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9年2月23日到週四(2019年2月28日),美國聯合循道會(United Methodist Church)舉行了全體總議會(General Convention)特別會議,這一會議將就美國聯合循道會對同性戀任聖職問題,與祝福同性婚姻問題的立場政策進行表決。與此相關,戴爾·M·庫爾特(Dale M. Coulter)在「第一要緊之事」(First Things)期刊撰文說:
去年七月,聯合循道會會督委員會(Council of Bishops)提出了在這個議題上的三種可能方案:教會自治教會方案(One Church Plan),連結議會方案(Connectional Conference Plan)與傳統方案(Traditional Plan)。教會自治方案主張去除《紀律書》(Book of Discipline)中要求遵守傳統兩性觀念的內容,允許不同教會與教會間議會根據自己的良心決定是否允許同性婚姻或同性戀神職人員。而連結議會方案主張完全以信念歸屬劃分教區,而非像以前一樣以地理歸屬劃分。換言之,聯合議會方案將形成聯合循道會內部的「自由派」和「保守派」議會,並視兩者同屬一個循道會。而傳統路線則主張堅持傳統的兩性觀念,並爲持異議的教會或議會提供退出總會的途徑。
福音聯盟英文網站將報導並評論這次特別會議的決議(後續報導是總議會決定持守傳統路線——譯註),同時我們在此列出以下九個讀者需要知道的背景知識,以助了解這一美國最大的基督教主流宗派(mainline denomination)。
第一,在美國,聯合循道會是新教最大的主流宗派(mainline denomination,暨信仰立場屬於自由派的基督教團體)、第二大新教宗派(僅次於保守派的美南浸信會),第三大基督教教派。截止2016年(目前可獲得的最新統計數據的年份),聯合循道會在美國本土有690萬成員、44080名神職人員,以及31867個地方教會。
第二,聯合循道會是循道運動(Methodist Movement)的一部分。後者起始於1700年代的英格蘭,由英國聖公會(Anglican,即安立甘宗)教士約翰·衛斯理及其追隨者發起。衛斯理與他的弟弟查爾斯(Charles Wesley)將這一運動帶到殖民地喬治亞(Georgia)。他們在1736年3月以英格蘭傳教士身份到達那裡。1784年形成了美以美會(U.S.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1828年的一次分裂生出了美普會(Methodist Protestant Church)。1844年因奴隸問題的爭議,分出了監理會(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 South)。分裂的南北教會在1939年重新統一,形成循道會(The Methodist Church),然而教會中的種族隔離仍舊持續,直到1968年循道會與福音合一弟兄會(Evangelical United Brethren Churches)合併形成了聯合循道會。
第三,聯合循道會的政體組織基於「連結主義」(connectionalism),這一概念可以追溯到循道會建立初期。根據大衛W. 斯科特(David W. Scott)的研究,連結主義主張一個教會之所以成爲教會,不是因爲它有一套組織結構、或一套教義、或一套權威等級,而是因爲人與人之間的連結:牧師與牧師之間、牧師與會眾之間、會眾與會眾之間。作爲一個奉行連結主義的教會宗派,聯合循道會正是以這些連結作爲教會建立的根本。與連接主義相反的是會眾制,後者以地方教會會眾爲最高權威。
第四,在連結主義的概念下,循道會最首要的教會與會眾組織方式是「議會」(conference)。議會這個詞指的是「會眾的聚集與組織」,也指「一同尋找神的呼召的過程」。按地域歸屬的眾多個體教會組成一個教區(district),然後眾多教區通過地區年度議會(annual regional conference)維繫在一起。在美國,地區年度議會分佈在五大區域,稱作管區(jurisdiction):東北,東南,中北,中南,與西部。全球所有的教區議會都連結於總議會(General Conference)。
第五,循道會總議會是一個跨國組織,一般每四年召集一次會議,有近千名代表參加。與會代表由地區年度議會選出。由這些代表組成的全體議會是唯一有權威制定並代言整個宗派政策的組織。半數與會代表是神職人員,其餘是會眾(非神職人員)。會督(bishop)可以在全體總議會上擔任主持但是無權投票。在全體總議會召集期間,與會代表對請願,決議或其他修訂《紀律書》的提議進行討論與投票。全體總議會一般在四的整數年份舉行會議,比如2008,2012,2016,以此類推。特別會議則例外。
第六,循道會的基本文件包括《使徒信經》,《循道會規章條款》(Articles of Religion of The Methodist Church),以及《福音合一弟兄會信仰告白》(Confessions of Faith of The Evangelical United Brethren Church)。這些文件同衛斯理的《若幹場合的講章》(Sermons on Several Occasions)與《新約聖經註釋》(Explanatory Notes Upon the New Testament),一同組成了循道會信條的範本。包括了《紀律書》的《社會原則》(The Social Principles)是循道會的基本信念宣言,內容涵蓋了信眾與神的關係,神的創造,以及人類社會。雖然並非教會法規,《社會原則》是循道會教會採取官方行動時的指引,並且代表著「循道會總議會敬虔深思的努力,使其從健全的,忠實於聖經的神學出發,對當代社會中的人類事務作出反應,並延續循道會如此一貫的歷史傳統。」
第七,《紀律書》收錄了循道會的法律、信條、行政、組織工作與流程,每四年在全體總議會召集後修訂再版一次。《紀律書》作爲聯合循道會的綱領文件,陳述會眾自我治理所需的要素,這些要素包括法律、方針、治理架構與操作流程。每一屆總議會都會對《紀律書》 「開展修訂,完善,澄清,並加入新內容」。根據聯合循道會的會督委員會的聲明,《紀律書》「面向有意了解聯合循道會會籍的所有讀者,包括體制內人士與體制外友人。」
第八,在聯合循道會內部,神職人員是受正式任命的個人,他們擔當著傳道(minister)、執事(deacon)、長老(elder)與地方教會牧師(local pastor)的角色。他們的任命來自於已當選會督(Bishop)的長老(長老即被按立的傳道人)。聯合循道會在美國本土有46名在職會督(其中16名爲女性),在非洲、歐洲與菲律賓有20位。在美國,會督每四年選舉一次,當選後終身任職。每一位會督執掌一定地理範圍內的教會,並有權對區域內的傳道授予聖職。會督委員會監督並增進整個宗派屬世與屬靈層面的益處。
第九,聯合循道會是美國「七大新教姊妹宗派」(Seven Sisters of American Protestantism)之一,也是美國國家基督教聯會(National Council of the Churches of Christ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成員,普世教會協會(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又譯「世界基督教協會」或「世界基督教協進會」)成員。它也是基督內教會聯盟(Churches Uniting in Christ;前身爲教會團結諮詢組織 [Consultation on Church Union])成員。聯合循道會與以下宗派締結了完全共融協議(full communion agreements):美國福音信義會(Evangelical Lutheran Church in America),瑞典教會聯合會(United Church of Sweden),摩拉維亞教會(the Moravian Church), 非洲循道會(the African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非洲錫安循道會(the African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 Zion),基督循道監理會(the Christian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非洲新教衛理聯盟公會(the African Union Methodist Protestant Church),美國聯眾衛理聖公會(the Union American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它與美國聖公會(The Episcopal Church)締結了臨時聖餐互通協議(Interim Eucharistic Sharing Agreement),等待雙方對完全共融協議的正式批准(計劃於2020年聯合循道會全體總議會與2021年美國聖公會全體總議會期間表決)。(完全共融協議締約雙方「互相承認對方的福音傳講忠實無誤,儀式舉行充分到位,聖職設立方式允許雙方有序地互換某些聖職人員。」)
譯:Alex Liu;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9 Things You Should Know About the United Methodist Chu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