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認識什麼是神的愛
2020-05-18
—— John MacArthur

愛是神所有屬性中最廣爲人知卻最不容易理解的,今天幾乎所有信神的人都相信祂是「愛」的神。甚至我見過有不可知論者很肯定地表示,如果真的有神,祂一定很仁慈、很有同情心、很有愛心。

當然這些對神的形容都非常正確,但不是多數人想像的那樣。因爲受到當代新派神學的影響,許多人以爲神的愛與良善最後抵消了祂的公義、審判和聖怒,他們想像神是無比慈祥的老先生——耐性十足、和藹可親、寬宏大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罪惡並非極爲不悅。完全不考慮神的聖潔,他們自然就會忽略罪惡、接納人的本相。

前幾代的人卻常走向相對的極端,他們認爲神很嚴厲、要求很高、冷酷無情,甚至尖酸刻薄。他們過於誇大神的忿怒,導致他們幾乎忽視了祂的愛。一百多年前,幾乎所有的講道都把神描繪成只向罪人發怒的殘酷法官。過去三個世紀當中,我們對於「神的愛」的想法發生過戲劇性的改變。

從神的忿怒中看見愛

也許美國最著名的講道就是愛德華滋的《落在忿怒之神手中的罪人》,愛德華滋是殖民地時期麻薩諸塞州的牧師,同時是個傑出的神學家。1741年7月8日,他在康涅狄格州恩菲爾德城的一間教會裡擔任客座講員,講了他最著名的道。這篇講道導致了大覺醒當中最戲劇性的復興事件之一,這段摘錄顯出了講員在描繪神對罪人可怕的忿怒時,其直率的內容既生動又恐怖:

「罪人啊,想想你危險的處境有多麼可怕吧!那忿怒的大熔爐,既寬又深不可測,充滿了忿怒的火,而你的命運掌握在神的手中,他對你發出的怒火,正是對許多地獄裡的人發出的。你只被一條細線吊著,神忿怒的火舌在其周圍閃爍不已,隨時都會把它燒焦,將它化爲灰燼。然而你對任何的中保都沒有興趣!你也抓不住任何東西來救你自己!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隔絕怒火!你任何的功德、任何做過的事、任何還可以做的事,都不能換取神片刻的饒恕。」

語言所表達的意象如此生動,許多聽愛德華滋講道的人都在發抖、呼求憐憫,還有些人暈倒了。

我們的世代(從小就聽「耶穌愛我!我知道!」)會覺得愛德華滋著名的講道令人震驚,因爲其中的解釋完全不同。若有人用這麼恐怖的措辭來形容神,今天大多數的人都會大吃一驚。

我們明白愛德華滋的講道背景是很重要的,愛德華滋不是那種訴諸情感的火熱講員,他冷靜地訴諸聽眾的理性官能,甚至他在朗讀信息時都小心謹慎地控制語氣,以免任何人在情感上受到操縱。他的信息結尾溫柔地呼籲人們逃向基督、尋求憐憫,所以那堂晚崇拜整個過程極大地振奮人心,標誌著整個新英格蘭大復興的時代。

有些人沒有根據地諷刺愛德華滋是嚴厲又無情的傳道人,說他很喜歡把他的會眾嚇得半死,所以才對地獄的折磨有生動的描述。大錯特錯!他是位非常親切、善解人意的牧師,還是一位嚴謹的神學家。當他把神描繪成一位發怒的法官時,他是站在穩固的聖經基礎上。聖經告訴我們:「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詩7:11)。愛德華滋那晚的講道是在講解申命記32:35-36的經文:「他們失腳的時候,伸冤報應在我;因他們遭災的日子近了;那要臨在他們身上的必速速來到。」那些是確實需要傳講的聖經真理,當愛德華滋傳講那些內容時,他是心存謙卑、充滿著愛與憐憫的。縱觀他整體的事奉,顯示他也非常強調恩典和神的愛,單單這篇講道並不能使我們明白他的講道風格。

然而愛德華滋並不是勉強自己傳講神忿怒的真理,他將罪人的回轉看作是神在人心中慈愛的工作,他也知道聖經的真理是神用來使罪人回轉的工具。他認爲自己身爲一個傳道人的職責,就是盡可能明確地宣講真理中積極和消極的層面。

忿怒犧牲了神的愛嗎?

很不幸,下一代的傳道人在傳福音的方法上並沒有那麼平衡和謹慎,他們的神學也沒有那麼健全。芬尼(Charles Finney)是十九世紀一位原來是律師的奮興佈道家,他將罪人的回轉看作是人的工作。芬尼宣稱,如果傳道人使用正確的方法,復興基本上是可以製造出來的。他說:

「宗教裡並沒有什麼超越一般自然的能力,完全在於正確地運用自然的能力,不過是這樣,沒有別的……復興不是奇蹟,也不依賴奇蹟,在任何意義上都是如此。復興完全是正確地使用一連串的方法達成的哲學性結果,就像運用其他的方法會導致不同的結果一樣。」

芬尼認爲透過操縱心理的方式就能使人回應福音。爲使人情緒激昂,他最喜歡的方法就是激動地傳講神報應急迫的威脅,他企圖用這樣的方法來迫使人回應福音。儘管愛德華滋依靠聖靈使用聖經的真理使罪人回轉,芬尼卻認爲那是傳道人的任務,透過技巧性勸說、恫嚇、操控或任何可能的方法來引發所期望的回應。他發現要引起人的回應,恐嚇是很有效的方法,他的作品充滿了讓不信者愈來愈害怕的講章。

採用芬尼佈道法的傳道人通常都會走向荒謬的極端,傳講神憤怒的時候常常很誇張,傳講神對罪惡憤怒的主題時,開始排除神的愛。這一切深深影響了一般人對神的看法,暗示神愛罪人會使十九世紀中期典型的基督徒震驚不己。但就像歷史中經常上演的那樣,顯而易見的錯誤甚至最後會被更大的錯誤糾正。

愛犧牲了神的忿怒嗎?

隨著新派神學的興起,鐘擺往相反的方向猛烈擺動,新派(liberalism)神學(有時被稱爲現代派modernism)是基督教敗壞的現象,它基本上完全否認聖經的權威與默示。在整個十九世紀呈現不斷成長的趨勢,受到德國神學趨勢很大的影響。

在保留了某些基督教道德教訓的同時,新派侵襲了信仰的歷史根基。新派神學家否認基督的神性、聖經的歷史性、基督信仰的獨特性。取而代之的是,他們宣稱全人類都是以神爲父親的弟兄姐妹,因此堅稱神對人類唯一的態度就純粹是愛。對新派神學家而言,首要的詮釋原則成了愛的主題,如果一段經文沒有反映出他們對「神的愛」的定義,他們就不承認那是聖經。

二十世紀初起期,新派神學席捲了主流的基督教教會。福音派(自開國元老的時代以來就統治著美國基督教的主流地位)差不多都被趕出了所屬宗派的學校與教會。短短幾十年的時間,新派神學幾乎摧毀了美國和歐洲最大的基督教宗派。

愛變得沒有意義

令人遺憾的是,對新派來說是如此,對今天的福音派來說也是如此。我們聽不見神憤怒的事實,我們漠視他對罪的恨惡。如今大多數福音派所描述的神是博愛的,完全不會發怒。我們忘記了「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來10:31)我們不再相信那樣的神了。

諷刺的是,過分強調神的仁慈其實不利於充分理解神的愛,有些神學家滿腦子都是神博愛的觀念,以致問題出現的時候,他們認爲這就證明了神無法完全掌控一切。他們認爲如果神真的是慈愛的,他就不可能是完全的掌權者。這種看法就把神變成邪惡的受害者!

許多人接受了這種非常糟糕的觀念,認爲神沒有處理罪惡的能力。他們認爲神仁慈卻軟弱無力,也許是冷眼旁觀,或者根本不在乎人類的邪惡。對神有這種觀念的人藐視祂的聖潔、以爲祂的愛是理所當然的、濫用祂的恩典與憐憫,這有什麼好驚訝的?當然沒有人會怕這樣的神明!

然而聖經反覆地告訴我們,「懼怕」神是真智慧的根基(伯28:28;詩111:10;箴1:7,9:10,15:33;彌6:9)。常有人試著爲那幾段經文的意思辯解,認爲所謂的「懼怕」是表示虔誠「敬畏」、「尊敬」的意思。懼怕神當然包含敬畏、尊敬的意思,但並沒有排除字面意思:「神聖的懼怕」。「但要尊萬軍之耶和華爲聖,以他爲你們所當怕的,所當畏懼的。」(賽8:13)

愛與神其他的屬性協調一致

我們必須重新溫習一些神聖懼怕的經文,對神的義怒有正確的理解。我們必須記住,神的怒火確實向不願悔改的罪人發出(詩38:1-3),正是這一事實才讓祂的愛如此令人驚奇。所以當我們傳講神的愛時,我們必須用同樣堅定的信念和熱情來傳講這些真理。只有在神忿怒的背景之下,才能夠真正理解「神的愛」的完整含義,這正是耶穌基督十字架的信息。畢竟,正是在十字架上,神的愛和祂的忿怒以最威嚴豐滿的方式呈現出來。

神的忿怒和祂的愛最終的目的都是一樣的:爲了祂的榮耀!神在惡人被定罪的事上得榮耀,祂也在自己百姓得救的事上得榮耀。爲了彰顯祂完全的榮耀,顯明祂的忿怒和顯明祂的愛都是必要的。因爲祂永恆的計劃就是爲自己的榮耀而設計的,也因爲關乎祂自己的一切必定是爲了祂的榮耀而啓示的,我們絕對不能忽視祂性格的任何層面。我們不能將祂的愛放大到一個程度,以至於排除了神其他的屬性。

然而,那些真正認識神的人會證明,靈裡最深的喜樂來自於認識神的愛。起初就是祂的愛吸引我們來到祂面前:「我們愛,因爲神先愛我們」(約壹4:19)。祂拯救我們、賜給我們如此豐富的屬靈特權,都是因爲祂的愛(當然不是我們配得的,以弗所書2:4-6,下劃線爲我的強調):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在聖經的語境當中研究神的愛才是正確的方法,這系列的文章就是爲了達成這個目標,思考一些主要的觀點、與神無比的愛相關的經文。


譯:楊忠道;校:JFX。原文刊載於「賜你恩典」(Grace to you)事工網站:Making Sense of God's Love

John MacArthur(約翰·麥卡瑟)是加州太陽谷(Sun Valley, CA)恩典社區教會的主任牧師,也是瑪斯特神學院的校長。他的中譯著作有《耶穌所傳的福音》(美國麥種傳道會,201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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