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与工作 荆棘与蒺藜
住在你的基督徒朋友和家人附近
2022-03-04
—— Justin Whitmel Earley

編注:福音聯盟「荊棘與蒺藜」專欄旨在信仰,工作和經濟領域給出基於聖經的智慧忠告。如果您有關於如何在工作中榮耀神的問題,或在工作倫理上有困擾,歡迎來信:chinese@tgc.org

問題

我跟家人住在華盛頓特區,我們發現這裡的生活開銷很高,考慮過搬到生活費比較低的區域。我們這樣做並不是出於自私,只覺得爲了生計而搬去一個開銷較低的地區是明智之舉。我們應該如何以符合聖經的方式來考量這個議題呢?如何一方面信靠神的供應,同時也爲我們家作明智的抉擇呢?

思考

我們應該爲了有較低的生活費而搬家嗎?這不該是搬家的最主要理由。

美國人對生活的一般觀念是,還可以再忙碌一點,朋友多少並不重要。很多有錢人都曾經有過朋友,但沒有人以友誼爲生活目標,但是,因著我們都看重金錢和工作超過看重教會和朋友,因著我們總是做很「實用」的決定,最後我們大多數人都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然而,基督徒應該與這種一般的社會文化相反的方式思考。神也許會呼召我們到其他地方去,但是在沒有祂特別的呼召之前,基督徒在選擇住處時理該以基督徒群體爲考量。

我們受造屬乎群體(創1:27)。我們受造有三一神的形像,代表我們生來就有著彼此相屬的屬靈基因。

在創世記的創造敘事裡,有一點讓人十分驚訝的是,神與亞當同在,但神卻認爲「那人獨居不好」(創 2:18)。讓我們深入思想這件不尋常的事:除非我們和其他人一起,否則我們無法合宜的與神相交。如提摩太·凱勒所說:「沒有朋友,我們無法享受樂園。」

友誼的環境

你選擇的住處,對你跟他人的關係有著重大的影響。根據聖經,我們的受造包含了對友誼的需要。然而在現代生活裡,友誼是奢侈品,而不是必需品。凱文·德揚牧師,在教會裡,友誼是最重要的一種關係,但卻討論的最少。

人們會爲了更好的工作、更大的房子、更多的空間、更多的隱私、更高的圍牆、更大的車庫、或者孩子有更好的學校而搬家,這些需要都沒有錯,但爲什麼讓它們成爲做決定的中心呢?對我們與他人有什麼樣的共同生活而言,我們的居住地是重要的決定性因素。如果說,偶像就是讓美好的事情成爲最重要的事,那麼我們在選擇住處時以工作、金錢、爲首要考量,而不把教會共同體、友誼仔細謹慎地列入考慮,或當做首要考慮因素,就有拜偶像的危險。住處只是我們的家,不是資產。

我們當然要留意神的引導,也許祂呼召你到澳大利亞服事,或者到千里之外的城中心去教書;祂也許呼召你一家人回老家照顧年老的父母,或者到紐約作金融投資者,也許呼召你去務農,或者去一個不毛之地植堂,使你不得不放棄你的夢想;然而,當我們有許多選項時,應該先考慮基督徒友誼。

一個可行的方法是:找一個健康、傳講福音、你可以扎根的教會,讓它在你與人的關係上,成爲重心。

針對你的個案,可以考慮下面這問題:

  • 我是在離開教會,還是在進入教會? 
  • 搬家讓我更多地參與教會,還是減少對教會的參與?
  • 搬家會讓我花更多時間通勤,還是有更多時間和朋友交往?
  • 搬家會讓我更少見到鄰舍,還是有更多的見面和服事他人的機會?
  • 搬去的這個地方,會讓我的配偶、和家人有更多結交朋友的機會嗎?或者大家都沒有機會了?

一個生活開銷較低的地方,也許有更容易交往的鄰居、離教會更近、或者具有友善的氛圍,這些是培養關係的重要因素;若是如此,儘管去做。然而,也可能因此離開市區的群體,搬到一個不方便與朋友相聚的地方,又因爲往返教會的距離更遠了,讓你在聚會結束後無法留下來午餐,若是如此,透過你與人的關係這個觀點來幫助分辨的話,我會認爲這個決定並不明智。

選擇友誼

在兼顧事業與家庭的要求下,要看重基督徒友誼不是件容易的事,這是我真實經歷過的掙扎。我以宣教士的身份在中國住了幾年,也就是說,我因爲蒙了呼召而搬離所有的朋友與家人。在中國多年之後,我感到神呼召我進入法律專業,所以我回到美國就讀法學院。有一陣子,我以爲進法律界就表示要盡力爭取最具聲望的工作,也許要去華盛頓、紐約、或者上海,但是,當這些地方的應聘機會來臨時,我卻覺得如果選擇了這些方向就會有負罪感——我在我的著作《普遍原則》(The Common Rule)中對此事做了詳細說明。

那時,我和妻子已經有了老大,老二就快來臨,處在這高要求的專業和對父母的責任之間——兩者都是神的呼召——我知道我們可用的閒暇時間不多。那時我突然醒悟,我可以爲家人做的明智決定是選擇一個地方,讓我有多一點時間奉獻給教會與友誼。

在多次禱告之後,我們決定,以基督徒的友誼作爲考量重點,讓其他因素跟著它轉。我們搬到許多朋友與家人所在的弗吉尼亞州里士滿,這是我們所做過的最好決定。

我們現在有四個兒子,我經營著自己的律師事務所,也一邊從事寫作。我的妻子是部分時間的公益輔導者,也參與我的寫作與演說項目。這種高要求的職業生涯,加上父母的角色,我們的確忙碌不堪。但是住在教會與朋友附近,代表有他們一起度過這艱難的人生階段,我們並不孤單,這讓一切大大不同。

一週有好幾個晚上,朋友們會來我家院子聚會;主日有敬拜、家人的共同晚餐。住在這裡意味著我們其他教會成員有時會來幫忙看孩子,在艱難時刻我們有可以相互依賴的朋友(艱難的時刻不斷),有社區小組。我們可以給孩子的一個最大的屬靈禮物就是和其他與耶穌同行的成人、孩子的關係。對我的婚姻與家庭而言,我很難想像還有什麼比引導他們與基督徒建立深厚的、終生的友誼更重要的事。

我沒有如畫如詩的居住環境,也沒有極具升值潛力的房價,但是我有能助我與主同行的朋友,爲此我天天感謝主,再也沒有比這個更值得傳留給我孩子的資產。

如果三一神之間的相交是我們屬靈的基因,那麼,成爲神的樣式表示成爲別人的朋友。當我們讓友誼和基督徒群體成爲我們的重心,就反映了創造者的榮光,祂按著三一神內在的相愛形像造了我們。


譯:麗文;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Live Near Your Christian Friends and Family

Justin Whitmel Earley(賈斯汀·惠特梅爾·厄利)是美國弗吉尼亞州里士滿的一名商業律師。他和妻子勞倫有四個兒子:惠特、亞設、庫爾特和謝普。他有一本關於習慣的書(The Common Rule: habits of Purpose for an Age of Distraction)於2019年2月由InterVarsity Press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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