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讀約拿單·李曼的新作,《萬邦如何爭鬧:再思一個分裂世代的信仰與政治》(How the Nations Rage: Rethinking Faith and Politics in a Divided Age , Thomas Nelson, 2018)時摘錄的20條書摘。
我的感覺就是,按黨派路線把基督徒分成多數派和少數派,這是撒但在當代美國取得的其中一樣最重大勝利。 (9頁)
教會和國家是神賜下的不同機構,它們必須保持分離。但每一間教會從上至下、自始至終都是政治性的,而每一個政府都是宗教意味甚濃的眾神戰場。沒有人讓他們的政治和宗教分離——基督徒,諾斯替主義者和世俗的進步黨都不會這樣。也不可能做到這一點。(13頁)
地方教會應成爲世人面前的模範政治共同體。它是最政治化的聚集,因它代表了要最終審判總統和首相的那一位。我們聚集在一起,以我們君王的話語作光,我們的生命作鹽,直斥萬邦,定萬邦的罪,向萬邦發出呼籲。(14頁)
正如我們的內心是諸神的戰場,同樣公共領域也是眾神的戰場,我們宗教戰爭的戰場。我們不是請求國家扮演救主的角色,就是用不同的方式表達相同的意思,要求國家作我們眾神的僕人。有時我們的眾神彼此意見一致,有時並非如此,這時公共領域的戰鬥就開始了……一個國家的公共領域,就是國民代表他們的眾神開戰的地方。(28頁)
即使我們不承認,聖戰也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中。我們的眾神決定了我們的道義,他們決定了我們的政治,這無可避免。他們並不總是互相認同,在我們看來,他們並不總是明顯,但他們總在那裡,決定我們的政治姿態和立場。不存在靈性中立的政治這樣的事情。(29頁)
想像機場安檢的金屬探測器,但不是檢測金屬,而是在公共領域的入口檢測宗教立場。任何時候,某人走過安檢,在他心裡其中一樣堅定信念中藏著一位超自然大寫的神,機器就嘟嘟作響,但這機器探測不到人自我製造,或由社會構建的小寫眾神。進入這公共領域的,有世俗主義者、唯物主義者、進化論者、消費主義者、精英人士、沙文主義者,坦白來說,還有法西斯主義者,他們都能隨身帶著他們小寫的神進來,這些小寫的眾神就像他們口袋裡面刀削的木製玩偶。但基督徒、猶太人和穆斯林的情況卻並非如此。他們若要進來,爲他們大寫的神發聲,警號就會像消防車一樣響起。這意味著,公共領域無可避免要傾向支持世俗主義者和唯物主義者。在意識形態方面,公眾領域的對話是遭不正當手段操縱。(35頁)
存在著地獄,這是聖經其中一樣讓人難以置信的事情。然而通向政治和睦、和諧和整全的道路,始於承認我們配下地獄。在我們承認這點之前,我們都會繼續宣示我們統治的權利。當你宣示宣示你的權利,我宣示我的權利,衝突就不可避免。「把方向盤給我。」「不,把方向盤給我。」 (58頁)
加入新約共同體,這意味著我們可以不再利用我們不同的群體實現自我稱義的宏圖大計。我們不再需要向任何人證明我們是圈內人,至少不需向我們自己證明。這讓我們可以不必牢牢抓住所有這些成員身份不放。在有可能的地方,我們可以使用這些身份做成好事,而在不可能的地方,我們能鬆手放棄。我們不再是我們任何所屬群體的奴隸。特別的是,唯獨因信稱義的教義,是政治合一的偉大歷史源頭。(66頁)
人是否承認聖經是他們的經書,這並不重要。聖經對政治具有現實意義,這完全取決於神和神的審判是真實存在。如果神和祂的審判不是真實存在,聖經就沒有任何現實意義。但如果神和祂的審判是真實存在,聖經就具有現實意義,直到永遠。這是否意味著基督徒要把全本聖經施行在與他們同爲基督徒的人,以及非基督徒身上?我們無權把任何事情施行在任何人身上,但神有。更好是這樣問,神把哪些命令施行在哪些人身上,如何施行,在什麼時候施行?是的,就在現在,祂要通過政府把一些事施行在每一個人身上,這就是祂一開始就把權柄賦予政府的原因。其他事情,祂現在通過父母施加在兒女身上。還有其他事情,現在祂只施加在教會成員身上。簡單來說,神把不同的司法權授予不同的機構。那麼我們的任務就是密切留意,神已爲政府、父母和教會確立了什麼樣的司法權,只推薦祂已授權每一個機構的那些命令。並且祂最終要相應審判每一個人。(81-82頁)
這就是要分清直線問題和鋸齒形線問題的重要原因:教會和牧師應在直線問題上規範人的良心,把鋸齒形線的問題留在基督徒自由這領域。一件事情越是直線問題,教會作爲機構就越要講論。牧師要在講台上講,一家教會可以在這問題上施行教會紀律懲治。一樣事情越是鋸齒形的問題,牧師就要越少使用他們的牧師身份對此進行闡述,就應讓在這問題上對立的基督徒都感到受接納……在這些日子,基督徒當中如此多的政治對話是漫不經心地把每一件事當作直線問題,造成分裂。(90, 93頁)
我在一間多種族人群的教會生活,在我身上培育出謙卑、理解和對公義的追求。這教導我行事爲人和思想要更小心,說話要更謹慎。這教導我要愛仇敵,找我自己眼中的梁木。這教導我一種更好的政治。靠著神的恩典,我相信我要繼續長進,也許甚至我的政治思維要跟上在我左邊和右邊的弟兄姊妹。(134頁)
如果你宣稱關心政治,卻不是一間地方教會活躍的成員,我就傾向認爲你根本不了解政治。你就像某人因在地板上玩模型車,口中發出模擬汽車加速的巨響,就宣稱自己是車迷。站在遠處對政治政策發聲,這是多麼容易。起來,登上一輛真車,啓動引擎。加入一間教會,學習如何愛那看起來與你不同的人,或掙錢比你多得多或比你少的人,甚至得罪你的人。(135頁)
教會最有威力的政治詞彙就是「福音」,教會最有力量的政治見證就是作爲教會存在。福音和作爲教會存在,當中的政治力量大於選舉一位總統,任命一位最高法院大法官,甚至修改憲法。如果你不明白這一點,你就不應當牧師,還是換一份工作吧。一位卓越的總統或一部卓越的憲法,可能帶來幾十年之久的衝擊。一位格外優異的總統,或一部格外優異的憲法,可能在幾個世紀之後仍能讓人感受到其影響力。但是,一位忠心的牧師和一間忠心的教會,是在永恆這時間維度上做工。他們不僅僅通過法律。靠著神的話語和聖靈,他們改變人心。他們讓死人復活。他們讓瞎眼的看見。他們把人帶進那真正的義,真正的公平和真正的愛裡面。(146頁)
牧師的職業規範良心。他只應用神的話語規範聽眾的良心。讓事情從無到有,讓這榮耀新世界井然有序的,並不是他的政治意見、算計或最好的猜測。(150頁)
除非你正活出一種多文化的生活,否則就不要期望建造一家多文化教會。而且,如果你身處一個多文化處境中的單一族裔教會,也許你的教會就是比你意識到的更講求黨派。(156-57頁)
如果你要成爲一間向外接觸的教會,你就必須不斷強調這事實,即最終極的,就是教會要向上接觸,而不是向外接觸。(159頁)
表明你更認同你的意識形態部落,而不是認同耶穌的一個記號,就是好事出於另一個部落時,你卻充耳不聞。(182頁)
對美國基督徒來說,至關重要的就是要認識到,真正的公義並不始於我們的權利,而是始於神的義,以及祂對何爲正確的理解。我們做正確的事,包括尊重他人權利,以此行公義。首先是正確(right),然後是權利(rights)。這順序至關重要。神說是正確的,這是根,權利是花朵。(216-217頁)
世俗對種族和族裔的看法,不是強調人人都應符合一種客觀文化標準(也許這更通常是保守派的錯誤?),就是強調人人皆不同,我們無法彼此理解(也許這更通常是自由派的錯誤?)。基督徒的看法承認我們共同的人性,也承認我們受造的差異。就我們在亞當裡爲一,(相信的人)在基督裡爲一(加3:28)而言,這要求我們作色盲。就我們不同的經歷、歷史和文化傳統,以及不同的人能榮耀神的獨特方式(林前12:13-14; 啓7:9)而言,這要求我們對膚色敏感。 (221頁)
神的普遍恩典讓許多國家的狀況比它配得的更好,但對於美國在基本面上不認識對神的義和公義,卻能長久繼續保持強大、繁榮和自由,我是幾乎不抱有任何信心。這並非因我相信一種民事成功神學:即順服神,國民就是神的選民,就要蒙神祝福。這是因爲我相信,神的義和公義的道路是智慧之道。繁榮富強通常臨到有智慧的人。國民沒有神的義,卻可以強大,比如獨裁的國家強大,或按「自由「一詞某種平淡和滿目蒼夷的意義,這國可以是「自由」,就像一條流浪狗是自由一樣。但這國不可能兩樣都是。這把我帶回到健康教會的問題。如果國民要有希望,這是通過教會的見證和工作。我們的教會有機會就在此刻,通過在他們團契關係當中轉變的政治,作爲被轉變的文化,活出得到轉變的生活——這一切都是爲了神的榮耀,我們鄰舍的益處。(23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