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有很多(真的很多)就戴維・弗倫奇(David French)和蘇赫拉布・阿馬裡(Sohrab Ahmari)之間關於保守主義的爭論而展開的熱烈辯論。
暫且不提這爭論的各個方面(原帖可在這裡、這裡及這裡找到),這辯論主要是在講宗教保守主義者在這個對他們日益敵對的社會中該如何自處。而跟這問題有關的,是自由民主(見尾註)是否仍然是保護人道主義和道德秩序的最佳政治體制?美國是否已經偏離了自由民主的體制設計?或者,自由民主本身就是有缺陷的?這些問題的答案,對美國的政治結構、宗教自由及政教關係都會有著深遠的影響。
在分享我的觀點之前,我首先要聲明:我跟戴維和蘇赫拉布都是朋友,而且我們不只在網絡上認識。無論我面臨的試探是劃清界限還是惺惺相惜,我都要說戴維和蘇赫拉布都是好人,這是我所肯定的。
而我也要事先說明(我也曾跟蘇赫拉布說過):我同意戴維的觀點多於蘇赫拉布的。(我也要清楚地指出,在這文章,我只是說出我的意見,我們的討論都是智慧的範圍)。作爲浸信會基督徒和新教基督徒,我覺得阿馬裡所描繪的那種公共領域的秩序會走向共識的那種圖畫,是一種與現實割裂的末世論,這種末世論在這個碎片化和割裂的時代非常不可思議。再加上這討論中還包含著對某種政治制度的委身(而作爲浸信會基督徒,我是堅決拒絕的),我認爲阿馬裡觀點實質上是一種基督教霸權實現,它最終會讓人失望——因爲它從來沒實現過。阿馬裡的想法一點也不可行,而歷史上政教合一所產生的權力濫用也讓我難以去採納這樣的觀念。
但本文的要旨在於解決爭論中的這個要點:基督教實用主義可能是想把基督教作爲實現一些公共之善的方式、把他們想要的道德生態實行在政治秩序中。我們很容易看到阿馬裡對過去「基督王國」(Christendom)圍繞著一個共同的善被建立起來的黃金年代非常懷念,但作爲一個浸信會基督徒,我看到的不只是「基督王國」背後那些消亡的教會,也看到「基督王國」的副產品是一群沒有重生的人。
弗倫奇和阿馬裡的爭論牽涉到一個問題,就是究竟基督教福音的副產品跟福音本身是不是有同等價值。我聽過有人說,基督教是好的,因爲它帶來了一個更人道的社會,我覺得這當然是對的。可是,如果基督教僅僅讓人看到社會功能好到一個程度,它便會被用作一種有用的、達至社會目的的工具,而人類所需要的救恩則被忽視了。
基督教信仰中沒有實用主義的位置,我們的主最後死在十字架上,那即是說基督教並沒有期待地上的霸權或勝利。十字架是關於救恩的,是關於墮落世界中基督徒生命的範式。但這也不代表流亡的教會是一個從今世撤退的教會,但也不要把遭到誤解、失敗或經歷苦難看作是教會唯一的基因,預言會來的審判和將來的國度的勝利也不是單由人去實踐的。
人們把他們的生命交給基督,並不是爲基督教信仰帶來的今生好處:個人喜好、財富、成功、權力,或所謂的「基督教價值」。這不是說基督教未曾在社會上發揮功用,也不是說這些東西是一個不受歡迎的副產品,因爲社會仍然需要某種道德標準,但這些都不是最終目的。追求基督教的最終目的(基督內的救贖)一定要和其他副產品(一個人道和宗教性的社會)清楚分開。
但是,我有以下的問題:當你所在的文化正陷在迷失當中時,基督教對於你的價值是什麼?在那時候,基督教是不是好像不那麼成功或有用?對被排斥、成爲二等公民或邊緣化是不是比地獄的景象更恐怖?
這一場辯論提醒了我,就是基督的福音及其果子並不是達成另一「更好」目的的戰略。聖靈的果子的確是我們必須成就的品格,而不是一種效果不彰時而摒棄的東西。
在這個世界,我們並沒有被承諾過一統天下、道德水平高的世界,也沒有被應許一個跟基督價值觀很相近的世界;事實上,聖經給我們的承諾恰恰相反。但是,這代表當我們面向十字架思考我們的救恩時,我們也要接受十字架是解釋這個世界很多事的方法,也思考十字架在基督徒中間是什麼位置。基督教信仰的目的並不是要重建西方文明達至昔日的輝煌,雖然它可以成就這一目的,但這不是基督教信仰本身的目的。
這辯論當中很大部分是在評估自由民主還是不是有效的政治體制。我先說出我的想法:我認爲它仍然是。我覺得自由民主符合我們現在居住的世界,但這世界並不只屬於基督徒,這是一個多元的、差異大的、互不贊同的世界,是一個創世記第3章和羅馬書第8章18-27節的世界,這現實不是容易從紙上空談略過的。
此時此刻,因爲我們對此無法認同,我無法看到一個更好的政治體制使我們免於訢諸暴力。我不是說自由民主是一個十分好的制度——事實上它的確不是,但它定下了基本程序規範,讓討論可以持續——即便大家無法說服對方。我認爲基督徒應該珍視它,不是因爲這個世界可以被說服,而是因爲聖經告誡我們要和平地生活。
但我也不得不說我贊成阿馬裡的一點,就是現在的情況對宗教保守派來說是很壞的,而且將來只會更壞。可是,對我來說,保守派基督徒面對的問題不是自由民主的設計,而是因爲那個悖逆神和自然的人類。即使我們找到了另一個政治系統(假設我們找到了天主教融合主義者想要的),我依然認爲情況仍然會無可避免地一樣:一個悖逆神和與自然相敵的人類。作爲一名浸信會基督徒,我既不願意以基督的福音去換取一個沒有被定形的「基督教文化」,而這文化有其本身的問題,我也不願意把基督教信仰作爲一個達成更大目的工具。
我在其他地方也曾寫到,當被問到宗教保守派如何參與公共事務時,我覺得「奧古斯丁式自由主義」(Augustinian Liberalism)是可行的方式:我們明白這個充滿衝突的世界是罪惡墮落世界的一部份。但是我們的目的和意圖是使用這樣的多元主義,而不是強制大家接受,而同時能夠帶領人們去看到終極的良善,就是耶穌基督。
到底,我們可以說什麼呢?我們可以說,無論政治秩序如何,神以普遍恩典保守這個世界,因此我們的世界還沒有變得非常糟糕。自然定律就是衪普遍恩典的一個表達。無論我們的社會如何地撕裂,無論人類抵擋神的程度如何,神也使一個讓社會運作的機制運行,譬如說,我們可能無法同意什麼東西構成「公義」,但即使一個墮落的人也能欣賞和尋求公義這個理念。
作爲總結,讓我提出一個範式好讓我們如何處理文化衝突。我們明白基督徒在社會上要做好見證,基督徒一定不可以越過基督的見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這就是說,至少,我們應該以衪的生命和教導作爲我們最小和最大的界限。我們在基督的見證看到什麼?衪呼召人們去愛他們的仇敵,而且是很清楚的(太5:43-48)。同時,衪又說衪來了並不是帶來和平,而是刀劍(太10:34)。如果我們相信聖經的默示和權威,這些真理並不是矛盾的,而是基督徒見證的多面體。基督徒是在戰爭當中,但這戰爭是另類的:它不是血氣之爭,而我們兵庫中最具威力的武器並不是民主憲政,而是悔改的呼召。
注:自由民主是(Liberal democracy)一個形容西方政治秩序的詞彙。這一觀念強調個人的本位(或更終極的方式:高度自主權)、法制及一種法制在政治生活中協同運作的範式。好的方面是:自由民主體制是制度性的,它使社會可以以和平的方式透過憲政機制去解決紛爭;而壞的方面是:自由民主建基於虛假的認識論中立和不偏不倚,而世俗進步主義(secular progressivism)卻會信以爲真。
譯:何坤閱;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Ahmari or French? Why Christianity Is Not Pragmat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