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事工
討論成聖和福音時應當避免的10個錯誤
2018-09-13
—— Kevin DeYoung

人們寫了大量書籍和博文討論律法和福音,恩典和人的努力,這方面的好消息、那方面的壞消息,顯然基督徒對漸進性成聖這個教義還有難理解的地方。基督徒能行任何真正的善嗎?我們能討神喜悅嗎?我們應當努力討神喜悅嗎?努力在基督徒人生中有沒有一席之地?神會對基督徒失望嗎?福音對人提出任何要求嗎?這些是很好的問題,要回答得好,人需要有大量的微妙區分和精準。

但感謝神,我們無需重造車輪。16和17世紀改革宗的公認信條和要理問答對所有這些問題都提供了答案。對於我們這些認信三項聯合信條(海德堡要理問答,比利時信條和多特信經,譯者注),或認信韋斯敏斯特標準的人而言,這意味著我們有義務要確認、教導和捍衛我們這些認信文件中教導的內容。對於在這些認信傳統之外的人而言,這些文件仍有大量的智慧,通過它們,你可以了解在過往幾個世紀基督徒對這些問題的論述。最重要的是,這些標準是刻意建立在具體的經文之上,我們可以從這些文件對聖經的教導中獲益良多。

有時候我們從否定的角度陳述真理(真理不是什麼,編者注),真理反而會表現得更清楚。所以與其說我們相信成聖是什麼,我倒願意解釋我們不應當相信的是什麼,不應該說什麼。下面每一點都是摘自一份或多份改革宗公認信條或要理問答。因爲我更熟悉三項聯合信條,我會主要摘引它們的內容,但同樣的神學觀點可以很容易在韋斯敏斯特標準(特別是韋斯敏斯特信條13, 16, 18, 19章,韋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 75-81, 97, 149-153問,韋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 35, 39, 82-87問)中找到。

錯誤#1: 我們能行的善,在某些微小的方面使我們與神相和。

這就是否認福音。我們行的善,在我們稱義這件事上對我們毫無用處,因爲「就是我們今生最好的功德都是不完全的,都是被罪玷污了的。」(海德堡要理問答第62問)「雖然我們作善事,但我們並不靠善行得救;因爲按肉體說我們毫無善行,也應受刑罰的。」(比利時信條第24條)

錯誤#2: 我們必須做多多行善的基督徒,只要這樣神才會繼續愛我們。

與之相反,唯獨因信稱義的福音意味著我們現在能「出於愛神的心作任何事」,而非「只是出於自愛或懼怕刑罰」(比利時信條第24條)。掙扎的基督徒,在每天的犯罪和軟弱中應當「飛奔到被釘十字架的基督那裡避難」 (多特信經,第五項教義第二條),確實,「他們之所以不至完全從信仰與恩典中墮落,也不至繼續退後,終至滅亡的原因,不在於他們自己的功德或力量,乃在於神白白的憐憫。」(多特信經,第五項教義第八條)

錯誤#3: 如果成聖是神的恩典在我們生命中動工,那麼它就絕對與我們的努力無關。

我們可以肯定的是,「我們所作的善事乃是出於神。」(比利時信條第24條)我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們心裡運行,爲要成就祂的美意。與此同時,「生發仁愛的信心」,「能叫人行神在聖經中所吩咐的工作」(比利時信條第24條)。我們行善的能力,「絕不是出於自己」,但我們依然「應當殷勤,激發神在他們裡面的恩典。」(韋斯敏斯特信條16.3)

錯誤#4: 警告人臨到的審判,這是講律法,在傳福音中沒有可發揮的作用。

實際上,「福音的宣講」應當使「天國向信者開放,向不信者關閉。」通過向相信的人宣告神在基督裡已經爲我們做成的事,天國開放。通過宣告,「要向所有不信的和假冒爲善的人說,他們如不悔改,神的忿怒和永遠的定罪就降在他們身上。神在今生和來世的審判是依照此福音的見證,」天國關閉。(海德堡要理問答第84問)

錯誤#5: 基督徒追求成聖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因爲我們的稱義。

海德堡要理問答列舉了行善的幾個原因 — 甚至是動機。「因爲基督既用祂的血救贖了我們,便也照祂自己的形像,用聖靈更新我們,好使我們可以用整個生活去表示對神所賜的福的感謝,而祂也可以因我們得榮耀;再者,我們自己也因有了信心的果子,而確知自己有信心,並且由於我們的好行爲可引領鄰舍歸向基督。」(海德堡要理問答第86問)

錯誤#6: 因爲我們不能完全遵行神的誡命,我們就不應當堅持要求自己,或要求其他人順服。

雖然確實「甚至最聖潔的人在這順服上也只是一個小開頭」,但這並不是事情的全部。「然而,他們若有忠誠目標,就不僅只照著這些誡命,也照著神一切的誡命開始生活。」(海德堡要理問答第114問)因爲我們屬於基督,我們的善行是「因神的恩典而成聖了」( 比利時信條第24條),「這些善行雖有許多弱點和不完全,但出於至誠,祂就喜歡接納並加以報答。」(韋斯敏斯特信條16.6)

錯誤#7: 傳講十誡,爲的是提醒我們的罪,而不是爲了激發信徒努力遵守誡命。

海德堡要理問答承認,「今生無人能完全遵守命令」,但仍追問,「爲何神將十條誡命嚴格命令我們遵守呢?」原因有兩個:「第一,叫我們一生可以多知道我們那有罪的本性,以便更誠懇地在基督裡尋求罪得赦免和公義;第二,我們要繼續努力祈求從神而來的聖靈的恩賜,以便更多的變成爲神的形像,直至此生之後,我們最終能達到完全的地步。」 (海德堡要理問答第115問)

錯誤#8: 我們作爲基督徒是完全得到稱義,就絕不應當懼怕會不討神喜悅或得罪神。

神保守的應許並不意味著真信徒絕不會落入嚴重的罪中(多特信經,第五項教義第四條)。就連信徒也會犯「大而且惡」的罪,「大大地干犯了神」。當信徒犯下這些大罪,他們「有時失去了神的恩寵」,只有「一旦他們以嚴肅悔改的心歸回正道,神如慈父的面光才再照耀著他們。」(多特信經,第五項教義第五條)在律法和最終的意義上,神在基督裡是幫助我們的,但這並不意味著祂絕不會對我們的不順服心生不悅;但這確實意味著神總是要有效地使我們重新悔改,帶領我們「再經歷到和好之神的眷愛」(多特信經,第五項教義第七條)。

錯誤 #9: 得救確據唯一正確的根據,在於福音中神的應許。

我們不是從個人在聖經外得到的啓示來尋求確據,而是從三個源頭:對神應許的信心,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以及一個「無虧的良心,並行各種善事真摯和聖潔的願望」 (多特信經,第五項教義第十條)。得救確據不會不利追求聖潔,而是與它密切相關。我們行在神的道中,「叫行在其中的人可以持守堅忍的憑據」(多特信經,第五項教義第十三條)。個人的聖潔不僅是得救確據的根據 ,渴望得到確據,這本身就是成聖的動力。

錯誤#10: 警告和勸勉屬於律法的威懾,不可用作促進成聖的動力。

這並不是多特信經的觀點:「神既已樂意用福音的傳講,在我們裡面開始了這恩典之工,祂就用聽道、讀經、默想其中的道,並藉著勸勉、警告與應許,以及聖禮的運用,在我們裡面保守、繼續並完成此工」(多特信經,第五項教義第十四條)。這裡請留意兩點。第一,神用不同的方法保守我們,祂既向我們作出應許,也向我們發出警告。祂通過人聽福音,運用聖禮動工。祂不讓自己被一種方法約束。的確,這有助我們理解希伯來書和新約聖經其它地方的警告。警告和勸勉不會破壞堅忍,它們幫助成就堅忍。第二,請留意多特信經按這種處境是怎樣理解福音的,我們作爲以福音爲中心的基督徒,默想福音的「勸勉、警告與應許」。我們按照狹義可以說福音只是我們可以如何得救的好消息。但按廣義,福音包含救贖的整個故事,不僅包括福音的應許,也包括福音內在的警告和勸勉。

很清楚的是,不同的講道,不同的經文和不同的問題,要求我們強調不同的真理。 人不僅因爲該說的不說,就犯了這些錯誤。而且在忠心傳道和教導的過程中,人應當公開宣講有活力、周密的成聖教義中一切積極肯定的真理。同樣雖然我們可能覺得有負擔要大大強調關於福音或成聖的某一個真理(這是某些時候,某些經文要求我們要這樣強調的),這卻不能爲我們犯上面列出的十個錯誤找藉口。作出不實陳述,以此強調真理,這絕不是智慧的做法。

Kevin DeYoung(凱文·德揚)萊斯特大學博士,北卡羅來納州馬修斯基督聖約教會的主任牧師,福音聯盟的董事會主席,改革宗神學院夏洛特校區的系統神學助理教授。凱文和他的妻子特麗莎有九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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