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艺术
電影《使徒保羅》很好看,卻有瑕疵
2019-04-22
—— ​Patrick Schreiner

作爲一個以研究和教導聖經爲生的人,我從來沒有期待從所謂的「聖經電影」中得到些什麼。有些作品的內容忠於聖經,卻拍攝得極其糟糕;其他的在內容上不太忠實,卻很具藝術效果。

想以聖經改編作爲題材的電影製作人,必須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目的是什麼,以及如何讓人理解他們想表達的。他們不能用遮掩的方式,也不能只在屏幕上拋出些經文,希望藉此切合自己的目的。他們必須作出刪減,重新編排,才能達到要求的效果。當然,這是一項冒險的嘗試,但如果這樣能夠讓觀眾認識或重新認識聖經,那麼這樣做就很值得。

最終,我們應該對聖經電影的製作者,予以與其他電影製作者相同的標準。我們應該問,電影製作人是否爲其特定的目標,有效地創作了一部電影?

圍繞「受苦的保羅」而拍攝的電影

這是我們應該向Affirm Films(負責《消防員》《面對巨人》的拍攝公司)和安德魯·海特執導的新電影《使徒保羅》發出的問題。

令人驚訝的是,市面上鮮有以這位將基督信仰帶到世界各地的男子作爲題材的電影。除了耶穌之外,使徒保羅是新約聖經和隨後的基督教歷史中最著名的人物。

電影可以通過很多方式,講述保羅的故事情節,並藉此得到戲劇性的效果。聖經中敘述了關於他的悔改、他的佈道旅程,和如何處理不同教會問題的故事。他走了數千里路去植堂,一路上經歷了暴力,監禁和其他艱辛。縱然性格堅毅,但在他的書信中,仍然會經常強調自己的軟弱和困苦。

《使徒保羅》卻聚焦於保羅生命的終結點,展現了保羅的種種侷限性。電影一開始便刻畫了這形像,不是顯示保羅的活力,反倒是他的虛弱和痛苦。 他站在一個黑暗的監獄裡,背部因鞭傷而血跡斑斑。 一道光照耀在他的臉上,映照出一臉的鬍鬚和一個光禿的頭顱。 他是一個幾乎無法站起來的老人家。

雖然這部電影是設定在保羅最後的日子裡,但不時的倒敘說明了使徒早年的生活——包括他對其他基督徒的迫害,讓他深感後悔。他知道他是罪人中的罪魁,不配得救主的憐憫。

電影中交織了三個故事線。首先,保羅(詹姆斯·福克納飾)在公元 67 年,因尼祿指控他和其他基督徒燒燬羅馬,被囚禁在羅馬監獄內。路加(吉姆·卡維澤爾飾)前來拜訪被監禁的保羅。之後,路加在《使徒行傳》中敘述了保羅的生平。第二條故事線是關於路加、保羅與羅馬監獄長毛裡求斯(奧利維爾·馬丁內斯飾)的關係。最後的故事線,是將保羅的受苦,與在羅馬因受迫害威脅而躲藏起來的基督教群體(由亞居拉和百基拉領導)連結在一起。

《使徒保羅》以早期基督徒經歷苦難,仍舊懷抱希望爲中心。不同於其他透過講論報應(例如《上帝未死》)來述說救贖故事的基督教電影,這部電影表現出保羅和其他基督徒在面臨迫害的情況下拒絕用報復來進行回應的心態。他們選擇愛敵人,爲迫害他們的祈禱(太 5:44)。在很多方面,這是電影中最具能力的信息。基督信仰(或作這「道」)被正確地呈現爲在各樣威脅之下的小眾信仰,基督徒被火燒、被毆打、被殺戮——然而,他們仍然拒絕還手,選擇了死亡和愛。

符合歷史嗎?

電影《使徒保羅》準確地符合歷史嗎?這雖然不是唯一的,卻是我們需問這部電影的重要問題。

我們應該留意,無論將內容轉移到哪一種媒介或者語言上,都需要經過某些程度的編輯。就算是福音書的作者,也不是使用耶穌確實運用的語言(他說話是用亞蘭語),而是捕捉了他話語中的深意,以希臘文表達出來。

我們還應注意,這部電影關注的是保羅生活的一個階段,我們對此幾乎沒什麼資料。《提摩太後書》是保羅在這段生活裡唯一的資料來源,而保羅對自己,只做了一些隱晦的評述。

我們確實知道保羅兩次被關押在羅馬監獄。一次被軟禁(公元 62 年),然後可能在尼祿時期(公元 64-67)第二次入獄期間殉道(見尤西比烏《教會史》2.25; 3:1)。我們也知道,尼祿指責基督徒焚燒羅馬城。路加也確實是保羅旅途中的同伴(西 4:14;門 24 節);保羅在《提摩太後書》4:11 明確地說路加是與他在一起。

然而,路加很可能在早些時候(公元 62-64)就已經寫下了《使徒行傳》,因爲他沒有提到保羅第二次被監禁在羅馬,也沒有提到後來臨到的尼祿殘暴的迫害。《使徒行傳》也可能是在晚些時候寫的(公元 70 年),與電影所述一致,但沒有證據顯示路加曾前往羅馬,以便這些事情按先後編進《使徒行傳》中。亞居拉和百基拉也不太可能在羅馬,他們來自意大利(徒 18:1-2),保羅在哥林多遇見他們,並將他們帶到敘利亞(徒 18:18)。當寫《羅馬書》時,保羅問候他們(羅 16:3),然後在《提摩太後書》4:19 中也曾再次問安。提摩太是在以弗所;因此,亞居拉和百基拉也必定在以弗所。

效果好嗎?

那麼,電影《使徒保羅》是否有效地達成其製作目標呢?答案既是肯定的,也是否定的。

這部電影成功地展現了在羅馬遭受痛苦,卻選擇不報復的基督徒群體。其中包括小部份我從沒期待會看到的震撼場面。從藝術角度來說,這部電影並不像是一部低成本製作的基督教電影,光暗攝影技巧的運用,效果尤其出色。

然而,這部電影有時會出現「說得太多」的傾向,這是基督教電影常犯的錯誤。應該含蓄表達或耳語的,變成了大聲的疾呼。不重要的,卻看成了重要的。可以省略的,反倒加進來增添娛樂性。

電影中包含了一些有損主題能力,非常難堪的時刻。舉例說,以下保羅和路加在羅馬花園中漫步時的對話。  

保羅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

路加說:「我喜歡這話。」

保羅說:「寫下它。」

保羅說:「我們若活著,是爲主而活。若死了,是爲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路加說:「這話太精彩了。可以作爲我的結尾。『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裡住了足足兩年。……』(徒 28:30)」

這凸顯了電影最弱的部份:缺乏深度。

關於保羅的電影,不應該讓保羅自己講出經文和讓路加說他會寫下來。他們不需要一次又一次地強調這一點。他們需要的是合宜地發揮人物性格,而不是被迫浮誇地演譯角色。

像《使徒保羅》這樣的電影可以將表達方式往「後」調整,通過沉默、面部表情,甚至只藉著眼神,仍能表達出忠實信仰之美(我認爲這樣作更爲有力)。

完成賽跑

其中能有效地,以經文作對話主體的場景,展現在最後的那一幕。當保羅跛著腳,走到行刑地點時,我們聽到保羅對提摩太說話的旁白(福克納的聲音配在保羅身上,實在太棒):「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願主與你的靈同在」(提後 4:7、22)他平靜地低下頭,在劍落下之前,鏡頭傾斜向天空。「願恩惠常與你們同在!」  (提後 22)

在一部有瑕疵的電影中,這幕高潮捕捉了環繞在痛苦和希望這兩個主題四周的力量。保羅的離世仿效了基督的犧牲。基督的榮耀不是因他逃避了痛苦和死亡,而是因著承受了它們,榮耀才得以成就。  


譯:Casper 良月;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Paul, Apostle of Christ』 Is Compelling but Flawed

​Patrick Schreiner(帕特里克·施賴納)在密蘇里州堪薩斯城浸信會中西部神學院教授新約。他著有《政治福音:政治瘋狂的世界種的公共見證》(Political Gospel: Public Witness in a Politically Crazy World),《使徒行傳:基督教標準註釋》(Acts: The Christian Standard Commentary)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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