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賺取利潤?從根本上說,賺取利潤就是以超過生產成本的價格出售產品。如果我經營一家麵包店,以100美元的成本烤了100個麵包,但以200美元的總價出售,我就賺了100美元利潤。但是,如果人們願意爲我的每個麵包支付2美元,這意味著他們認爲我生產的東西是有價值的——成本爲1美元的麵包對他們來說價值2美元。這表明我的工作爲我使用的材料增加了一些價值。因此,利潤表明我爲他人製造了有價值的東西,它以這種方式表明我在所出售的商品和服務中做了有益於他人的事。
此外,利潤可以表明我比別人更有效地利用了資源,因爲當我的成本較低時,我的利潤就較高。如果另一個麵包師浪費了一些麪粉和酵母,花了125美元做了100個麵包,那麼他的利潤就比我少。而更有效地使用資源(不浪費)也是一件好事,因爲這會有更多更便宜的資源留給別人使用。因此,利潤表明我很好地很有效地利用了地球的資源,從而遵守了上帝最初的「創造使命」,即「治理」這地:「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
在新約比喻中,耶穌講述了一個貴胄召集他的十個僕人,給他們每人一錠銀子(大約三個月的工資),並告訴他們:「你們去做生意,直等我回來。」(路19:13)賺取十倍利潤的僕人得到了巨大的回報,因爲當他說:「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十錠」時,那位貴胄的回答是:「好!良善的僕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理十座城。」(17節)多賺了五錠銀子的僕人得到了管理五座城的機會,而沒有賺到錢的人受到責備——因爲他至少可以把一錠銀子存入銀行賺取利息(23節)。
這個貴胄代表耶穌本人,他去了一個遙遠的國家預備將來的國度,然後回來獎賞他的僕人。這個寓言顯然適用於管理耶穌交託給我們的屬靈恩賜和事工,但這個寓言若要有意義,必須假設,在神的眼中,好的管理包括擴大和倍增任何資源或神託付給你管理的事情。顯然我們不能把金錢和物質財富排除在這個寓言的應用之外,因爲它們是神託付給我們每個人資源的一部分,我們的金錢和財產可以而且應該被用來榮耀神。因此,尋求利潤,或尋求倍增我們的資源,從根本上說是好事。不這樣做會在主人回來的時候受到譴責。
按才受託的比喻(馬太福音25:14-30)也有類似的觀點,但金額更大,因爲一個他連得大約相當於一個工人20年的工資,而且一開始就給出了不同的金額。箴言31章中對理想妻子的稱讚背後也有類似的假設:「她覺得所經營的有利。」(18節)譯爲 「所經營的」的那個詞是指產生利潤的商業交易。這位「才德的婦人」因出售商品獲利而受到讚揚。
有些人會反對,認爲賺取利潤是「剝削」他人。如果我生產一條麵包只花了1美元,我爲什麼要收你2美元?一個原因是,你不僅要爲我的原材料付費,還要爲我作爲「創業者」的工作付費——我烘烤麵包的時間,我以更多時間爲代價學到的烘烤技能,我尋找和使用烘烤麵包的材料和設備的技能,以及(非常重要)每天沒有任何人進入我的商店之前就烘烤了100條麵包所承受的風險。
在任何社會中,有些人天生過於謹慎,不願意承擔開創和經營一個生意的風險,但其他人願意承擔這種風險,他們承擔風險使我們受惠,給他們一些利潤作爲獎勵是正確的。正是對這種獎勵的渴望,促使人們創業和承擔這種風險。如果一個社會不允許有利潤,那麼人們就不會承擔這樣的風險,我們就沒有什麼商品可供購買。因此,允許利潤是一件好事,能使社會中的每個人都受益。
當然,也有可能有錯誤的利潤。例如,如果你我之間在權力或知識上有很大的差距,而我利用這一點欺騙你,我就沒有遵守耶穌的命令:「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爲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
或者,如果我負責壟斷某種必需品,使人們只能從我這裡購買麵包或水或汽油,而其他供應商不能進入市場,如果我再收取高昂的價格,耗盡人們的財富,那麼這種利潤當然是過度的,是錯誤的。這樣賺取利潤就成了犯罪的試探。
但是,對於好事情的歪曲不能使我們認爲事物本身是邪惡的。如果利潤是在一個自願交換的系統中產生的,沒有被壟斷權力、不誠實或極不平等的知識所扭曲,那麼當我賺取利潤時,我也幫助了你。你過得更好,因爲你有了你想要的麵包,而我過得更好,因爲我賺了1美元的利潤,這讓我保持住生意,讓我想做更多的麵包來賣。每個人都是贏家,沒有人被剝削。通過這個過程,隨著我的生意盈利和增長,我通過擴大我「擁有」的財產和實踐我的管理智慧持續地榮耀神。
因此,賺取利潤的能力使得我們在幫助其他人的同時倍增我們的資源。這是上帝賦予我們的一種奇妙的能力,它不是邪惡的,也不是道德中立的,而是在本質上來說是好的。通過它,我們可以反映出上帝的許多屬性,諸如對他人的愛、智慧、主權和對未來的規劃。
譯:Tom Tang;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Is It Wrong to Earn a Prof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