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犯罪會給我們的永恆生命帶來危險(可 9:43)。在這種情形下,一位深陷色情掙扎中的男性提出問題:耶穌是否主張人爲成爲太監——在今天等同於接受手術或化學閹割(太 19:12)。
這種對這節經文的極端理解和回應值得存疑,原因有四:
首先,這一選擇並非耶穌的吩咐。即便耶穌真的是在談論「字面意義上的身體閹割」,也不代表他是在將其作爲一種可行選項。「這既不是一個命令,也不是一個禁止。」
其次,耶穌說,如果你動了淫念,就要剜掉一隻眼睛,而不是兩隻(太 5:29)。但如果你只剜掉右眼,那就意味著左眼「仍然可以自由地繼續起淫念」。所以,耶穌在這裡很可能並不是在給出字面上的指令,因爲就算你真的用螺絲刀刺瞎右眼,也不能解決情慾的問題。「左眼會接著右眼繼續犯罪。」所以,是的,這段經文確實是一個極其嚴肅的呼召,要治死情慾;但,不是,這並不是一個字面上要求人進行自殘的命令。
第三,耶穌的這番話更像是在呼召人過一種「聖潔、單身的生活」——類似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中所描述的,而不是在提倡身體上的閹割。
最後,我們也不應「完全排除採取某些身體上的措施來抑制性衝動,前提是我們的目標是在屬靈上戰勝罪。」還有其他方法可以削弱各種個人誘惑的威力,比如鍛鍊或散步。總的來說,我們可以採取「實際的行動,來削弱情慾的力量或任何導致我們犯罪的衝動。但我仍會提醒人們小心那些對個人具有永久性後果、且效果未知的醫療手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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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8 年 2 月 9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157 問: 「Did Jesus Advocate Castration to Break Sex Addiction?」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315-316 頁:「Did Jesus advocate for castration to break lust addic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