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受難兩千週年紀念正在向我們走來。這個引人關注的歷史節點,將給基督徒帶來絕佳的傳福音機會。但我們應該在哪一年紀念這個週年?
歷史學家一致認爲,耶穌受難必定發生在公元 26 至 36 年之間,也就是本丟·彼拉多(Pontius Pilate)駐守猶太的那段時期。然而,確切的年份長久以來眾說紛紜。
儘管我個人強烈傾向於某一特定年份,但本文主要想整理幾項關鍵因素,讓任何有意解開這道歷史謎題的人都能有更充分的準備。這些因素的分量有輕有重,但每一項都值得認真考慮。
《路加福音》3:1-2 告訴我們,施洗約翰開始事奉的時間,是在皇帝提庇留(Tiberius)在位第十五年。提庇留於公元 14 年 9 月登基,路加寫作的對象是提阿非羅(路 1:3),後者很可能是一位羅馬官員。
根據芬尼根(Jack Finegan)所著《聖經年代學手冊》(Handbook of Biblical Chronology),羅馬歷史學家通常從皇帝在位的第一個完整日曆年起算。如果將這個原則應用於提庇留,其執政第一年爲公元 15 年,關鍵的第十五年則爲公元 29 年。這個日期實際上排除了公元 30 年作爲受難年的可能,因爲耶穌的事奉持續了至少足足兩年(見下文第二個因素)。
施納貝爾(Eckhard J. Schnabel)在其著作《耶穌在耶路撒冷》(Jesus in Jerusalem)中主張,路加是從提庇留與皇帝奧古斯都(Augustus)共同執政時起算,共同執政始於公元 13 年。這樣算來,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將是在公元 27 或 28 年。這一共同執政紀年理論對主張耶穌受難於公元 30 年的學者(如施納貝爾)頗具吸引力。
然而,真正的問題不在於哪種算法理論上可行,而在於古代編年史家實際使用哪個起算日期。歷史學家福瑟林厄姆(J. K. Fotheringham)給出了明確的答案:「所有證據都指向同一結論:提庇留在整個帝國的在位年數,均從他正式繼承完整皇權之時起算,而非從其共同執政之時起算。」
芬尼根同樣指出,一、二世紀的史料「並未從提庇留與奧古斯都共同執政之時起算其在位年數」,並斷言共同執政紀年理論「可以不再納入考慮」。本文也接受這一觀點。
前文已確定施洗約翰的事奉始於公元 29 年。耶穌在約翰開始事奉之後才進入公眾視野,而他的事奉至少經歷了三個逾越節(約 2:13,6:4,12:1)。
第一個逾越節發生在公元 29 年本身似乎不太可能,因爲逾越節在年初,施洗約翰需要足夠的時間開始他的事奉。如果耶穌事奉中的第一個逾越節在公元 30 年,則受難最早只能發生在公元 32 年,可能的受難年份就縮小到公元 32 至 36 年。
保羅在《加拉太書》2:1 說:「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這極有可能是指《使徒行傳》11:27-30 所記錄的賑濟饑荒之行,發生在他歸主後第十四年(參科爾[R. Alan Cole] 的加拉太書註釋 [commentary on Galatians])。
提庇留·亞歷山大(Tiberius Alexander)擔任猶太巡撫期間(公元 46 至 48 年),耶路撒冷發生了饑荒。如果將保羅歸信前的事件算作一年,那麼從耶穌受難到饑荒結束(約公元 48 年),相隔十五年。
如果將耶穌受難時間定在公元 35 年之前,那麼從受難到公元 48 年(首尾包含在內)最多可容納 15 年。但這一時間因素似乎排除了公元 35 和 36 年作爲受難年的可能。因此,可能的日期範圍縮小至公元 32 年至 34 年。
特拉雷斯的弗勒貢(Phlegon of Tralles)是活躍於公元 150 年前後的一位非基督徒歷史學家,其著作《奧林匹亞紀年》(Olympiads)僅存於後人的引文之中。他對一次黑暗事件有如下記載,這或許正是受難日正午黑暗的歷史印證(可 15:33):「然而在第 202 屆奧林匹亞第四年,發生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日食,規模之大、程度之深,無與倫比;在第六時辰(即正午),白晝變爲黑夜,星辰在天空中清晰可見。」
202 奧林匹亞第四年,時間跨度爲公元 32 年夏至公元 33 年夏。耶穌受難於春季的逾越節期間,如果弗勒貢所描述的是受難時的黑暗,其紀年就指向耶穌死於公元 33 年。
弗勒貢本人並未將這次黑暗與耶穌受難相聯繫,但早期基督徒作家尤利烏斯·阿非利加諾(Julius Africanus)、俄利根(Origen)和耶柔米(Jerome)在各自對弗勒貢著作的註釋中均提到這一關聯。此外,阿非利加諾還將弗勒貢所記的黑暗與一世紀歷史學家他勒(Thallus)所討論的黑暗聯繫起來。他勒通過其他史家的轉述爲後人所知,他顯然承認耶穌死亡之時確有白晝黑暗的現象,但將其解釋爲偶然發生的日食。
基督徒學者山內(Edwin Yamauchi)在接受斯特羅貝爾(Lee Strobel)訪談時,將弗勒貢與他勒關於黑暗的記載描述爲「對耶穌受難時黑暗現象的非聖經證言」。哈伯馬斯(Gary Habermas)同樣將弗勒貢與他勒的證據視爲「古代文獻中兩處關於黑暗的、在聖經之外的記載」。
世俗歷史學家忽略那場從正午開始、持續三小時的超自然黑暗,是可以理解的。但福音派基督徒相信那場黑暗在歷史上真實發生過,因此在討論受難年份時,我們大可坦然地將弗勒貢的紀年置於顯要位置。
以上四個因素已將年份指向公元 33 年。第五個因素提供了一種驗證途徑,但需要相當縝密的推理。
最後晚餐是在受難前夕(星期四晚間)舉行的逾越節筵席,這意味著在耶穌受難的那一年,猶太曆尼散月十四日——逾越節開始之日——必須是星期四。(當時並無「星期四」這個稱呼,但本文沿用此名指稱一週的第五天。)
那個星期四的夜晚必有滿月,因爲猶太月份從新月初現時開始,滿月則在十四天後出現。因此,最後晚餐在尼散月十四日(星期四)將盡時舉行,滿月正升。但這如何幫助我們驗證耶穌受難的年份是否是公元 33 年呢?
由於天文學家能夠精確推算一世紀滿月出現的時間,我們就可以反推:公元 33 年春季的尼散月十四日,是否恰好落在星期四。若答案是否定的,那麼耶穌死於公元 33 年的說法就需要重新考慮。
相關滿月資料與西方月曆掛鉤,而當時西方月曆與猶太月曆並無固定對應關係。尼散月有時主要落在三月,有時主要落在四月,這是因爲猶太曆會通過閏月調整季節。不過,由於尼散月始終是春季月份,一個較寬鬆的滿月驗證仍可適用:公元 33 年春季,是否有滿月落在星期四?如果沒有的話,則應考慮耶穌受難是在另一年的可能。
教會歷史學家貝克威思(Roger Beckwith)在其著作《曆法與年代學》(Calendar and Chronology)中指出,公元 33 年春季滿月之一落在 3 月 5 日,恰爲星期四。
貝克威思評論道:「3 月 5 日……作爲逾越節的日期略顯偏早,但由於巴勒斯坦的氣候並非一成不變……早春乃至早逾越節是完全可能的。」如果這就是最後晚餐之日,則耶穌的受難發生在公元 33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
還有兩個年代標記需要納入考量。
第六個因素是路加的陳述:耶穌開始事奉時「年紀約有三十歲」(路 3:23)。新約告訴我們,耶穌生於希律王駕崩之前。儘管有些歷史學家認爲希律死於公元前 1 年(這與耶穌事奉始於公元 30 年的說法完全吻合),但多數學者認爲希律死於公元前 4 年。如果是這樣,耶穌在公元 30 年至少已經 33 歲(公元前 1 年與公元 1 年之間僅相隔一年)。
那麼,路加爲何說他「約有三十歲」?「約」字顯然表明路加並非給出精確年齡,他或許有意將數字向下取整,以映射耶穌的事奉與大衛王權之間的呼應(參撒下 5:4)。
第七個因素是希律聖殿的建造年代。該殿完工於公元前 18 或 17 年。《約翰福音》 2:20 雖可有不同譯法,但最自然的解讀是「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芬尼根總結其含義:「從公元前 18/17 年起算,加上四十六年,就是公元 29/30 年。耶穌與猶太人的這番對話,發生在《約翰福音》2:13-21 所描述的逾越節,因此這個逾越節應定於公元 30 年春季。」(施納貝爾主張耶穌死於公元 30 年,並認爲《約翰福音》2:20 指的是聖殿動工之年,而非竣工之年。)
牛津大學科學家漢弗萊斯(Colin J. Humphreys)與華丁頓(W. Graeme Waddington)在其論文耶穌受難日期中,主張耶穌死於公元 33 年 4 月 3 日,這一結論影響頗廣。向 ChatGPT 詢問「耶穌究竟死於哪一天?」,它會給出這個日期;如果你再要求提供鏈接,則會出現柯斯滕伯格(Andreas Köstenberger)所寫的「公元 33 年 4 月 3 日」等文章,而這些文章本身均追溯至漢弗萊斯與華丁頓的研究。
兩位學者爲耶穌受難那一週提出了兩套時間表。第一套中,星期四是尼散月十四日(意即最後晚餐是在正常時間舉行的逾越節筵席);第二套中,星期五是尼散月十四日(意即星期四的最後晚餐是提前舉行的逾越節筵席,耶穌死於逾越節正式開始之前)。漢弗萊斯與華丁頓將後者稱爲「約翰的日期」,並承認它與對觀福音的直接敘述「不一致」。
接著,兩位學者利用前述滿月研究,找出公元 26 至 36 年間哪些日期可能是尼散月十四日。值得注意的是,任何關於受難日的具體西方日期,都依賴於這項滿月研究,這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基於兩套時間表,漢弗萊斯與華丁頓關注的是落在星期四或星期五的春季滿月(即尼散月十四日的候選日期)。按照他們的推算,相關的星期四隻出現在公元 27 年(被排除,因爲太早)和公元 34 年(因其他原因被排除)。(他們忽略了公元 33 年 3 月 5 日這個星期四,原因是他們誤以爲「逾越節必須在春分之後」;貝克威思在曆法與年代學中證明,逾越節可以早於春分。)
兩位學者轉而採用另一種方案,也就是所謂「約翰時間表」,聚焦於公元 33 年 4 月 3 日(星期五),即 3 月 5 日之後的下一個滿月,認爲它符合受難日的所有條件。
然而,從福音派立場來看,這一結論存在根本問題。它只有在逾越節晚於受難日的前提下才能成立,而這正是漢弗萊斯與華丁頓所理解的約翰版本的敘事順序。但根據《馬太福音》26:17、《馬可福音》14:12 和《路加福音》22:7,逾越節在受難之前。
大多數福音派學者堅持這些經文的字面意思,並據此調和約翰的敘述。若尼散月十四日是星期五,則事件順序將是:最後晚餐,然後受難,然後逾越節。這對接受符類福音敘事順序的人而言是一道難以逾越的障礙。主張公元 33 年 4 月 3 日爲受難日的學者,迄今尚未充分回應這一困難。
霍納(Harold Hoehner)在其著作《基督生平的時間順序》(Chronological Aspects of the Life of Christ)中推測,由於計時方式的差異,來自加利利的耶穌或許比猶太人提前一天守逾越節。乍看之下,這產生了一個支持公元 33 年 4 月 3 日的順序:最後晚餐(加利利式逾越節),然後受難,然後猶太式逾越節。
然而,霍納本人也承認,這一假說「並無明文依據」。更重要的是,貝克威思在曆法與年代學中解釋道,即便加利利與猶太之間存在計時差異,也「只會導致夜間日期的不同,而不會影響白晝日期」。因此,若加利利人在星期四白天守的是尼散月十四日,猶太人也同樣是在星期四白天守尼散月十四日,兩者都應在當天將盡時守逾越節(參民 9:2-3)。
猶太曆法與西方教會曆法運行在不同的軌道上,逾越節與受難節有時相差數週。但在 2033 年,逾越節與受難節將落在同一週,正如耶穌受難那年一樣。
因此,在不否定前文關於 3 月 6 日爲週年紀念日之論證的前提下,教會在 2033 年以當年的受難節 4 月 15 日(星期五)來紀念耶穌受難兩千週年,是合乎情理的。
我已論證耶穌死於公元 33 年。但遠比耶穌受難的年份更重要的,是受難這一事實本身。有人說,造物主甘願被拆毀,爲要使我們得以重造。神的兒子親身承擔了違背聖約的咒詛,使所有信靠他的人,從本該受的懲罰中得以釋放。
2033 年將是紀念耶穌之死的特殊時刻,但每年的每一天都是紀念上帝之子犧牲的完美日子,他愛我們,爲我們捨己(加 2:20)。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When Did Jesus D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