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的「五個唯獨」(five solas)旨在解釋改教家的信念與羅馬天主教教義的區別,包括唯獨聖經(英譯:Scripture alone,拉丁文:sola scriptura)、唯獨基督(英譯:Christ alone,拉丁文:solus Christus)、唯獨信心(英譯:faith alone,拉丁文:sola fide)、唯獨恩典(英譯:grace alone,拉丁文:sola gratia)和唯獨神的榮耀(英譯:glory to God alone,拉丁文:soli Deo gloria)。
這五項福音派信仰聲明是 16 世紀改革宗神學區別於羅馬天主教會神學的核心。唯獨聖經的含義是:因爲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話語,所以它是教會唯一無誤、充分,且是最高的權威。唯獨基督是指:只有基督才是罪人在上帝面前稱義的基礎。唯獨信心意味著:信徒唯獨透過信心才能領受基督所成就的救贖之工。唯獨恩典是在宣稱:我們的救恩從始至終是出於恩典,也是單單出於恩典。正因爲如此,改教家們堅持使用唯獨神的榮耀這一表達,即:我們救恩的榮耀全然歸於上帝。
「五個唯獨」構成了福音派信仰的核心。它們不僅強調了耶穌基督的福音,解釋了福音如何在罪人心中扎根,而且還界定了福音的權威依據所在,以及傳講福音的目的。儘管「五個唯獨」可能是最近才出現的用法,但其概念植根於 16 世紀的宗教改革。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菲利普·墨蘭頓(Philip Melanchthon)、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等改教家都是通過這「五個唯獨」與天主教教義區分開來的。但這一分歧的核心並不僅僅是神學上的爭論,更是對福音本身的頌讚。改教家們願意爲「五個唯獨」獻出生命,最主要是因爲他們感到福音本身的地位受到撼動。
唯獨聖經是宗教改革的「形式原則」(formal principle),它所傳達的信念是:「唯獨聖經——因爲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話語,所以它是教會唯一無誤、充分,且是最高的權威。」(《唯獨聖經》(God’s Word Alone),23 頁)請注意,唯獨聖經的基礎是: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正如使徒保羅所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 3:16a)。儘管教會傳統、公會或教會領袖都很重要,但他們都不能等價於上帝所默示的話語。雖然聖經由許多人類作者執筆,但它只有一位真正的作者——上帝。使徒彼得告訴我們,聖經的人類執筆作者被聖靈感動,他們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是上帝親自啓示的。(彼後 1:21)
因此,聖經也是無誤的,無誤是上帝默示的必然結果。無誤意味著,聖經所宣稱的一切都真實無誤。當聖靈引導聖經的人類作者執筆時,祂確保他們的言語反映了祂自身的聖潔屬性。因此,聖經是真理,因爲上帝本身就是真理。畢竟,它是上帝的話語。聖經無誤性至關重要,這不僅是因爲它爲我們的認信提供了確據,讓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聖經是可信的,而且聖經無誤性還將聖經與所有其他不可靠的權威區分開來。唯有聖經才是我們無誤的權威。
最後,唯獨聖經意味著只有聖經才是我們充足的權威。使徒保羅不僅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 3:16a),而且在此基礎上,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 3:16b-17)或者正如《比利時信條》(Belgic Confession)中所說的那樣:「我們相信:聖經正典包括神全部的旨意。聖經的教導已經足已讓人知道,他應該相信哪些事才能得救。」
唯獨聖經教導我們,基督徒生活中的所有其他權柄都伏在聖經之下,而唯有聖經高於其他權柄,因爲唯有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無誤、充分的話語。
聖經作爲基督徒的最高權威,是上帝所賜的禮物。之所以稱它爲禮物,是因爲在聖經中,我們得到了耶穌基督本身。上帝本可以撇棄我們在罪和定罪的深淵裡,祂這樣做是公義又聖潔的。但我們偉大的上帝卻俯身向我們這些迷失的罪人發出了拯救之道,這道在永活的話語——主耶穌本人身上達到了顛峯。(約 1:1)
然而,我們受到的試探是——傾向於認爲自己身上有什麼東西,哪怕微不足道,也有功於我們的救恩。也許是對律法的順服,也許是出於信心的善行。但聖經反駁道:「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 3:10b)只有上帝才能拯救我們。
天父派遣祂的獨生愛子「道成了肉身」(約 1:14)代表我們,替代了我們。我們未能遵行律法,基督卻爲我們遵行了律法;我們因觸犯了律法而應受刑罰,基督卻爲我們而死。基督成全了我們無法遵行的律法,祂承受了我們本應承受的上帝之忿怒(羅馬書3:21-26)。祂完全做到了這一點。正如那首古老的讚美詩所唱:「罪債全還清。」這就意味著,基督的工作,唯有基督,才是罪人在上帝面前稱義的基礎。
但基督徒如何領受基督所成就的救贖之工呢?唯有透過信心。不是信靠自己,而是信靠那一位:耶穌基督。
改教家們喜歡談論「偉大而奇妙的交換」。基督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和刑罰。交換了位置,我們得到了什麼?基督完美無瑕的公義。我們不僅得到了饒恕,我們的罪債得到了全數償還,而且基督完全的順服也歸算給了我們。
這就意味著,上帝宣佈我們與祂恢復正確的關係,不是基於我們有什麼,而是基於一種外在的義,一種我們自身之外的義。當然,這個義不是別的,正是基督的義(林後 5:21;腓 3:9)。因此,信心是我們獲得這種外在之義的管道。透過對基督的信心,只有上帝才能賜予我們的,在基督裡的有福地位(義)被歸算在了我們頭上。因此,使徒保羅警告基督徒,「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加 2:15-3:14)。
如果基督的救贖之工是我們在上帝面前稱義的基礎,如果我們被上帝算爲義不是基於我們的行爲,而是因信祂兒子的救贖之工,那麼我們的救恩就是本乎恩典,也唯獨恩典。
唯獨恩典並不僅僅限於我們的稱義,而是從頭到尾貫穿了整個救贖過程。事實上,救贖我們的恩典正如約翰·牛頓(John Newton)所唱的那樣「奇異」,因爲它根本不是出於我們,而是出於上帝在永恆中的憐憫。正如使徒保羅所說,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 1:4)。
你可能會說:「等一下,我的意志和選擇肯定是(獲得救恩)的決定性因素。」根據使徒保羅所述,事實可絕非如此:上帝的揀選「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 9:16)簡而言之,祂的揀選並不以我們自身爲條件,那樣我們就有自誇的理由了。相反,祂揀選的恩典是無條件的。
如果神爲我們預備的永恆恩典是白白的,那麼聖靈把這恩典應用在我們身上的時候也不需要我們付什麼代價去換取。唯獨因恩典揀選我們的上帝,才能召我們出黑暗、進入祂愛子的奇妙光明中(有效的呼召;《約翰福音》第 6 章),使我們從屬靈的死亡狀態中重生。(重生;《約翰福音》第 3 章)祂的恩典無需我們的配合,好像救恩的成就取決於我們的意志。不,祂的恩典不可抗拒,因爲唯獨上帝有能力使我們這些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在祂兒子裡獲得新生命。此外,唯有祂能賜給我們得救的信心,並在我們心裡運行這種信心,使我們擁戴基督爲我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徒 13:48-50;弗 2:8-10;腓 1:29-30;彼後 1:1)。
只有當我們的救恩唯獨出於恩典時,榮耀才唯獨歸於上帝。如果我們有什麼可以自誇的,那麼我們就不再單單指著基督誇口了。但如果祂爲我們的信心創始成終,那麼唯有祂才能因祂那至高無上的恩典而得到頌讚。作爲基督徒,「五個唯獨」應當使我們完全謙卑下來。無論是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中,還是在主日早晨的讚美中,榮耀唯獨歸於真神。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他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北落師門;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Five Sol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