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是的,你要把系統神學「加在」聖經上
只是要確保這是一個合乎聖經的系統神學
2020-11-23
—— Justin Dillehay

「你怎麼能相信『聖徒永蒙保守』的教義呢?你沒有讀過希伯來書第六章嗎? 經文似乎很清楚,如果一個人嘗過天恩的滋味、曾經於聖靈有份,然後墮落了,這個人就沒有盼望了。如果你只是相信聖經本身,而不是試圖把它塞進一套系統神學裡,事情就就簡單多了。」

我曾經有過很多次這樣的對話。事實上,就這個問題而言,我在兩邊都站過隊。我原先反對加爾文主義,後來我又接受了自己曾經反對過的立場。因此對我而言,聽到基督徒說:「我沒有神學,我只相信聖經」很正常。

但這句話顯示了對神學——至少是好神學——的誤解。這一觀點假定了如果一個人不同意你的解釋,那這個人一定沒有仔細讀過聖經。它還假設了你可以在沒有系統神學的前提下純粹地相信聖經,但實際上你做不到。所以,讓我們想一想神學的作用是什麼,以及如何誠實地面對神學問題。就讓我們拿「聖徒永蒙保守」這個教義來做一個例子吧。

好神學從哪裡開始

好神學不是先建立一個系統,然後把聖經強塞進去。好神學從聆聽神的話語開始——仔細地、敬虔地聆聽經文文本本身。當你這樣做的時候,你會發現並不是所有的經文都能給你相同的結論。有些經文(如希伯來書第6章)似乎說聖徒會失落,而有些經文(如羅馬書第8章)似乎說聖徒永蒙保守。因爲好神學把聖經當作神的話語來對待,它相信這兩組經文一定有一些基本的一致性。

而這就是建立系統神學的意義所在。系統神學不是把我們的意思強加給聖經(至少這不是系統神學的初衷),而是我們從聖經中汲取出來的東西。當我們在試圖理解希伯來書6章與羅馬書8章如何配搭時,我們就是在構建系統神學。系統神學幫助我們對神的所有話語都說「是」,避免我們優先選擇我們最喜歡的經文。

正如英國神學家賀武斯(Stephen Holmes)曾經說過:「神學是……在預設了聖經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理這一前提下所付出的努力」。(這包括了那些在聖經中隱含或預設的觀念,即便聖經沒有明確地表達出來。)換句話說,好的神學相信神的話語包含著一種內在一致性。否則,爲什麼不簡單地推斷說希伯來書的作者相信我們會失去救恩,而使徒保羅卻不相信呢?

不過,在我們爲這一矛盾制定解決方案之前,我們必須誠實地認識到,聖經包含了這兩種經文。如果雙方都承認聖經中包含了對方的立場來看比較容易解釋的經文,很多加爾文派和阿民念派的爭論就不會那麼激烈了。

好神學如何進行

所以神學是不可避免的。而如果你相信聖經內部是一致的,你就會耐心地尋求一種與這段文字相協調的解釋。

挑戰在於構建一個本身符合聖經的系統神學。因爲如果我們把一個不符合聖經的系統神學強加在聖經上,我們最終會把那些「不符合系統神學」的經文摳出來、扭曲,甚至丟棄。一個不符合聖經的系統神學會讓「有問題的經文」沉默,而符合聖經的系統神學會讓每一處經文都能用自己獨特的聲音說話——同時也會保護聖經不至於讓其他聖經真理沉默。這些經文發出的聲音可以和諧一致又不完全相同。

打個比方來看,不同的經文就像不同的工具——錘子和螺絲刀之間沒有矛盾,它們只是被設計了要做不同的事情。如果讀者認爲羅馬書第8章教導的是「聖徒永蒙保守」,那麼他仍然可以承認希伯來書第6章和類似的經文教導了信徒堅韌的必要性和每一個基督徒都「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

另一個挑戰在於認識到教義是一個相互交織在一起的網。「聖徒永蒙保守」與一個人對上帝主權的看法有關。加爾文主義者認爲希伯來書第6章其實沒有反對「聖徒永蒙保守」這一教義,而不同意這一解經的基督徒通常對神的主權和人的自由意志有著不同的結論(或有不同的假設)。因此,與其指責對方說:「你只是因爲你是阿民念派/加爾文派的人而這麼說」,不如承認更深層次的分歧,並試圖解決這些分歧,這樣會更誠實。

如何得出神學結論

那麼,誠實的加爾文主義者和阿民念主義者都應該欣然承認,聖經中包含著似乎支持另一方的經文。但每個人都必須問的問題是:「哪些經文更清楚,更不容易被另一種立場所解釋?」在某個時候,每個解釋者都必須做一個決定:這段經文是如此清楚,以至於它不能有其他的意思,因此那些似乎說了其他觀點的經文必須根據這段經文來解釋。這就是古老的原則:以經解經,尤其是用清楚的經文來解釋模糊的經文。

誠然,這並不總是容易的,因爲人們常常對哪些經文更清楚產生分歧。但在「聖徒永蒙保守」這一教義上,我最終得出的結論是,羅馬書8:28-30、約翰福音6:37-40和約翰一書2:19等經文比希伯來書6章更清楚、更具有決定性。主要是因爲它們都包含了結構化的論點,這些經文並不是簡單地提出一般性的意見——它們在提出觀點,然後用理由來支持這些主張。因此,阿民念主義的解釋就無法適用,因爲它破壞了作者試圖提出的論點。

以約翰一書2:19爲例。約翰在這裡使用邏輯論證了「聖徒永蒙保守」的教義: 

主張:「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

理由:他們「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

結論:但他們出去了,這很明確:他們「都不是屬我們的。」

這就是爲什麼這節經文對我這個當時的阿民念主義者來說成了問題,以及爲什麼我開始把它視爲支持「聖徒永蒙保守」的決定性因素:因爲約翰給出的支持他主張的理由是我這個阿民念主義者無法給出的理由。爲什麼我給不出呢?因爲阿民念主義的核心主張是,一個人可以「屬我們」,將來卻不繼續「與我們同在」。我對自由意志的看法意味著我們不能保證真正的信徒會繼續相信到底,但這樣的說法其實破壞了約翰的整個論點,他明確地斷言那些真正「屬我們的」會繼續與我們同在。

在這方面,這裡有兩個很好的問題:「如果作者同意我的神學,他會這樣說嗎?」和「聖經要怎麼說才能推翻我的立場?」

簡而言之,不是所有的文本都同樣清晰,但有些文本足夠清晰,以至於可以起到決定性作用。就像捕鼠器的複雜程度已經不可簡化了(你不能去掉它的任何一個部分而不破壞它的功能)一樣,有些經文也是不可簡化的複雜(你不能對它的部分給出不同的解釋而不破壞它們所提出的論點)。在建立系統神學時,必須優先考慮這類經文。

繼續建立

我前面說過,系統神學是我們應該從聖經中汲取的東西,而不是強加給聖經的東西。但如果你已經斷定約翰一書2:19對「聖徒永蒙保守」這一教義來說是決定性的,那麼讓它來控制你如何解釋其他經文就非常合理。事實上,不這樣做反而是錯誤的。因爲在這一點上,你已經決定了約翰一書2:19具有決定性,這足以在你的神學把「聖徒永蒙保守」作爲一個非常明確的教義。

現在,這並不意味著你永遠不會根據未來的研究重新考慮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永遠對我們可能出錯的觀點持開放的態度!我們畢竟不是無懈可擊的解釋者。但有些教義比其他教義更核心,並不是每一個結論都應該如此輕易改變。同時,要滿足於把某些神學結論當作卡森所說的「功能上的不可商量」,也就是說它也許不是一成不變的,但卻是精心構築的,不容易隨便脫落的。

我們都是神學家,不管我們喜歡與否。但在上帝的幫助下,我們可以學習成爲誠實的神學家。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Yes, You Should 'Impose'a Theological System on the Bible (Just Be Sure It’s a Biblical One)

Justin Dillehay(賈斯丁·迪勒海)道學碩士畢業於美南浸信會神學院,現在在位於美國田納西州哈茨維爾市的恩典浸信會(Grace Baptist Church)擔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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