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艺术
重新認識性別差異:從普遍規律到刻板偏見
2025-06-06
—— Harriet Connor

近年來,談論男女之間的差異似乎成了一種禁忌,尤其當這些差異可能對女性有負面印象時更是如此。有人擔心,任何承認性別差異的說法,都會導致對女性的歧視,限制她們的自由。也有人害怕,對男性和女性所做的任何概括,都可能演變成有害的刻板印象,爲不公正對待或排斥提供藉口。更有許多人之所以避免談論性別差異,是因爲擔心會疏遠那些在性別認同或表現上不符合傳統模式的人。

大多數基督徒都同意男女有別,但很少有人願意具體解釋這些差異體現在哪裡。有人之所以避而不談,是因爲他們不想超出聖經明確教導的範圍;也有一些人認爲,任何關於男女的概括,都會演變爲帶有傷害性、甚至一刀切的刻板印象。但在這篇文章中,我想提出另一種看法:當我們審慎觀察、探討性別差異時,這種討論其實大有裨益。這樣做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彼此、互相支持、有效合作,並榮耀那位創造我們的神。

我在一個經常打破性別刻板印象的家庭長大。母親是職業女性,在傳統上以男性爲主的建築行業工作,而且一路做到高層。她下班回家後常常抱怨男同事的各種問題,還會列舉一些她認爲男性「根本做不了」的事情——就像那本經典書《男人來自火星,女人來自金星》(Men Are from Mars, Women Are from Venus)裡寫的那樣。我和妹妹常常會問:「那爸爸呢?」(他完全不像典型的「澳洲大老粗」)。媽媽聽了就笑著說:「哦,他不算!」

我從小在女孩堆裡長大,沒有兄弟,老爸又是個非典型男性,可是結婚後我一口氣生了四個兒子,婚前婚後的反差簡直天翻地覆。有時候我真的覺得,自己就像是和外星人住在一起。丈夫帶兒子的套路我看不懂,幾個男孩思考、玩耍、說話的方式,更常常讓我滿頭問號,甚至讓我抓狂。也正是在這樣的家庭生活中,我深深體會到,認識到成年男女、男孩女孩、父親母親之間那種與生俱來的差異,是多麼寶貴的一件事。正因如此,我不再只是困惑、沮喪,甚至失望,反而學會了欣賞這些差異,並爲神在我們身上奇妙的創造而感到喜樂。

坦然面對現實差異

我們需要明確「刻板印象」與「普遍規律」的本質區別。「刻板印象」是一種過於絕對、誇張的分類方式,把整群人一概而論,完全不考慮個體之間的差異和例外情況。比如:「德國人沒有幽默感」、「女人天生更有直覺和同理心」、「男人數學更好」。這類說法通常還帶有評判意味,把某一群人看成優於或劣於另一群,或暗示某種行爲是否「正常」。這些觀點確實可能帶來傷害。而「普遍規律」則不同。它只是基於大量的生活經驗,或者科學研究,對大多數人所呈現出的普遍現象做出觀察。例如在性別差異上,我們只是描述某些「通常如此」的現象,而不是說「應該如此」。從「事實是如此」,並不等於我們就在說「就該如此」。

記者兼作家路易絲·佩里(Louise Perry)這樣解釋「普遍規律」和「刻板印象」之間的關係:

幾乎沒有人完全符合性別刻板印象……但生活中出現的這些反例,並不否定兩性之間存在重要的一般差異。在整體人口層面,這些差異的確會帶來影響。我們完全可以同時堅持兩點:一方面普遍規律確實存在;另一方面存在大量例外情況,成爲例外完全正常。[1]

在他那本經典著作《基督裡的男女:聖經與社會科學視角下的男女角色》(Man and Woman in Christ: An Examination of the Roles of Men and Women in Light of Scripture and the Social Sciences)中,史蒂芬·克拉克(Stephen B. Clark)對性別概括提出了若干限定條件:概括應基於描述而非評價;這些差異並非普遍絕對的,而是統計學意義上的平均值;兩性都具備所有特質,但在同一社會群體中通常呈現不同的相對強度;兩性在智力、技巧或能力不存在性別差異;某些情況下應當控制而非擴大這些差異。[2]  

舉個例子,我們不該說「男人不擅長表達情緒」,而可以說:「大多數男性傾向於與情緒保持距離,談論內心感受對他們來說可能更難。」與其說「女性不適合參與戰鬥任務」,不如說「一般而言,在地面作戰或被俘的情況下,女兵面臨更高的風險。」同樣的,我們也無需強求每一個行業和領域都達到「男女各佔一半」的理想比例,而是可以承認,整體而言,男孩女孩、成年男女之間在興趣和職業傾向上本來就有一些不同。只要每個人都能自由地選擇自己喜歡的方向、不被性別限制、不受歧視,那麼有些行業(像護理)以女性爲主,有些領域(像理工科)以男性爲主,其實也沒什麼問題。

聖經中的互補之美

當今社會對性別差異的討論非常敏感,尤其當這些差異被看作對女性「有不利影響」時,更成了一種「禁忌」。然而,基督徒卻完全有理由相信並勇敢宣告,男女確實不同,而這種差異本身是神所賜的美好禮物,目的是幫助我們完成祂賦予人類的使命,同時也向世界展現福音的真實圖像。聖經中所啓示的「互補」,就是指不同但彼此依存的關係,這種設計從創造之初就已經被寫進神所造的世界秩序裡。起初,神造了天地、晝夜、海陸、日月,最後又照著祂的形像造了「男」和「女」(創 1)。神用塵土造出亞當,使他在地上管理萬物、勞作、看守園子;而夏娃是從亞當而出,成爲他合適的幫手,一同肩負神交付的使命,作受造世界的共同管理者(創 1:26–2:25)。

唯有在彼此互賴、同心合作中,男人和女人才能共同真正踐行「生養眾多、治理全地」的使命。隨著聖經的故事展開,我們看到(更多是描述性而非規定性):男人多半承擔治理和勞作的責任,女人則在家庭與社區生活中扮演關鍵角色(如創 3:16–20)。男性作爲家庭和社群的頭,承擔終極責任並代表群體面對外界(創 18:19;林前 11:3;弗 5:23;弗 6:4;提前 3:4–5)。與此同時,女人在家庭與社群的核心位置上同樣舉足輕重,她們以愛心、款待、智慧和服侍,將家庭緊緊聯繫在一起(箴 31:10–31;提前 5:9–10;多 2:4–5)。

因此,我們可以合理地預期,兩性差異恰恰是爲了實現這些受造目的。當我們以聖經真理爲鏡,審慎考察男女如何既不同又互補時,就能更完滿地活出神設計的互補之美。這不僅能造就婚姻和家庭,也能祝福教會和職場。理解性別差異幫助我們欣賞對方特有的優勢,特別是那些與我們自身形成對比的特質。當男女不僅以平等尊重相待,更能各按所長彼此配搭時,事奉將更有果效。

當異性的行爲令我們困惑時,最有益的態度是試著去理解對方可能只是看事情的角度、處理情緒的方式、表達感受或建立關係的方法與我們不同,而不是輕易判斷對方「哪裡做得不好」。同時,認識到男女在屬靈生命中面臨著不同的軟弱與試探,也有助於我們彼此扶持、共同追求敬虔。

所以,基督徒應當爲兩性的互補性而歡欣,不只是家庭和教會中聖經所設立的角色分工,更是在整體創造秩序中,神賦予男人和女人不同的優勢、劣勢、傾向與能力,使他們能爲各自的角色裝備齊全,一同榮耀祂。

互補之美的永恆指向

男女有別,特別是在婚姻和養育兒女的角色中,並不只是爲了維持家庭秩序,更有著更深、更宏大的屬靈意義。神選擇用「性別化的關係」來向人類啓示祂自己。祂不是我們的「母親」,而是「父親」(儘管聖經中偶爾也使用母性的比喻來形容神或耶穌),這一點本身就非常重要。男女在婚姻中的互補關係,同樣是神用來象徵福音救恩的一幅圖畫。在舊約中,神多次自稱是以色列的丈夫——一位信實且滿有憐憫的伴侶,期盼祂的子民以專一的愛回應祂。拜偶像在聖經中被比喻爲屬靈上的淫亂;婚姻中的不忠破壞了神設立婚姻的初衷(參何 1-2;瑪 2:11-16)。而在新約中,耶穌這位新郎來到世上,用自己的寶血救贖了祂的新婦——教會(弗 5:21–33)。如今,耶穌正在爲她預備那場天上的婚禮,也爲她預備天父的家(約 14:2–3;啓 19:7–9)。

聖經中也常用童貞之子(無論男女)來象徵那分別爲主、純潔歸屬基督的教會(林後 11:2,啓 14:4);寡婦或不能生育的女子,則指向復活的盼望(賽 54:1–8)。耶穌不僅是我們的新郎,祂也是我們的長兄——那位完美的聖子爲我們開闢道路,使我們能成爲天父的兒女,也成爲彼此的弟兄姊妹。

正因如此,無論個人行爲如何,男女——尤其在家庭關係中——都分別象徵著不同的屬靈真理。正如神學家阿比蓋爾·法瓦爾(Abigail Favale)所說:

我們的身體是被賜予的,它承載著既定的神聖意義,不由我們憑個人喜好去決定或塑造。無論我們是否意識到這點,身體始終在訴說象徵語言。

當我們回顧人類歷史,或觀察世界各地的文化,就會發現,人類總不約而同地認知到兩性身體的差異意義,並常常強調出來,而不是刻意抹除這種區別。這是因爲在各種人際關係中,男人和女人都在各自反映著那些由神設立的角色類型:丈夫與妻子、父親與母親、兒子與女兒、弟兄與姊妹。

我們作爲基督徒,無論男女,既然都有聖靈內住,在基督的身體裡蒙召彼此相愛、合而爲一,就應當坦然接受男女之間自然的差異(無論這些差異在個人身上呈現得如何、在文化中如何表達),並善用這些差異來榮耀神。男人和女人可以彼此倚靠,在互相依賴中分享恩賜、彼此補足、共同抵抗軟弱與試探。當我們在家庭和教會中這樣實踐時,我們就向世界見證了神美好的創造秩序,也彰顯了福音的核心真理:天父差祂的兒子來救贖新婦教會,使她預備好與基督在天上永遠聯合的那一日。

延伸閱讀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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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路易絲·佩里(Louise Perry)在《反對性革命的理由》(The Case Against the Sexual Revolution )(劍橋:Polity出版社,2022)第 51 頁。阿拉斯泰爾·羅伯茨(Alastair Roberts)在文章《自然的互補者:男人、女人與存在之道》(「Natural Complementarians: Men, Woman and the Way Things Are,《加爾文主義國際》[The Calvinist International]2016 年 9 月 13 日)中表達了相似觀點:「男女之間的每一項具體差異,單獨來看往往幅度不大,存在諸多例外,且僅是趨勢性的。然而,當這些差異交織在一起時,就會形成鮮明的性別特徵——就像同一家族中,男女成員各自展現出不同的相似性圖譜。"

[2] 斯蒂芬·克拉克《基督裡的男人與女人:根據聖經和社會科學考察男女角色》(第三版)(Man and Woman in Christ: An Examination of the Roles of Men and Women in the Light of Scripture and the Social Sciences 3rd ed)第 383-385 頁

[3] 《創世記》3:16-20 的審判啓示:雖然人類墮落前兩性已有不同的主要事奉領域,但墮落使人扭曲了這些受造使命,也破壞了男女關係的和諧。這既確認了創造秩序中的性別差異,也顯明罪對這些美好設計的破壞。

[4] 阿比蓋爾·法瓦爾(Abigail Favale)在文章《性與象徵》(Sex and Symbol),《教會生活期刊》2018年6月19日刊登。

[5] 斯蒂芬·克拉克《基督裡的男人與女人:根據聖經和社會科學考察男女角色》(第三版)424–425 頁。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澳大利亞福音聯盟英文網站:Gender Differences: Generalisations Are not Stereotypes.

Harriet Connor(哈麗特·康納)是《成長信仰》(Growing Faith)的內容編輯,同時著有《大視野育兒:現代生活中的古老智慧》(Big Picture Parents: Ancient Wisdom for Modern Life )和《神計劃中的家庭:12堂基礎聖經研讀課》( Families in God’s Plan: 12 Foundational Bible Studies.)。她和丈夫帶著四個兒子住在悉尼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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