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國十個州舉行公投,讓選民決定是否在州憲法中保護墮胎合法化。讓我們來看看投票結果,以及這對反墮胎運動意味著什麼。
在這十個州中,九個州要求選民採用」胎兒存活能力」作爲限制墮胎的標準。這一標準其實既不具有連貫性,也缺乏合理依據。按照美國的標準,胎兒存活一般是在妊娠 24 周左右,也就是第二孕期末期。而紐約州則走得更遠——該州通過投票,禁止州立法機構制定新法律保護胎兒,無論孕期長短。
在擴大墮胎權利的提案中,只有佛羅里達州、內布拉斯加州和南達科他州的提案未獲通過。以下是各州通過或否決的具體提案內容。
自從 2022 年美國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以來,美國各地已經就保護墮胎權利的議案進行了 17 次公投。在這兩年間,支持墮胎一方贏了 14 次,輸了 3 次。這些投票結果給教會和反墮胎運動敲響了警鐘,揭示了兩個不容忽視的現實。
雖然在這 17 個州的每次投票中都有數百萬基督徒堅定地投票支持保護生命——即便在那些最終通過墮胎議案的州也是如此——但不得不承認的是,反對墮胎的基督徒並不佔美國選民的多數。這表明我們需要建立更廣泛的聯盟,在教會內外尋求更多支持。我們的社會日益世俗化,這種趨勢既影響左派,也影響右派,同時也動搖了曾經使基督教反墮胎倡議頗有成效的道德根基。
全國反墮胎運動和共和黨過於專注於推翻《羅訴韋德案》,卻沒有爲後續工作做好充分準備。這種疏忽其實是可以預見的,運動內部也有不少人對此提出過警告。當九位大法官把這個問題交還各州處理時,公投結果很快就顯示出:目前還沒有足夠多的人願意支持限制合法墮胎。
要繼續推進這項事業,我們需要採取雙管齊下的策略。首先,我們必須繼續加強教會內部反墮胎的教育和培訓工作。儘管很多基督徒已經堅定地捍衛生命權,但在闡述保護未出生嬰兒的道德和神學基礎方面,我們依然大有可爲。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單靠教會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隨著各地繼續就這一議題進行公投,要保護未出生嬰兒的生命,我們既要鞏固現有的反墮胎運動,也要努力爭取更多新的支持者。
反墮胎運動不能再主要依靠全國性組織了,這些組織爲了妥協已經開始支持那些主張墮胎自由的候選人。我們需要制定新的策略,去爭取那些雖然不完全贊同我們宗教信仰,但對保護生命持開放態度的美國民眾。比如,我們可以強調胎兒發育的科學證據,推動有關人權與尊嚴的討論,以及圍繞保護母親和孩子的具體政策建立聯盟。
反墮胎事業能否成功,關鍵在於我們是否能在堅持核心原則的同時建立更廣泛的聯盟。對於那些對加強限制持保留態度的民眾,我們需要以同理心來理解他們的顧慮,同時爲保護生命提出更有說服力的理由。這就要求我們提出更細緻、更有說服力的論據,以便爭取更多支持者。
隨著各地繼續開展公投,要保護未出生的生命,我們既要鞏固現有的反墮胎運動基礎,也要努力爭取新的盟友。雖然面臨的挑戰不小,但並非沒有希望。當年那位感動奴隸主廢除奴隸制、推動基督徒帶領民權運動的神,今天同樣能改變人心。關鍵是我們是否有勇氣用充滿愛心的方式傳達真理,鼓勵我們的同胞讓自己的投票行爲與信念相符,趁著現在爲時未晚,在美國重建珍視生命的文化氛圍。無數未出生嬰兒的生命,都取決於我們如何回應這一挑戰。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Where Abortion Policies Stand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