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如何不惹兒女的氣
2024-06-21
—— Hannah Carmichael

許多基督徒父母都知道保羅關於不要惹兒女氣的命令(弗 6:4;西 3:21)。但是,就具體情況而言,父母有時很難分辨愛心中管教與惹怒兒女的管教之間的界限。

雖然在管教和陶造孩子上並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公式,但保羅給出了兒女感到氣憤時的兩個明確特徵:憤怒和灰心。

15 年來,我一直在爲青少年提供輔導諮詢,幫助他們擺脫父母教育方式的影響,這促使我深入思考導致大多數孩子產生憤怒和灰心情緒的具體養育做法。有一種錯誤的養育方式會越過教導和陶造的界限,成爲一種激怒和壓迫。我們必須明白怎樣算是越界了,因爲我們的教養方式會對孩子產生影響,更因爲我們的教養方式需要反映福音。

這爲什麼重要?

如果你認真讀那些如何爲人父母命令之前的經文,有一點是顯而易見的:保羅非常熱愛福音。在講到有關家庭中彼此關係的實踐建議之前,保羅花費許多筆墨教導一個榮耀的現實,即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弗 1:4-5)就「揀選了」我們蒙祂收納爲兒女,「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6 節)。

保羅解釋說,成爲神的兒女與我們的表現無關,也與我們是否能給祂帶去回報無關。我們蒙收納爲兒女是一次拯救行動,是一個救贖計劃,耶穌爲此付出了祂的寶血(7 節)。爲了洗淨我們的罪,「神用諸般智慧聰明」(7-8 節)將祂的「恩典」「賞」給我們,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祂裡面合而爲一(10 節)。

那些毫無緣由地蒙接納進入神家的人得到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從而產生了「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西 3:10, 12)。救贖給信徒心裡帶去平安、愛和感恩(14-15 節;弗 2:17, 5:2),因爲福音「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西 1:13)。

繼這些充滿福音真理的豐富內容之後,保羅說:「不要惹兒女的氣」(弗 6:4)和「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西 3:21)我們需要認真對待這一呼籲,避免養育孩子時惹了他們的氣,因爲我們養育兒女的方式應當反映福音。

惹兒女氣的三種方式

當孩子看起來灰心或喪志時,父母最好注意一下,想想自己的行爲可能對孩子產生了什麼影響。經過多年與在基督徒家庭中長大的青少年和成年子女的交談,我注意到有三種不健康的養育模式。無論有意還是無意,這三種方式會惹兒女的氣,使他們感到憤怒和灰心。 

一、使用內疚感

激發內疚感的訓誡試圖讓人感到內疚,從而塑造或控制孩子的行爲。背後的願望可能是讓孩子遠離潛在危險或未來痛苦,但它往往用一種「權力語言」來表述。父母可能會說這樣的話:

  • 「你一點都不關心我的感受!」
  • 「要不是我在這裡幫你,你的生活會一團糟。」
  • 「我爲你辛苦工作,你就這樣回報我?」
  • 「當我像你這麼大的時候,我已經……」

這樣的父母沒有溫柔地、創造性地引導孩子去感受上帝賦予我們的力量,激勵我們去做正確事的愛,而是把自己的需求、慾望和成就放在首位。

如果當孩子做了不聽話或危險事情時,我們的第一反應就是聲張自己的權利,我們就應該反思一下我們是否在運用內疚感控制人。我們是在訓練孩子相信耶穌應該「在凡事上居首位」(西 1:18),還是在訓練他們相信我們的權利應該居首位?

當我們利用內疚感塑造孩子行爲時,我們就用權利中心世界觀取代了恩典的福音故事。基督受死和復活這一事實應該讓基督徒父母冷靜地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圍繞基督至高無上的地位(西 1:18)進行卓有成效的對話和「彼此誠實」的團契相交(彼前 1:22)。充滿福音真理的對話將促進和平(3:15);充滿權利的對話將導致混亂、憤怒和喪志。

二、人爲的律法

當我們把孩子引向恩典的福音時,我們有責任教導他們愛上帝的律法並順服上帝的律法,因爲律法反映了上帝完美的良善、智慧和愛。在這過程中,我們必須注意區分上帝的律法和我們的喜好。

制定規則是家庭這一系統的必備功能,因此爲孩子制定合理的標準是件好事,但如果這些標準前後不一致、不可預測或不公平,你就可能惹了兒女的氣。例如,如果孩子總是以憤怒或灰心來回應某條規則或期望,家長最好考慮一下這條規則是否必要。取消它是否會導致孩子以某種方式違背上帝的律法?還是這主要是父母的喜好問題?

考慮一下哪些問題和場合容易引起你和孩子之間的衝突。特別是當我們與十幾歲或者青少年接觸時,如果我們把自己的喜好變成律法,那麼對如何慶祝節日、每週多久打一次電話或發一次短信、如何撫養孩子以及孩子該如何做決定的期望就會導致憤怒和灰心。

當孩子不同意父母的規則或意見時,我們很容易將其歸結爲不服從或不尊重。但是,如果孩子對某個標準感到氣餒或憤怒,福音應該給我們自由、讓我們願意聽取他們的意見。在否定孩子和青少年的挫折感之前,父母應該考慮他們的期望是否已經清楚地傳達給了孩子,是否適合孩子的人生階段。

三、發怒

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發怒似乎很容易成爲常態,並且我們會認爲自己的怒氣是合理的。我們常常認爲只有這樣才能讓孩子明白。但說實話,我們對孩子的憤怒很少是「義怒」(弗 4:26),它通常源於一種不恰當的權利感或對尊重的驕傲要求。

我聽過太多這樣的故事:基督徒父母用刀指著孩子\向他們扔東西,把他們推到牆上,或者用言語威脅他們。這些行爲不僅令人惱火,而且堪稱虐待。

但是即使我們沒有使用這些手段,還有其他一些表達憤怒的方式也不應該成爲常態:辱罵的話、大喊大叫、冰冷的眼神、嘲諷和挖苦。這些行爲並不能促進和平、團結和理解,反而會讓我們與孩子疏遠,讓他們深感氣餒。憤怒可能會讓我們的孩子暫時順從我們,卻無法幫助他們在敬虔的公義中成長(雅 1:20)。

如果我已經惹了兒女的氣怎麼辦?

孩子的憤怒和喪志並不都是父母造成的。孩子與這些情緒爭戰還有很多其他原因。但是《以弗所書》6:4 和《歌羅西書》3:21 提醒我們要考慮自己的行爲會如何影響孩子,並勸戒我們要以符合基督福音的方式爲人父母。

無論我們的孩子是住在我們家裡還是獨自生活,福音都應該讓我們謙卑地邀請他們提出意見,真誠地嘗試理解他們,爲我們惹惱他們的行爲道歉,並有意識地以尊嚴和尊重對待他們。這些對話可能漫長而痛苦,可能需要牧師、調解員或輔導員的幫助。但這是真正和解所必需的。如果你知道你的孩子因爲你的行爲而感到憤怒或氣餒,「若是能行」(羅 12:18),就要追求和平。

你不必擔心真誠地向孩子道歉會讓他們利用你。你可能會驚訝地發現事實恰恰相反。當父母公開承認自己的罪並承擔責任時,他們的孩子就會感到更安全、更自由,可以享受父母的陪伴,追求健康的關係。這才是真正的福音生活——真誠的親子關係建立在愛、和平和感恩的基礎上,而不是憤怒和灰心之中。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How to Not Exasperate Your Children.

Hannah Carmichael(哈娜·卡麥克)碩士畢業於東南大學(Southeastern University),是一位牧師的妻子,在家教育三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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