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福音派文化所凸顯的是一種完全混淆了教會本質的現象,這也進一步導致一種對宣教使命本質同樣十分關鍵的混淆。
儘管一個西方的宣教士,當他翻越崇山峻嶺,千里跋涉到一個遙遠的村莊時,也許必須將他的PowerPoint演示文稿、鋪著地毯和有空調的禮堂拋諸腦後,然而使教會成爲教會的一些重要元素——即和聖經有關的事項——卻會直接立即地轉移到任何的文化當中。
在過去,絕大多數在神學上保守的宣教士被差派出去,都是從事教會植堂、領袖訓練,以及聖經翻譯。但這種情況已經不復存在了。今天,越來越多被差派出去的新一代宣教士,是把他們的宣教焦點放在社會服務與救助上,而教會和福音只被當成神學上的附屬品,被附加在這些社會服務上。事實上,我在非洲二十年作爲一個宣教士的經歷,已經看到福音派的宣教事業發生了一個重大的轉移,離開了我所謂的「使徒行傳的宣教」,轉向了社會改革的工程,或社會服務的使命。
這種現象絲毫不令人感到意外。今天一些主導福音派關於教會和宣教使命的對話的深具影響力的聲音,正在提倡一種新的宣教使命:平安(Shalom)、社會公義,或善行和人類繁榮的福音。而新一代的福音派人士——年輕的、躁動的、改革宗的——似乎已經接納、並熱情地擁抱「社會的進步發展」(Social Upliftment),以此作爲他們最主要的宣教策略。絕大多數在這個觀念下產生的福音派宣教士,他們會同時重視教會和福音,但是在多數情況下,他們似乎把教會主要當作一個平台,藉由這個平台,他們可以經營他們最偏愛的社會服務計劃。作爲一個在前線(原文是:在槍矛的最尖端)已經事奉救主超過二十年的宣教士,我對這些變化特別感到憂心忡忡。
新約的使徒是基督所指派的,也是基督所訓練的、對耶穌大使命的解讀者。然而對我來說,在現代福音派人士倉促匆忙地從事社會行動的宣教使命中,使徒對耶穌向世界傳福音的大使命的定義和實踐,似乎卻經常被他們所忽略。
我相信使徒行傳應該嚴格地塑造我們對宣教的方法。儘管沒有人會說使徒行傳在宣教的事情上,是絕對的規定(Absolutely Prescriptive),但是它必然不能被視爲僅僅是描述性(Merely Descriptive)的。簡言之,使徒對基督的大使命的解讀是一個永恆的、確定的、具有權威的解讀(弗2:20)。他們作爲受基督所教導的、對大使命的解讀者,他們的所作所爲,爲我們奠定了教會中任何時代的宣教努力的分道線(Lane Markers)。而當福音派教會從以宣講(福音)爲導向的宣教,轉移到以社會行動爲導向的宣教時,我懷疑我們難道不是在跨越車道、跑到對面的馬路上,而不是直直地走在我們自己的車道上?
當前介於以宣講爲導向的宣教和以社會行動爲導向的宣教之間的拔河比賽,並不是新的戰爭。然而,在最近幾年中,福音派內的幾個主要聲音,都熱情地提倡社會行動的宣教,包括著名的福音派人士,例如約翰·斯托德和提姆·凱勒。實際上,斯托德在幾十年來都催促教會要同等地採取社會行動和福音佈道,在成就大使命上,要成爲旗鼓相當的夥伴。好幾年以前,斯托德曾經寫道,「它們就像剪刀的雙刃,或飛鳥的雙翼。這種夥伴關係,在耶穌的公開事奉中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來,祂不僅宣講福音,也餵飽飢餓的人,醫治生病的人。」近一點來說,凱勒在提倡社會行動中扮演了一個關鍵的角色。內勒(Peter Naylor)如此總結了凱勒的觀點:「凱勒的主要論點是,教會在這個世界上具有雙重的使命:(1) 傳講福音,和(2)施行公義,這包括社會和文化的轉化和更新。」
斯托德和凱勒爲教會所繪製的路線要冒很大的風險。基本上,他們是說,「我們要讓福音保持其優先性,並且讓社會服務成爲教會的焦點;實際上,在某種意義上,社會行動也是福音。」就純理論來說,這是對上帝的道和上帝的作爲的一種崇高的融合。然而,在本質上,當我們越是擠破頭,想要進入到社會行動的領域裡,我們就越是會接近一個地方、一個不再具有基督徒特色的社會參與的地方,甚至到某個地步,社會參與會開始取代、排擠掉基督徒的特色。
在1990年代,斯托德承認他這種雙重強調的危險:「我的批評者主要的擔憂似乎是說,宣教士會偏離正路。」事實上,我相信這種擔憂是完全合理的,也一再被證明的確是如此。今天,許多教會和宣教委員會似乎很少會注意到著重社會服務的宣教士,和著重聖經翻譯、神學訓練、教會植堂和福音宣講的宣教士,這兩者之間的差別是什麼和有多大。明天,我會把我對社會服務作爲宣教的一些顧慮發表出來。
譯:駱鴻銘;校:改革宗出版社。原文刊載於The Cripple Gate網站:Missions: ecclesiology with a pas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