通常是這樣提出的: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是否可能犯下不得赦免的罪?[1] 以及一段時間的不悔改是否足以構成這種罪?[2] 更常見的提問則是:這可怕的罪是否包括婚前性行爲?[3] 尋找妓女?[4] 觀看色情內容?[5] 一段持續的婚外情?[6] 或某種「極其污穢」[7] 「特別醜陋的罪行」?[8] 甚至自殺本身?[9]

但不可饒恕的罪並非這些具體的行爲。聖經將這種罪歸納爲兩類情況:(1)最終拒絕基督;(2)陷入一種無法爲罪悔改的狀態。

第一,拒絕基督。

不可赦免的罪,是指褻瀆聖靈(太 12:31)。耶穌明確說,這種罪不能得赦免。那麼,這種罪究竟是什麼?它出現在一個特定的語境中:當時有人指控耶穌是靠魔鬼的能力趕鬼。「他們說他是靠鬼王別西卜的能力趕鬼,因此徹底顛倒了黑白」(太12:24),他們把耶穌看作是邪惡的,這樣一來,他們再也無法看清耶穌真正是誰了。他們拒絕了基督。所以,如果你還沒有最終拒絕耶穌,那你就還沒有犯下這不可饒恕的罪。[10]

第二,拒絕悔改。

在這種情況下,「不可饒恕的罪」並非指某種「特別醜惡的行爲」,而是指一個人犯罪到了「某種特定的深度、程度、嚴重性或持續性」,以至於「真實的認罪與悔改已經變得不可能」。[11] 這正是以掃的悲劇(來 12:15–17)。如果你還能爲自己的罪悔改,「那就仍有盼望。」換句話說,如果你還能爲你所犯的罪悔改,你就沒有犯下那不可饒恕的罪。[12]

因此,首先,不得赦免的罪是指「把耶穌的作爲歸於魔鬼而不是神」(可 3:28–30)。這是褻瀆聖靈,耶穌說這是不得赦免的罪(路 12:10)。「在我事奉的這些年裡,曾有好幾個人……深信自己犯了褻瀆聖靈的罪,因此無法再得赦免。你可以想像,他們極其驚恐。」面對這樣的問題,有一件事我們始終可以明確強調,那就是:「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 10:13)。或用保羅對那位心中受責備的人所說的:「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 16:31);或是耶穌自己的應許:「因爲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 6:40)。這些都是福音向世人所發出的公開應許,沒有哪一個是因某種特別「惡劣」的罪而被廢除的。

其次,不得饒恕的罪也表現爲一種心靈狀態:人「以某種方式持續犯罪,以至於他們不願意、也無法悔改和相信」。以掃正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一個「想要悔改,卻再無悔改之地」(來 12:17)的人。他無法悔改。「他抵擋神的心如此剛硬,對世界的愛卻如此深重……他無法停止愛世界。他找不到真正的悔改。於是他滅亡了。他流淚,不是悔改的眼淚,而是因無法悔改而流的痛苦眼淚。」所以,是的,聖經確實指出,「存在一種故意、堅決、頑固地敵擋神與聖靈的狀態」,一種通向死亡的罪,甚至連爲此禱告都是徒然的(約壹 5:16)。

真正的基督徒不會犯下不得饒恕的罪,有兩個原因:

  1. 他們不能褻瀆聖靈,因爲「這種對聖靈同在之權能的蓄意、剛硬的敵擋」,是基督徒無法犯的罪; 
  2. 雖然「基督徒可能會犯下各樣的罪」,但他們的內心以真實、持續的悔改爲標誌。他們恨惡自己的罪。

因此,「褻瀆聖靈」和「使聖靈擔憂」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基督徒可能會「叫那賜你們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的聖靈擔憂」(弗 4:30),但即便如此,從這段經文我們可以清楚看出——真正的救恩從未因此動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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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6 年 7 月 21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902 問:「Can a Christian Blaspheme the Holy Spirit?」

[2] 改編自發表於 2013 年 9 月 9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68 問:「Have I Exhausted God’s Patience with My Sin?」

[3] 改編自發表於 2014 年 6 月 17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365 問:「Will You Marry a Couple Already Living Together?」

[4] 改編自發表於 2020 年 11 月 2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546 問:「I Sought a Prostitute—Am I Doomed?」

[5] 改編自發表於 2014 年 2 月 7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273 問:「Is Porn the Unforgivable Sin?」

[6] 改編自發表於 2018 年 11 月 9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274 問:「Does My Sexual Past Make Me Unsavable?」

[7] 改編自發表於 2020 年 11 月 2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546 問:「I Sought a Prostitute—Am I Doomed?」

[8] 改編自發表於 2017 年 12 月 11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131 問:「What Is the 『Sin Not Leading to Death』 in 1 John 5?」

[9] 改編自發表於 2014 年 5 月 29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352 問:「Suicide and Salvation.」

[10] 改編自發表於 2013 年 9 月 9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68 問:「Have I Exhausted God’s Patience with My Sin?」

[11] 改編自發表於 2017 年 12 月 11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131 問:「What Is the 『Sin Not Leading to Death』 in 1 John 5?」

[12] 改編自發表於 2013 年 9 月 9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68 問:「Have I Exhausted God’s Patience with My Sin?」

[13] 改編自發表於 2016 年 7 月 21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902 問:「Can a Christian Blaspheme the Holy Spirit?」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337-339  頁:「On the unpardonable sin.」

John Piper(約翰·派博)是「渴慕神」網站(DesiringGod.org)的創始人及導師,伯利恆學院和神學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長。他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伯利恆浸信會(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擔任牧師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書籍,包括《渴慕神 : 論禁食禱告》、《十點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讓頭腦被靈性的激情點燃》等。
Tony Reinke(託尼·瑞科)是渴慕神的資深撰稿人,著作有《手機改變你的12種方式》(暫譯,2017年出版),《約翰·牛頓論基督徒生活》(暫譯,2015年出版)和《點燃!基督徒讀書指南》(暫譯,2011年出版)的作者。他是「Ask Pastor John」播客的主持,與妻子和三個孩子住在明尼阿波利斯-聖保羅都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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