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警惕受害者心態的危害
2025-04-10
—— Akos Balogh

我從小就有受害者心態。

當時沒人這樣形容,但現在回想起來,這確實就是一種受害者心態。

作爲一名逃離共產黨統治下的東歐匈牙利人,我在難民環境中長大。我們都是受害者:受專制極權政權之害、目睹親人被監禁和殺害、不得不離開故土。

我一點都不想淡化匈牙利難民同胞們的苦難,他們的痛苦真實,而且深重。

但這樣的成長環境也讓我深陷於一個過分關注自身苦難的群體文化中。「受害者」這個身份,就像匈牙利紅燴牛肉和辣椒粉一樣,已經成爲了我們匈牙利人與生俱來的標籤。匈牙利確實經歷過太多民族悲劇: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簽訂的《特里亞農和約》(Treaty of Trianon)導致匈牙利失去 60%的領土,到後來先後遭受納粹和蘇聯的統治長達 40 多年。

從小到大,總有人不斷提醒我們:匈牙利人經受了太多苦難,這都是他人施加的傷害。

在我們的認知中,匈牙利人是受害者,而周圍的民族——俄羅斯人、羅馬尼亞人、塞爾維亞人、斯洛伐克人——都是壓迫者。

我們是清白無辜的,他們才是罪魁禍首。

就這樣,我漸漸形成了一種受害者心態(至少在族群問題上是這樣)。

不難想像,這種受害者心態讓我很難與這些國家的人建立友誼。說實話,當我的小學同學們還在快樂地打手球、玩雅達利遊戲機的時候,我卻在幻想著要發動一場對抗蘇聯佔領者的革命——那時候我崇拜的英雄是蘭博和里根。

現在回想起來,受害者心態完全扭曲了我對現實的認知。

受害者心態在西方蔓延

如今,我發現這種受害者心態已經在西方社會成爲一種主流現象。它通過「身份政治」的意識形態表現出來,這種意識形態將社會簡單地劃分爲受害者和壓迫者兩個陣營。它讓各類少數群體認爲自己是在一個壓迫性體系下的無助受害者,不管是在種族歧視、異性戀規範還是性別歧視等方面。

我要再次強調,我並不是想要淡化這些少數群體所遭受的苦難。[1]

但我擔心的是,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認同並接受這種受害者心態。這種心態就像毒品一樣,短期內也許能給你一些慰藉,但最終會消耗掉你的生命。

讓我們來深入探討一下這種受害者心態,看看它爲什麼會對人們造成如此大的傷害。

什麼是受害者心態?

雖然心理學界並沒有給受害者心態下一個標準定義,但我們可以這樣來理解這種心理狀態:

如果一個人持有受害者心態,他會覺得生活中發生的一切都是「別人強加給自己的」。具體來說,受害者心態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習慣於用消極的眼光看待生活中的大多數事情;認爲這些事情都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覺得自己本應得到更好的待遇,因此值得他人的憐憫和同情。從本質上來說,受害者心態其實是一種逃避個人責任的方式。當你認定自己無能爲力的時候,你就可以找到不採取行動的藉口。

說白了,就是把生活中的所有不如意都歸咎於他人。在這種心態下,別人永遠是壞的、錯的、蠢的,而自己永遠是好的、對的、聰明的。一切的不幸都是因爲別人做錯了事或是幹了蠢事,而自己不過是一個無辜的受害者。

一個重要的區分:成爲受害者與受害者心態

在深入討論之前,我們需要明確一個重要的區分:確實存在無辜的受害者。這類人遭受的苦難完全是由他人的過錯造成的。

這一點在聖經中有清晰的記載:

例如,聖經中上帝多次譴責欺壓無辜者的行爲(亞 7:9-10;雅 2:6)。耶穌本人就是人類邪惡最典型的受害者(賽 53:6-7;路 23:15-16;徒 3:14-15)。新約也承認許多基督徒遭受的不公正迫害(彼前 2:19)。

毫無疑問,任何人都可能成爲無辜的受害者,也可能遭受他人帶來的不公正傷害。

但在這裡,我們必須格外警惕一點:不要讓自己從「身爲」無辜受害者,逐漸轉變爲「抱持」受害者心態。

當我們面對其他受害者時,應該承認並重視他們所遭受的痛苦(在條件允許時,也要設法幫助他們解決問題)。但如果我們在他們身上助長受害者心態,反而會給他們帶來更大的傷害。

接下來,我將爲大家詳細解釋這樣做的六個重要原因:

第一、聖經不提倡受害者心態

儘管聖經承認無辜受害者的存在,但它從未提倡人們應該持有受害者心態。

讓我們從耶穌的生平說起。

如果說世上誰最有理由有「受害者心態」——也就是因遭受不公平的苦難而怨恨他人,那無疑就是耶穌了。然而,聖經記載,耶穌從未表現出任何受害者心態。相反,在面對苦難時:他始終保持著謙卑僕人的心志(腓 2:7-8);因著盼望復活後的喜樂,他堅忍地承受了一切(來 12:2);在整個受難過程中,他始終信靠上帝(彼前 2:21-23),因爲他明白自己受苦的意義(可 10:45)

更爲難得的是,他甚至爲那些迫害他的人受苦流血(彼前 2:21-24)。即便在遭受極大痛苦時,他仍然爲迫害者祈求天父的寬恕(路 23:34)。

人類歷史上遭受最大不公的受害者,卻從未有受害者心態。

新約也呼籲所有基督徒要效法耶穌的這種心態。

即便在遭受迫害時,聖經也未曾鼓勵我們陷入受害者心態。相反,我們應該積極地在逆境中持續行善,爲的是讓迫害我們的人有機會認識基督(彼前 2:12);不以惡報惡,不以辱罵還辱罵(彼前 2:20-23);不對敵人心懷仇恨,反而要以愛心對待他們(太 5:44)

面對不公平的苦難,聖經教導我們不要陷入全然的消極,而是要在傷痛中仍存喜樂(彼前 1:6,4:16)。特別注意:這些都是積極的行動指引——即使面對不公正的苦難,我們也不應該消極被動或自暴自棄。

總而言之,當我們遇到不公正的苦難時,合乎聖經教導的反應絕不是產生受害者心態。

第二、受害者心態會扭曲我們對現實的認知

當我們陷入受害者心態時,往往會用消極的眼光看待一切。我們會放大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幸,並將這些完全歸咎於我們無法控制的外部人事物。這樣一來,我們就失去了對現實的準確判斷。

第三、受害者心態使我們看不到自身的過錯和對救主的需要

受害者心態會放大他人對我們造成的傷害,卻低估我們自身的過錯。我們常常這樣想:「與他人對我們的傷害相比,我們的過錯根本不值一提。」但是,除了那些確實是純粹受害者的情況(比如被持槍搶劫等),我們往往對自己的處境都負有一定的責任。在事情發展到現在這個地步的過程中,我們通常都扮演著一定的角色(即使只是部分原因)。然而,受害者心態會編織出一個虛假的故事,把所有責任都推給他人或外部環境。

從神學的角度來說,我們因此看不到自己的罪。以我的匈牙利成長背景爲例,我後來才意識到——這可能會讓人震驚——匈牙利的歷史並非僅僅是匈牙利人被欺壓的故事。事實上,匈牙利人也曾對他人做過不當的事(比如反猶主義)。但在我成長的過程中,由於受害者心態的影響,從未有人教導我這一點。

更重要的是,當我們看不到自己的罪時,也就看不到自己需要從罪中被拯救。我們也就看不到自己需要救主。這在屬靈層面上是非常危險的。

第四、受害者心態會讓我們喪失人生主動權

受害者心態最大的危害,就在於它會讓陷入這種心態的人逐漸喪失改善現狀的動力。這些人會失去積極影響環境、提升生活品質的能力,最終淪爲環境的俘虜。正如著名作家史蒂芬•柯維(Stephen Covey)所指出的:

對環境總是被動反應的人(也就是持有受害者心態的人),他們的情緒完全受制於外界……別人善待他們時,他們就感覺良好;一旦別人態度不好,他們立即就會豎起心防。這類人把自己的情感世界完全建立在他人的行爲之上,實際上是把自己的人生主導權拱手讓給了他人的缺陷。[注 2]

第五、受害者心態會消磨生命中的喜樂

這主要是因爲我們不再對生命中的祝福心懷感激。

當我們陷入受害者心態時,不僅會過分放大自己所面臨的困難,還會習慣性地忽視已經得到的諸多祝福。如果我們的目光始終停留在困境之上(並爲此鬱鬱寡歡),就很難察覺到身邊的種種恩典。

然而,這種態度與聖經的教導大相徑庭。

作爲基督徒,我們要牢記:上帝在基督裡已經賜予我們一切屬靈的福分(弗 1:3),因此無論處於怎樣的環境中,我們都應當存感恩的心(西 2:6-7)。即便在經歷苦難時,我們也能心懷喜樂,因爲明白這些苦難能幫助我們達到最終目標——就是更加像基督(羅 5:3-5)。

確實,遭遇苦難時我們會感到悲傷,面對不公時我們可能會心如刀絞,我們也可能會奮起抗爭以終結這種不公。但關鍵是:我們要懷著盼望和愛心去面對這一切——而不是讓憤怒和仇恨充斥我們的內心。

第六、受害者心態會損害人際關係

如果你和一個持有受害者心態的人建立關係,他們很可能不會爲自己在關係中的行爲負責。一旦出現矛盾,錯誤總會被歸咎於你。如果發生衝突,被指責的永遠是你,而不是他們。他們也不會接受別人指出他們的過錯——畢竟在他們眼中,自己永遠是無辜的,而你才是有罪的。這樣的關係必然充滿壓力和緊張。

我在成長過程中就深有體會:由於從小接受的洗腦教育,我曾對那些壓迫過匈牙利人的民族懷有憤恨。

這種現象在現代身份政治中也很普遍,受害群體往往會本能地對所謂的「壓迫者」產生憤怒(比如一些LGBTI權益倡導者對基督教及其機構的態度就是很好的例證)。

持有受害者心態對我們自己有害,鼓勵他人持有受害者心態對他人也有害。事實上,我們越是鼓勵受害者沉浸在受害者心態中,就越是在傷害他們。

更好的道路:信靠上帝,持守善行

與不斷埋怨他人、要求別人解決自己困境相比,有一條更好的道路。聖經向我們指明了這條道路,而世俗世界也正在逐漸認識到這一點。

奧地利精神病學家、大屠殺倖存者維克多·弗蘭克爾(Viktor Frankl)在奧斯維辛集中營的極度恐怖中有了一個重要發現:無論處境如何,我們都有「回應的能力」(response-able)。作爲上帝創造的形像承載者,我們擁有個人主動權:即使在任何境遇中,我們都有能力採取主動,選擇如何回應,並做出明智的行動。[3]

雖然承擔責任往往意味著我們要正視自己的罪以及這些罪對他人造成的影響,但只要我們仰望那位救我們脫離罪惡後果的救主,我們就能做到這一點。

正如使徒彼得寫給那些正在遭受迫害的基督徒的話:「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爲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前 4:19)

這才是真正更好的生活之道。

* * * * *

注 1:社會研究學者彼得·庫爾蒂(Peter Kurti)在其著作中指出

「在身份政治的語境下,每個人都只能歸屬於兩類:要麼是掌權的多數群體(無論他們是否意識到自己在使用這種權力);要麼就是承受這種權力影響的少數群體,即受害者……而受害者往往會基於一種所謂的'應得權利'提出訴求,但這種'應得權利'既不是通過雙方協商形成的,也不存在互惠關係。」——節選自彼得·庫爾蒂《民主赤字——少數派原教旨主義如何威脅澳大利亞的自由》(The Democratic Deficit – How Minority Fundamentalism Threatens Liberty in Australia),獨立研究中心出版,2016 年 7 月,第 6、12 頁。換句話說,在身份政治的框架下,如果你是受害者,你就被認爲有權向他人(那些被視爲"壓迫者"的人)提出要求。最終的結果是,這種政治和社會意義上的受害者身份被美化和推崇。當人們被告知自己是受害者,而受害者身份能從社會獲得某些好處時,他們很快就會形成受害者心態。

注 2:引自史蒂芬·柯維(Stephen R. Covey)的《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The 7 habits of highly effective people),墨爾本商業圖書館 1989 年版,第 72 頁。

注 3:關於維克多·弗蘭克爾(Viktor Frankl)的相關敘述來自史蒂芬·柯維的上述著作第 69 頁。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澳大利亞福音聯盟英文網站:Beware The Dangers of a Victim Mentality

Akos Balogh(阿考斯·拜羅格)是澳大利亞福音聯盟的CEO。他與妻子沙拉(Sarah)養育著三個孩子。阿考斯出生在布達佩斯,1981年蒙恩以難民身份來到澳大利亞。他在高中時受朋友,家庭和學校讀經的影響開始信主。然後他進入新南威爾士大學學習航空航天工程,之後在澳大利亞皇家空軍工作了五年。在獲得了莫爾神學院(Moore Theological College)神學士學位(B. Div.)後,他有幸在利斯莫爾南十字星大學(Southern Cross University, Lismore)爲澳大利亞福音學生團契(AFES)服侍了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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