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管嬰兒」(體外受精,又稱IVF)這個詞在聖經中並未出現過。有些基督徒因此認爲,對於這項在實驗室培養皿中完成受精過程的生殖技術,聖經持中立態度。雖然「試管嬰兒」或「體外受精」這樣的說法確實沒有在聖經中明確出現,但聖經對不孕不育、科技應用,以及生命從受孕那一刻起就有價值,其實都有很多教導。
對於正在想法克服不孕不育,或是面臨遺傳疾病困擾的夫婦而言,深入理解試管嬰兒技術的運作機制、相關的倫理問題,以及基督徒可以採取的具體方案,都格外重要。今天,我將以新教信徒和試管嬰兒技術專家的雙重身份,就以上這些問題談談自己的看法。
當夫婦遇到不孕不育問題時,醫生通常會建議他們採用試管嬰兒技術。
在取卵過程中,醫生一般會使用強效激素類藥物來刺激女性卵巢,使其一次性產生多達 35 個卵子——這個數量遠遠超過女性每月自然排卵(只有一個)。由於使用了這種「雞尾酒」式的激素混合藥物,加上一次性產生大量卵子,女性可能會面臨患癌、不孕,以及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徵(一種威脅生命的併發症)等風險。
據統計,在醫生處理的卵子中,約有 80%能夠和精子結合形成胚胎,每個胚胎都是獨特而鮮活的生命個體。一個療程的試管嬰兒手術平均會形成 15 個胚胎。但令人遺憾的是,在所有形成的胚胎中,只有 3-7%能最終發育成活嬰。對參與試管嬰兒過程的胚胎來說,存活率確實很低。
在現有的試管嬰兒技術中,很多操作過程都不可避免地會導致胚胎的損失——有些是刻意爲之,有些則是因爲照料不周。醫生往往會多培育一些胚胎,然後通過「胚胎植入前遺傳學診斷」(PGD,Preimplantation Genetic Diagnosis)來篩選具有「最佳」基因特徵的胚胎。雖然加拿大的法律對這項技術的使用有所限制,但理論上,醫生可以通過PGD技術判斷胎兒的性別、體貌特徵,甚至智力水平。接下來,父母和醫生需要共同決定:哪些胚胎用於移植,哪些冷凍保存留待將來使用,哪些(如果有的話)需要廢棄。總的來說,一旦試管嬰兒過程中形成了胚胎,父母就必須在這幾個選擇中做出決定:將胚胎植入子宮、廢棄處理、冷凍保存、捐獻作科研用途,或是讓其他家庭收養這些胚胎。
雖然父母自然希望移植他們的胚胎,但生育產業的目標卻很不一樣:他們想要移植那些「合適的」、成功率最高的胚胎。許多生育診所在實施試管嬰兒技術時都帶有優生學傾向,認爲某些胚胎比其他胚胎更值得活下來。診所通常會向父母提供一套標準化方案,目標是盡可能多地培育胚胎,挑選最健康的,同時廢棄那些不被需要或被認爲不夠好的胚胎。作爲基督徒,我們必須認真思考:在這樣一個對人類生命缺乏基本尊重的體系中,我們是否還能夠問心無愧地繼續參與其中。
除了對胚胎處理方式的擔憂外,還有一個棘手的問題:父母該如何處理剩餘的胚胎?根據斯科特·拉斯穆森(Scott Rasmussen)最近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只有 24%的受訪者認爲應該銷燬「剩餘」胚胎,這意味著大多數人更傾向於其他處理方式。
然而,現有的處理選擇往往會讓人感到不安。比如,有些胚胎在被冷凍保存 30 年後才得以出生。
我有一位二十多歲的朋友就是試管嬰兒,她還有幾個兄弟姐妹的胚胎仍在冷凍保存。當母親問她是否願意代孕這些兄弟姐妹,給他們一次生命的機會時,她面臨著一個艱難的抉擇。最終她選擇了放棄。兒童權益倡導者凱蒂·福斯特(Katy Faust)說得好:在不孕不育和生殖技術的艱難歷程中,總要有人作出犧牲。要麼是父母,要麼就像我這位朋友一樣,不得不承擔起決定未出生兄弟姐妹命運的重擔。
我另一位同齡的朋友也分享了她的故事。她的父母選擇試管嬰兒是爲了避免生下攜帶某種遺傳性致殘基因的孩子。她一直活在這樣的陰影下:她覺得自己很「幸運」,因爲父母認爲她的生命足夠有價值而選擇了她,與此同時,還有數目不詳的胚胎(從基因角度來說是她的兄弟姐妹)因爲可能攜帶致殘基因而被放棄了。
試管嬰兒技術帶來的影響並非無關緊要。通過這項技術出生的孩子患上癌症、自閉症、輕微齶裂或先天性心臟缺陷的風險更高。正如生命倫理學家奧利弗·奧多諾萬(Oliver O'Donovan)所說:「接受一個可能有殘疾的孩子(這是自然的風險)和爲了實現自己的願望而主動承擔這種風險,完全是兩回事。」對於基督徒來說,生命在受孕那一刻就開始,既然我們珍視生命、保護生命,那麼父母就應該把孩子的福祉置於自己的願望之上——這也包括那些尚未存在的孩子。
那麼,基督徒應該如何看待生殖技術呢?研究過這個問題的新教神學家和牧師們,他們的觀點大致可以歸納爲以下四類:
隨著方案的遞進,每一種選擇都比前一種更具侵入性:不僅參與生育過程的人員更多,在自然受孕和懷孕過程中增加了更多人爲干預,還需要使用更多的醫療器械和藥物。簡單來說,每一步都在婚姻、性和生育這個完整體系之間製造了更多隔閡。對於正在經歷不孕不育困擾的夫婦來說,從理想到不太理想的選擇方案依次如下:
修復性生殖醫學
不孕不育本身並不是一種疾病,而是多種潛在問題引發的症狀表現。因此,夫婦應該首選修復性生殖醫學治療,找出並治癒導致不孕不育的根本原因。對女性而言,這些原因可能包括子宮內膜異位症、子宮肌瘤、多囊卵巢綜合徵(PCOS)、間質性膀胱炎和子宮腺肌症等多種問題。對男性來說,可能是精子數量少、精子活力低,或是飲食、營養和運動等生活方式因素造成的。在許多情況下,醫生能夠治癒男性或女性的身體問題,使他們無需借助輔助生殖技術就能自然受孕和生育。
人工授精或宮腔內人工授精(IUI)
醫生可能會建議採用人工授精或宮腔內人工授精,即通過各種方法將丈夫的精子植入妻子體內。儘管一些診所會提供色情影片來幫助取精,但還有很多其他選擇,比如手術取精或使用安全套收集精子。
配子輸卵管內移植(GIFT)
配子輸卵管內移植在前面兩種方案的基礎上更進一步,需要同時採集卵子和精子。醫生會把卵子和精子放入導管內(中間用氣泡隔開),然後將其注入女性的輸卵管。雖然卵子和精子都需要從夫婦體內取出,但醫生會確保受精過程是在女性體內完成的。
自然試管嬰兒和微刺激試管嬰兒技術
考慮到傳統試管嬰兒技術存在諸多倫理和道德問題,許多夫婦轉而選擇了一種替代方案——「自然試管嬰兒」或「微刺激試管嬰兒」。在自然試管嬰兒技術中,醫生每次只培育一個胚胎,避免使用強效激素,並在女性自然排卵期進行胚胎移植。很多人還會選擇不對胚胎進行基因或體貌特徵檢測,也不會冷凍或銷燬胚胎。同樣,微刺激試管嬰兒技術也盡量少用強效激素,每次只取少量卵子,以此保護女性的生育健康。
試管嬰兒(IVF)和合子輸卵管內移植(ZIFT)試管嬰兒和合子輸卵管內移植這兩種技術都是在培養皿中完成受精的。它們在培育和處理胚胎的過程基本相同,唯一的區別在於放置胚胎的位置不同。在一個標準的試管嬰兒週期中,胚胎需要經過基因檢測和篩選,可能會被無限期冷凍保存,還要根據存活率的標準來決定是否使用。
第三方輔助生殖:卵子/精子捐贈和代孕
最後,夫婦或單身人士還可以選擇第三方輔助生殖,也就是使用捐贈的卵子、精子或子宮(代孕)來孕育和生產嬰兒。雖然從未來孩子的福祉考慮,我們有很多理由要避免使用第三方輔助生殖,但這種做法也從兩個方面違背了聖經關於婚姻專一性的教導(這種專一性也包括性和生育):它不僅引入了第三方的遺傳物質,還讓他人的身體深度參與到生育過程中。
當我們讀到亞伯拉罕與撒拉的使女夏甲生子的故事時,可能會感到不適,而在生殖技術中使用他人的卵子、精子或子宮,與亞伯拉罕和夏甲的婚外情事相比,只是程度上的差異,而非本質的不同。正如生物倫理學家利昂·卡斯(Leon Kass)所說,在考慮這個選擇時,我們應該傾聽「反感的智慧」,或者說得更直白一點,就是要留意那種本能的「令人不適的感覺」。
有些基督徒,比如持第三種觀點的人,會劃定界限,視試管嬰兒爲不可逾越的鴻溝;而另一些人則可能接受在有限範圍內使用這項技術。後者認爲,只要在男女婚姻的框架內適度使用生殖技術,同時堅絕不對人類生命進行檢測、篩選或銷燬,就能始終遵循神對婚姻、性和生育的設計。但對那些認爲婚姻、性和生育是一個「整體方案」的夫婦而言,這些行爲之間的聯繫不應該被人爲手段或醫療器械分割開來,因此除了修復性生殖醫學之外的所有選項都是不可接受的。
即使正在經歷不孕不育的困擾,基督徒也應當心懷盼望。不孕不育的診斷或這段經歷並不意味著夫婦永遠不能擁有孩子,只是可能比他們最初設想的需要付出更多時間和努力。在使用生殖技術時,基督徒必須與世人有所區別——我們要致力於找出並醫治導致不孕不育的根本原因,同時要堅守聖經關於婚姻、性、生育的教導,相信生命從受孕那一刻起就具有價值。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加拿大福音聯盟英文網站:A Christian’s Practical Guide to Reproductive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