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常會聽到「聖約神學」這個詞,也可能會用到它,但並不是每位基督徒都清楚它到底包含哪些內容。其實,這個術語就像冰山一樣,露出水面的只是很小一部分,水下還隱藏著巨大的冰塊。
本文將帶你潛入水面之下,簡要探索這座冰山的結構。我們會先定義聖約,然後再介紹歷史上的改革宗神學中最核心的三大聖約。
「約」指的是雙方或多方之間所立的協議或約定。具體定義可能會根據語境稍有不同。有些聖約是單方面的應許,比如神與挪亞所立的約(創 6-9)。另一些聖約則包含雙方的責任與義務,例如神與亞當所立的約(參創 2:16-17;何 6:7;羅 5:12-21)。
即使經文中沒有直接出現聖約一詞,聖約的實質也可能存在。《詩篇》作者就用一連串近義詞來表達聖約的概念:「他記念他的約,直到永遠,他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就是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向以撒所起的誓。他又將這約向雅各定爲律例,向以色列定爲永遠的約」(詩 105:8–10)。在這段經文中,神通過命定的話語、起的誓言和所定的律例,與人立下了聖約。
不過,並非所有的聖約都是同一種形式。那麼,在聖經中究竟有哪些不同類型的聖約呢?
在創世以前,天父就起誓要設立子爲神子民之約的擔保人。這誓言使子成爲「照著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參來 7,尤其是 22 節)。耶穌在對門徒說話時,也提到了這項聖約:「我將國(按聖約)賜給你們,正如我父(按聖約)賜給我一樣。」(路加福音22:29,括號內詞爲作者所譯)
神學家稱這約爲「救贖之約」。這是聖父、聖子與聖靈之間所立的約,構成了神拯救子民的根基。天父揀選聖子作爲聖約的擔保人,父與子共同決定差派聖靈來施行並成就聖子所完成的救贖之工(參來 7:22;約 14:26,15:26)。
在聖經開篇的章節中,神與亞當立約,命令他和夏娃要生養眾多,治理地面,並使全地充滿神的榮耀。神還吩咐亞當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創 1:28,2:15–17)。
在《創世記》的早期敘述中,還有其他一些體現聖約特徵的內容,這些都印證了此約的存在:例如,神禁止亞當吃那樹上的果子,這條命令預示著神的律法在聖約中的施行(創 2:16-17;出 20:1-17);神聖約之名的啓用(創 2:5;出 3:14);以及違命所帶來的刑罰——被逐出(死亡)(創 2:16-17;申 28-32)。此外,創造安息日也暗示了神與亞當的聖約:正如神完成創造之後安息,亞當也應當在勞碌之後進入神永恆的安息(創 1:28;來 4)。
當然,我們知道,亞當違背了神的聖約。但感謝主,祂差遣了「第二個亞當」,即聖約的擔保人來擔當亞當的過犯,使全地重新充滿神的榮耀。
不同於救贖之約與行爲之約,恩典之約涵蓋了神在面對墮落罪人時一切出於恩典的作爲。這一約始於《創世記》3:15 中關於救恩的首次應許——女人的後裔將要傷蛇的頭。這項應許隨著神與挪亞(創 6-9)、亞伯拉罕(12:1–2)及其子孫、以色列(出 19)、和大衛(撒下 7:12-17;詩 89)所立的約不斷展開,最終進入新約的應許(耶 31:31;來 8)。
這些聖約一一表明,神那源於救贖之約的應許,正是藉著「女人的後裔」逐步應驗的——也就是挪亞的後裔、亞伯拉罕的後裔、以撒、雅各、猶大、大衛的後裔。大衛的枝子根植於永恆,在歷史的天空中不斷延展,最終在神的兒子、末後的亞當耶穌基督身上達到了高峰(太 1;約 1;林前 15:45)。末後的亞當彌補了被破壞的行爲之約,不僅承擔了違約所應受的刑罰,也成全了神當初交付給亞當的使命。
耶穌藉著福音開始使這地充滿承載神形像的人,並治理這地(太 28:18–19,啓 21–22)。當祂再來之時,將完全成就神聖的託付,建立新天新地,一個宇宙性的聖殿。在那裡神將完完全全地與人類和祂所創造的一切同住。如果說亞當所立之約是建立在他的順服之上,那麼恩典之約則完全是建立在基督的順服與受苦之上。正如詩人約翰·多恩(John Donne)所描述的:
我們認爲,樂園與各各他,
基督的十架與亞當的樹,立於同一塊地方;
看啊主,兩個亞當在我身上相遇——
當首位亞當的汗水浸溼我面龐,
願末後亞當的寶血將我靈魂裹藏。
罪人藉著信心進入這恩典之約,使他們可以信靠耶穌這位末後亞當所完成的亞當式使命(弗 2:8–10)。神將基督的義歸算作基督徒的義,使他們能夠坦然站立在這位聖潔公義的神面前。
聖約神學幫助我們從整本聖經中看見那貫穿歷史的宏偉圖景,看見神在永恆中的應許如何在歷史中一步步實現。我們可以看見神信實地成就祂所說的話,並藉著聖靈,在基督裡將豐盛的憐憫賜給我們。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What Is Covenant The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