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將與上帝相交看成一件當行的善事,這是對上帝的褻瀆。如果我們來到上帝面前與他相交是爲盡義務而非出於內心對他的渴慕,那麼我們就是在上帝面前自高,好像我們是施恩者,上帝倒是在缺乏中接受我們的恩惠 ,,這是對上帝的褻瀆。我們尊榮這位完全自足的上帝唯一的方式就是來到他面前,享受他的愛,並因認識他而喜樂。。這正是我們上週分享的重點,我們稱之爲垂直的基督教喜樂主義。在上帝與人之間的縱向生命關係中,追求快樂不僅是可以的,而且是必須的。「以耶和華爲樂!」——人類受造的終極目的就是以上帝爲樂,並以此榮耀他。
那麼什麼是橫向的基督教喜樂主義呢?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又是怎樣的呢?我們是以「當行善事」爲待人的準則,還是在人與人的交往中也同樣要追求快樂?基督教喜樂主義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追求喜樂是我們行善的基本動機。換句話說,如果我們不去追求完美而永恆的喜樂,我們既無法愛人,也無法愛神。 我會以經文顯明我這樣說的根據。然後我們來查考一些富有爭議性的經文,最後讓我們一同回顧歷史,讓那些因著愛而努力服侍教會、服侍世人的基督教喜樂主義者成爲我們的激勵。
我們先來看哥林多後書八章。保羅說愛會產生哪種內在與外在的行爲呢?
弟兄們,我把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喜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 . . 我說這話,不是吩咐你們,乃是藉著別人的熱心試驗你們愛心的實在。(林後8:1-2,8)
保羅舉出馬其頓人樂捐的例子是想察看哥林多人是否會效法他們這樣的熱心。那麼第一、第二節所說的愛是什麼呢? 首先,愛是源自上帝的恩典:「我把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 其次,上帝的愛充滿在馬其頓人的心裡,使他們有滿足的喜樂(第二節)。這裡我們注意到,馬其頓人的喜樂不是因物質上的富足,而是因神而喜樂。因爲照第二節的說法,他們都是一些「極其窮乏的人」。 第三,當保羅爲耶路撒冷的聖徒募集善款的時候,他們極大的喜樂在慷慨樂捐的行爲上生動地表現出來。 那麼,保羅在這裡看到的愛是什麼? 這愛就是當我們滿足了別人的需求時在上帝的裡面享受到的極大喜樂。注意第四節的經文這樣說:「他們再三地懇求我們,準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份。」 我們不要以爲,馬其頓人是爲了在上帝面前顯示他們慷慨樂捐的善行是在壓制自己的願望。
當你的孩子言辭懇切地求你讓他再多玩一會兒滑板時,「爸爸,讓我再玩一會兒,一小會兒!」——他們難道是在爲了某種道德理想而犧牲自己的願望嗎?當極其窮乏的馬其頓人再三懇求保羅準他們在這筆善款上有份時,完全是因爲他們甘心樂意這樣做。 的確,他們沒有把錢留下來給自己買任何的食物和衣服,但是他們這樣做絕不是爲了履行什麼刻板無趣的義務,而是甘願獻上有餘的食物,去追求與他人分享上帝恩典的喜樂。這些人在極其貧乏的情況下的甘心奉獻使他們心裡滿了上帝的喜樂,以致這樣的捐輸對他們來說不再是財物上的負擔,而是來自上帝的祝福。他們發現基督教喜樂主義所追求的愛!這愛在滿足他人需要的同時,也使自己滿有上帝極大的喜樂。
以前我常聽人(約瑟·弗萊徹在伯特利大學關於境遇倫理學的演講)說,愛不在於你怎樣感受,而在於你怎樣行動。這實在是一個超簡單的表述!——這種說法是基於這樣一種神學理論,即人不需要經過重生就能遵守道德規範。——爲什麼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三節這樣說:「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呢? 這是因爲真正的愛永遠 超越於行爲。保羅將馬其頓人視爲愛的範例,並不是因爲他們慷慨樂捐的行爲,而是因爲這行爲是出於他們在上帝的恩典中所享受到的極大快樂。如果我們的善行不是出於我們在上帝的恩典裡所享受到的滿足的喜樂 ,那這善行還不能稱爲愛。唯有基督教喜樂主義所追求的愛才稱得上保羅所說的愛。這愛具體說就是,以上帝爲滿足的信徒,藉著與他人分享這種滿足,使這滿足更加增添的行爲。
至此,我希望你已經了解到爲什麼追求在上帝裡的快樂是行善最根本動機,爲什麼我們不去追求完全和永恆的喜樂,就無法愛人,也無法蒙上帝喜悅的原因。
讓我們看看支持這種說法的經文。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九章仍在請求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捐出善款。他在第七節講到信徒捐款的基本原則: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爲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意思是說,上帝並不悅納人不是出於甘心樂意的善行。 如果我們所行的善並不是出於甘心,那麼這樣的行爲並不能蒙受上帝的喜悅。上帝喜悅的是捐得甘心樂意的人。這就是爲什麼我說如果我們不去追求完全而持久的快樂,我們就無法取悅上帝的原因。上帝喜悅捐得甘心樂意的人。如果我們行善不是出於喜樂的心,我們就還不懂得如何蒙受上帝的喜悅。什麼時候我們甘心樂意地給出去,什麼時候我們就能蒙上帝的喜悅。因此,作爲基督教喜樂主義者,當我們在處理與別人的關係時,總要追求成爲一個甘心樂意付出的人。
在彼得前書五章中,彼得告誡教會長老們應該如何牧養神的群羊。彼得在這裡向牧者提出的牧養原則,與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八章和九章提到的財物奉獻原則相同。彼得前書五章二節說:
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的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
意思是說,上帝喜愛甘心牧養神群羊的牧者。在這裡上帝的命令並不是只要我們做工就夠了,而是要求我們在牧養群羊的時候,有一顆歡喜快樂的心。 如果我們沒有帶著喜樂的心做牧養工作,就是在違背神的命令。菲利·布魯克斯是一名生活在一百年前波士頓聖公會的牧師,他曾經寫了 「小伯利恆歌」這首讚美詩。在談及牧養時,他這樣寫道:
我認爲一個牧者成功的關鍵就在於他能完全享受他的工作。我指的是他能享受這個工作本身,而不只是把它看成一個工作而已。如果一個人不喜歡他的工作,那麼他就是再躊躇滿志,也不可能把它做好。他可以在工作中極盡努力,以此遮掩自己對這個工作的厭惡,但這卻不是長久之計。總之,作爲一個牧者,你總能從寫作、演講、講道和與年輕人的接觸中體會到簡單的快樂,不要把你的工作只當作一份工作來看,而要當作你生命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來看。你越享受你的工作,你就越能把它做好。
要想以上帝所喜悅的方式在教會或世界裡做好牧養工作,我們就必須堅信並聽從保羅在使徒行傳二十章三十五節所說的 :「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爲有福。』」 保羅要求我們記住這句話,是因爲這句話具有激勵我們更好服侍的重要價值。保羅告誡我們,在作服侍工作的時候,一定不能缺了甘心樂意的心。當主耶穌說「 施比受更爲有福」的時候,這個應許是我們可以盼望和尋求的。
攔阻我們愛人的障礙同樣攔阻我們敬拜上帝。 這個障礙使我們既無法遵守第一條愛上帝的誡命(與上帝的垂直關係),也無法遵守第二條愛人如己的誡命(與人的橫向關係)。這個攔阻不在於我們追求喜樂,而在於我們太容易滿足。我們不相信耶穌應許說,如果我們活出樂於助人的生命,而不是貪圖物質享受的生命,我們就會得到更多的祝福,獲得更大的快樂,擁有更完美和持久的滿足。對這種滿足的渴望,會驅使我們過一種更爲簡單的生活,並驅使我們努力追求愛,而不是物質的豐富與舒適,因爲物質的豐富和舒適就像破漏的水池一樣,無法承受完全的滿足。 我們應當站在市中心廣場的最高建築物上面,向尋歡作樂的美國人高呼:「同胞們,你們追尋的快樂還遠遠不夠!」
不要爲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太6:19-20)
不要只滿足於短暫的快樂,這樣的快樂根本經不起金融危機和死亡的挑戰,要尋求屬天的永恆不鏽壞的滿足。一個生活在物質享樂和物質刺激中的人,就好像把自己的金錢扔到老鼠洞裡一樣有去無回;一個單純活在愛裡的人,他所擁有的是超越且永恆的快樂。聽聽主怎麼說:
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爲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路12:33)
弟兄姊妹,我們向這個世界所傳的是福音!是好消息! 「讓我們離開那漏水的池子,離棄那些無以爲滿足的短暫的快樂,來就近耶穌,因他裡面有持續到永遠的滿足和喜樂。讓我們一起加入到基督教喜樂主義的尋求中,因爲主告訴我們說:施比受更爲有福。」
請和我一起打開希伯來書十章三十二至三十四節的內容。我想讓你們看見,當屬天的快樂充滿在人裡面的時候,基督徒在嚴酷的逼迫面前,心裡仍充滿了愛。
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因爲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來10:30-34)
這些基督徒以馬其頓人捐助貧窮信徒一樣的愛心(林後8:1-8)服侍了監獄中基督的肢體。他們因著對肢體的愛,在上帝裡面享受到極大的喜樂。他們在面對自己生命時候向神說:「你的慈愛比生命更好」(詩63:3);在面對自己財物的時候向神說:「我們在天上有更美、長存的家業」;在面對自己的同伴時向神說:
讓我們不要顧惜財物和親情,
也不要顧惜這必死的身軀;
身體可以被消滅,
真理卻不能被抹殺,
因爲神的國直到永永遠遠。
由於內心充滿了上帝的喜樂,他們放棄了自己所擁有的一切跟隨耶穌,進到獄中去服侍那些基督的肢體(路14:33)。愛就是我們在滿足別人的需要時在上帝的裡面所享受到的極大快樂。
讓我們回到剛開始時談到的主題。希伯來書的作者在十一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中將摩西視爲基督教喜樂主義的典範。請注意摩西的動機與希伯來書十章中所提及的早期教會信徒及哥林多後書八章提到的馬其頓信徒的動機是多麼的相似:
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爲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爲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來11:24-26)
希伯來書的作者所流露出來的基督教喜樂主義的實質與其他書卷的作者是如此驚人的一致。在希伯來書十章三十四節中他說 ,那些基督徒在極大的快樂中看見那存在天上更美、更長久的家業,爲此他們甘願放棄他們地上的產業。在十一章六節他說,只有來到上帝面前,相信他會賞賜來尋求他的人才會得到上帝的喜悅。在十一章十六節他爲屬靈先輩渴慕天上更美的家鄉而發出由衷的讚美。「所以,神被稱爲他們的神,並不以爲恥,因爲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他們並不以上帝爲恥,因爲知道上帝爲他們在天上準備了一座更美的城。在十一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中,摩西被尊爲英雄,因爲他想望屬天的賞賜,寧願與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享受在埃及的罪中之樂。在十二章二節中,作者將那最完美的典範——耶穌基督顯給我們眾人:
仰望爲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面前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
這個世界最大的愛就是耶穌所實踐的愛,這個愛之所以會發生是因爲耶穌對那無與倫比的快樂的想望,這快樂使耶穌在所有得救的人面前被高舉,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
耶穌的例子可以用來解釋那些明顯看來與基督教喜樂主義相互矛盾的經文。這些經文有: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五節:「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 哥林多前書十章二十四節:「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羅馬書十五章一至三節:
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待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因爲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正如經上所記:「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
這些經文與基督教喜樂主義相互矛盾嗎? 我認爲一點都不矛盾。當保羅說「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時,很顯然,這句話並不是說在服侍工作中我們不用在意是否感覺到快樂(參看羅12:8),也不是說我們若有感動分享福音,就是在求自己的益處。他繼續說:「愛是凡事盼望」(林前13:7),如果將要發生的事都是不快樂的,誰還想要盼望呢?保羅在這裡所說的並不矛盾,他的意思是,作爲基督徒,我們不應該尋求自己個人的、有限的快樂,浪費上帝的愛,用物質享受來取悅我們自己,而應該跟隨耶穌走十字架的道路,甘心受苦、受羞辱,過簡單的生活。我們不應該帶著許多的不滿和抱怨走上這條十字架的路,而應看見擺在我們前面的喜樂能甘心情願地走上這條路。因爲上帝喜悅甘心情願地奉獻自己的人;他喜悅甘心情願服侍群羊的牧者,因爲施比受更爲有福;因爲與耶穌一同受苦總比享受這個世界的罪中之樂更爲有福; 如果我們爲了耶穌的緣故失去了生命,我們就會在永恆的境界中贏得生命。
聖經中提到了關於捨己的教導。我們必須先棄絕沙地,才能在磐石上開始建造; 我們必須先棄絕人的稱讚,才能得著神的讚許; 我們必須棄絕對短暫會鏽壞的財富的追求,才能擁有屬天的財富; 我們必須棄絕在人群中的安全感,才能得著上帝裡永遠的平安; 我們必須棄絕自己的貪飲好食,才能在宇宙間最大、最持久的宴席上坐席; 我們必須棄絕對自己的依靠,才能說出:「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 上帝從來、也永遠不會讓我們爲了較小的價值而捨棄最高的價值,這就是爲什麼他要求我們棄絕罪的原因。上帝總會也會永遠要求我們捨棄次好的、短暫的、不足以爲滿足的享受,而去獲取最好的、永恆的、使人得以飽足的享受。在垂直 關係上,上帝要求我們要以心靈和誠實向他敬拜;在水平關係上,上帝要求我們要以愛心與他人彼此相待。愛就是上帝最大的命令,因爲滿足他人需要的人,在上帝裡面會享受到極大的喜樂。
許多世紀以來,聖徒們發現,人們心中享受到的上帝的喜樂才是每一個善行背後真正的動機。如果我們心裡沒有存著上帝的喜樂,我們既不能愛人,也不能蒙上帝的喜悅。 布里斯托的喬治·慕勒寫到:「我比以往任何一個時期都清楚地看到,人生最大、最根本的要務就是要讓我的靈魂在每一天都能夠享受到上帝的喜樂。」 (《慕勒自傳》,52頁)。他在上帝的裡面所享受到的快樂使他將自己的一生奉獻給英格蘭的孤兒們。
戴德生的兒子曾記錄下父親晚年時對自己的描述:「我從未犧牲過什麼。」 他的兒子接下來說:「他說得不錯,當他與上帝的靈相交時,發現自己的捨棄所獲得的回報竟是如此的真實而持久」 ( 《屬靈祕訣-戴德生信心之旅》,30頁)。 正是因爲人們心裡所感受到的上帝極大的喜樂,才有了今天中國數以百萬計的教會被建立。
約拿丹·愛德華茲還在上大學的時候就立志講道。他的講道曾在十八世紀四十年代的美國帶來第一次屬靈大復興。「我要盡一切的努力、能力、活力、熱情以及我所能想到的方式,讓自己享受到屬天境界中一切的快樂。」 (《愛德華滋文集》,第一卷,第21頁)
1980年,我聽到一位錫安浸信會的助理牧師在「無家可歸者之家」的講話。他自己作爲城市貧民區出生的孩子,也曾在那裡生活並在那裡認識了主。如今,他已經從加利福尼亞的神學院畢業,返回明尼阿波利斯工作。我至今記得他當時所講的一句話:「愛別人讓我感到很快樂。」這正是對耶穌所說「施比受更爲有福」的最好註釋。讓這句話也成爲我們伯利恆教會全心追求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