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一篇文章(《宣教:配備護照的教會論》)裡我解釋了,要讓宣教能真正成功,明白宣教必須建立在強健的教會論的基礎上,是非常重要的。然後我寫了一篇評論(《把社會服務作爲宣教產生的兩個問題》),批判了那種把焦點放在社會服務行動的宣教做法上。今天,我要擴充上一篇的內容,並且描述對這種宣教方法,說明我在擔憂的究竟是什麼。
把社會服務當作宣教的模式,至少會產生有八種不符合聖經的問題。當然,不是所有的社會服務行動都具備這八種問題,但是很自然的,既然這是一個概覽,我必須用粗筆來描繪。
許多社會公義的提倡者論證說,道成肉身,至少有一部分會和帶來平安(Shalom)有關,即帶來人類社會的昌盛,或人類整體的福祉。因此,他們說,基督徒所作的提升人類繁榮任何努力(例如挖井或開始一個醫療站)都是福音事奉。雖然剛開始這似乎很有說服力,但卻是一個很危險的看法,因爲它牽涉到對福音的重新定義。
正如卡森(D. A. Carson)指出的,這種對福音的重新定義,在分類上就是錯誤的。他寫到,「福音是上帝所成就的事情的好消息,而不是對基督徒在這之後所應該作的事情的描述……我們再怎麼強烈堅持福音及其蘊含的內容,它們之間的區別也不爲過。」換句話說,按照定義,(給貧困地區)挖井不是福音,因爲福音是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所成就的,而不是我們所作的。我們怎能忘記這個定義呢?
此外,把耶穌基督的福音呈現爲是關於總體性的對不信的社會的提升,事實上,是在歪曲福音。約翰·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寫到:
我最近對一個朋友提到,我正在寫一本書,是在處理罪和我們文化中日漸低落的道德氛圍的。他立刻反應說:「你務必要催促基督徒,要他們要積極地投入到挽救社會的工程裡。教會主要的問題是基督徒對政治、藝術、娛樂產業缺乏足夠的影響力,以至於無法永遠地扭轉乾坤。」我承認,這是許多基督徒的共同看法。但是我恐怕無法同意…上帝對這個世界的計劃——以及教會唯一合法的使命——是宣講罪的信息,以及對個體的救恩。
絕大多數的社會行動宣教中,真正的福音事奉是相當有限的——多半只是盼望能產生一些副產品,而不是明顯的目標。例如,學校老師和醫師,很自然地必須花費他們一天中大部分的時間教數學,盯著病人的耳朵和喉嚨看。另一方面,一個教會的植堂者,必須花費他整天的時間在直接的翻譯事奉上。根據使徒行傳,我會論證說,福音不只是宣教使命所盼望的一種副產品。福音就是宣教。在回教國家,基督徒也許需要世俗的職業,才能進到那個國家,因此,間接的方法也許是必要的。然而,在福音不受阻攔的國家,沒有必要採取間接的策略。
通常埋伏在這個偏好昂貴的、迂迴的、間接的福音事奉的是這個觀念,即教會必須先透過社會行動描繪出福音,然後才能宣講福音。然而我在使徒行傳或使徒書信里根本找不到根據。事實上,那些把宣講神的道和宣講福音當作事後諸葛或副產品的宣教努力,與使徒行傳當中使徒的宣教努力,沒有半點相似之處。
麥克阿瑟說過,我們這個時代的福音教會,其關鍵的致命軟弱是「對聖經的能力失去信心的一種惡性循環。」我經常看到這點會反映在社會福音運動中。其中的論證是,一旦教會的社會救助計劃讓不信的人對我們感到友善,然後我們就可以促使他們親近基督。這是對舊觀念的一種新表達,即福音需要一種引誘人的前導,因爲光靠福音本身是絕對不會成功的。
讓我說明一下。以下對一個在馬里蘭州巴爾的摩的植堂教會開展社會服務行動的描述,來自一本由威斯敏斯特神學院的畢業生所寫的城市宣教的書籍。這段足以代表全書的引文,提供了一個相當露骨的例子,說明對福音的大能到懷疑,以及傳福音所使用的媒介卻變成了信息:
「缺少一個整全的信仰,在沙鎮就沒有福音。在這個處境下活出福音,在過去意味著建造一個教會和以社區爲基礎的機構的合作網,這個合作網把焦點放在建造房屋,提供就業,教育和醫療照護上。在2001年,全時間工作者人數超過八十……尋找沙鎮的平安意味著要集中精力,消除空屋和低於水準的住房,一個從幼稚園到八年級的小學…一個就業發展中心,爲超過一百位的鎮民安置一份至少一年的工作,以及一個家庭健康中心……單純地『宣講福音』必定會失敗。」
根據這位作者的看法,在沙鎮上的福音包括了住房改建,就業開展,高品質的教育和醫療照護。事實上,沙鎮上的福音唯一不包括的,似乎是耶穌基督爲罪人釘死十字架。耶穌作爲救主,在建房和失業這些比福音低一層的事情上曝光率很高,但是在攸關罪和地獄的事情上卻無跡可尋,而且坦白說,在大部分完成的事情上,甚至是非必要的。福音的大能公開受到質疑(想像一下,倘若有八十個全職的教會植堂者都被送到那裡去!),而這個媒介——社會服務——就變成了信息。
到頭來,新實用主義就會帶領人大大地偏離使徒行傳的宣教使命。
譯:駱鴻銘;校:改革宗出版社。原文刊載於The Cripple Gate網站: The Flawed Theory of 「Social」 Miss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